第175章 冲动

断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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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5章冲动

    带娣的命是很苦的,从前,她经历过三个男人。

    第一个喜欢她的男人,是大梁县信用社的宋主任,那个人叫宋子健。

    三年前,宋子健跟着李秘书来到大梁山,跟王海亮签约贷款修路的事儿。

    当看到带娣的第一眼,宋主任就被迷住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天仙一般的女孩。

    那时候,带娣的脸蛋就像剥了皮的鸡蛋,眉毛好比弯弯的月牙,两只羊角辫子甩来甩去,显得那么清纯,可爱,俏皮,幼稚中又透过一股山村女孩的野性。

    宋主任被迷得神魂颠倒,把持不住,当天晚上就去找带娣聊天。

    他要欺负女孩子,哪知道被王海亮的猎狗黑虎发现,黑虎嗷地一嗓子,咬烂了宋子健的屁股,并且将他赶出了学校,一直追上了大梁山。

    黑虎一路扑咬,跟狮子一样,活活将宋子健追得摔落悬崖。

    也赶上那小子命运不济,掉下山坡的时候,脑袋磕在了一块三棱石上,拗断了脖颈,也砸断了后背的神经线,成为了终身的残废。

    第二个喜欢他的男人,是孙家庄的一个年轻后生,名字叫孙巧哥。

    那孩子不错,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而且是个高中生,远近闻名的秀才。

    他也爱带娣爱得发狂,并且发誓非带娣不娶。

    王海亮亲自做媒,给带娣和孙巧哥定了日子,帮着他们办了喜事。

    哪知道孙巧哥那小子更倒霉,跟带娣成亲的第二天,上井台打水,一个没留神摔倒了,脑袋磕在了井台上,出溜到了井里头。

    孙巧哥掉进水井里两个小时才被人发觉,等到捞上来,呼吸都没有了,身体也完全凉透。

    带娣跟孙巧哥只过了一晚,就成为了最年轻的孀妇。

    她从孙巧哥的家里被轰赶出来的时候,仍旧是个闺女。

    第三个喜欢他的男人,是疙瘩坡张拐子家的二弟,名字叫张建军。

    带娣在经历了两次磨难以后,张建军毅然要娶她做媳妇。

    其实那时候,张建军早已喜欢带娣很久了,他对女人的爱,也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

    王海亮只好做媒,再一次将带娣许给了建军。

    哪知道建军这小子更没福气,同样是个短命鬼,在跟带娣成亲的前三天,遇到了哑炮,被一枚哑炮给崩死了。

    男人被炸的四分五裂,一具全尸都没有留下。

    他的尸骨是被工人七手八脚捡回来的,就那么拼凑在一起,被埋进了大梁山。

    三次婚姻的失败,不单单让带娣心灰意冷,全村的谣言也纷纷而起。

    大家都说带娣是扫把星,天生的克夫命,专门克男人,谁娶谁死,谁碰谁死。

    宋子健要占便宜,被摔成了残废。孙巧哥新婚的第一晚,女孩的小手都没拉过,就那么掉进了井里。

    至于张建军,不要说跟带娣拉手手、亲口口,眼神都没碰一个,就去阎王哪儿报道了。

    这不得不让全村的群众疑惑,除了克夫命,伯虎星,天下没有那个女人可以如此克死男人的。

    三个男人的死,把带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下子从天堂拉进了地狱,她再也无法经受这种打击,差点疯掉。

    她想到过死,并且已经跳进了幽魂谷,但是王海亮却救了她。

    在那个黝黑的山洞里,女孩对海亮表达了爱意,并且甘愿将自己白白的身子给他。

    临死前,能够跟海亮哥做一晚的夫妻,多大的代价也值得了。

    但是王海亮却在玉珠最激动的时候阻止了她,将一枚银针刺进了女孩的昏睡穴。并且亲手将她交给了大夯哥。

    海亮是个对感情专一的人,他不能对不起玉珠,更不能对不起二丫。

    眨眼的时间,三年过去了,大夯哥也死了,大瘟疫,大疾病以后,带娣姑娘从前的天真烂漫不见了,显出一股成熟。

    但她的内心深处依然在记挂着王海亮。

    王海亮是她的唯一,她就是为海亮而生,为海亮而活。

    曾几何时,带娣想过要跟玉珠一争高下,非把海亮哥从玉珠的手里抢过来不可。

    她一定要嫁给海亮,做他的女人,白天给他做饭,晚上给他暖炕……给他生儿育女。

    但是后来她却没有这么做。

    因为她真的担心自己会是个扫把星,把海亮哥克死。

    再说玉珠是她的闺蜜,比亲姐姐还要亲近的闺蜜。不能让玉珠姐姐伤心。

    所以,带娣这么一忍就是三年。

    在这三年里,她无时无刻不再想着海亮哥。如癫如狂,如醉如迷。

    她闭上眼是海亮的声音,睁开眼是海亮的影子,晚上躺在小床上,眼前闪啊闪,处处是海亮。

    每一次海亮上山,或者下山,带娣都可以看到男人,因为学校的门口是上山下山的必经之路。

    每次看到海亮,她的心就砰砰地跳,小鹿一样。晚上做梦也一定会梦到他。

    女孩子无法忍耐对王海亮的期盼跟焦渴,天天晚上想着他,身体就涨热起来,呼吸也急促起来……。

    她的身子在小床上不住颤抖,扭曲,一双手也在自己的身上来回摸。

    她幻想着海亮哥亲她,吻她,抱她,将她拥在怀里,在小床上荡漾……她的眼神不住迷离,嘴巴里呢喃不断,将男人的名字呼唤一千遍,一万遍。

    直到一股麻酥酥的电流从身体里流过,身体被闪电劈中,那种酣畅淋漓的舒畅荡漾才心头方才作罢。

    带娣觉得自己命好苦,现在还是闺女,根本没有尝过做女人的滋味。

    她希望把自己的第一次给海亮,哪怕一次也好。

    玉珠姐为海亮哥生了个女儿,带娣打算把海亮哥生儿子的权利交给自己。

    她想为王海亮生个儿子,来延续王家的香火。

    她没打算跟玉珠一块去抢他,就是想要一个跟海亮哥的孩子。

    那样的话,自己就是一辈子不嫁人,也知足了。

    看着带娣俊美的样子,王海亮的心颤抖了一下,立刻低下了头,说:“带娣,咱走吧。”

    带娣说:“海亮哥,要不你跟玉珠姐一块去吧,你们两口子好说话,我代替玉珠姐上课。”

    海亮说:“不行啊,这一走就是好几天,灵灵还小,每天要吃奶,玉珠不在,她要哭闹的。还是咱俩一起去吧。”

    带娣沉默了一下说:“好,那俺跟你一起去,到文教局跟领导们说一下,咱们大梁山不添老师,真的不行了。”

    就这样,两个人上了山道,一前一后踏上了出山的大路。

    其实带娣可盼着跟海亮哥在一块了,从前一直在寻找机会。今天这个机会她不想错过。

    这机会是上天送给她的,稍纵即逝,一旦把握不住,那就过了这村没这店了。

    一路上女孩子的脸蛋都是红红的,眼神里有喜悦,也有慌乱。

    她走在后面,海亮走在前面,不多久男人就把她甩出去老远。

    王海亮总是眯眯一笑,回头说:“带娣,走啊,要不要我背你?”

    女孩子这才紧走几步跟上。

    带娣没有走出过大山,今天是第一次。

    她的中学是在远离疙瘩坡的乡中上的。

    所谓的乡中学,同样距离疙瘩坡很远,足足一百八十多里,在国道上。

    那时候的带娣在学校里住宿,每次都是放假才回来,暑假寒假各一次。

    每次放假,都是大夯哥去接她,整整三年。

    不可否认,乡中学依然距离走出大山还有一段路,上去公交车,至少还要走四个小时,才能到达县城。

    大梁县的县城跟Z市是一回事,从前叫做大梁县,再后来才改作Z市的。

    脚下的山路很长,绵绵延延三十多里,平整宽阔。

    这条路是海亮领着村子里的修路队修出来的,已经修过了葫芦口,穿过了黑风岭,正在鹰嘴涧最险要的那一段爆破。

    鹰嘴涧同样非常陡峭,而且是大梁山所有山峰里最险要的一段。

    整个鹰嘴涧就像一只老鹰巨大的嘴巴,山峰也像老鹰的脖子,笔直陡峭。

    王海亮之所以将山路改道鹰嘴涧,是考虑到修路的成本跟资金问题。

    大路怎么可以缩短距离就怎么修,不行的话就炸,生生炸开一条路。

    目前,鹰嘴涧的那条路已经炸开了,山路整整缩短了七八里,不单单节省了人工,也节省了大部分的炸药。

    穿过鹰嘴涧,再前面就是幽魂谷了,也是当年二丫跳下去的地方。

    路过工地的时候,很多工人都掉在峭壁上钉炮眼,炮眼钉好,就是填炸药了。

    一声声巨响传来,惊天动地,扑扑楞楞飞起一山的鸟雀,嘎嘎鸣叫。

    那些工人一眼看到海亮全都笑了:“海亮哥,出山啊?”

    海亮说:“是啊,我要为咱们学校找一个老师,顺便采购一些柴油,你们注意安全,小心险石。”

    “海亮哥,知道了……。”

    猛地看到了海亮身后的带娣,那些小伙子全都开始激动,一个个嘴巴也不老实起来。

    “呀,带娣姑娘,你也出山啊?你今天真漂亮,像个小媳妇……”

    带娣一听,立刻低下头,小脸蛋更红了。

    王海亮担心他们勾起带娣的伤心事,冲那些毛头小子瞪了一眼,怒道:“闭上你们的嘴!注意安全!!”

    那些小伙子看到海亮发怒,一个个吐吐舌头,不做声了。

    穿过鹰嘴涧,终于来到了幽魂谷。猛地瞅到那段险要的小路,带娣吓得后退一步。

    “海亮哥,路这么窄,怎么走啊?掉下去咋办?”

    王海亮憨厚一笑:“不要紧,你过来,我背你过去。”

    “你……背俺?”带娣问。

    “是啊,我背你。”王海亮二话不说,一下子将带娣抱在怀里,背在了肩膀上。

    那条小路左边是万丈高的山峰,右边是深不见底的断崖,掉下去就没命了。

    王海亮背着带娣,一个飞跃跳上了山路,猛地拉起一根垂下来的枯藤,双脚一蹬,身子一荡,好比一只掠过水面的燕子,嗖地一声从这边荡到了那边。

    带娣吓得不敢看,立刻闭上了眼,双手也把海亮的脖子抱得紧紧的,嘴巴里发出一声尖叫:“啊——吓死人拉!海亮哥……你怎么飞起来了?”

    女孩的前胸紧紧贴在海亮的后背上,有一股温热,鼓鼓的,暖暖的,特别舒服。

    他顿了一下,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