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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开始之前,我先讲个笑话,说的是有个司机陪领导参加洽谈会,领导进去了,他却被保安拦在了外边。
这个司机也想进去,就指着前面的领导对保安说:“我和他是一个系统的。”
你猜保安怎么说?
保安说:“滚犊子吧!鸡鸡和蛋蛋还是一个系统呢!你什么时候看见鸡鸡进去了,蛋蛋也能进去的?”
其实男人无外乎两种,一种是真的屌,一种只是个蛋。
说来挺可悲的,虽然我一直都很想屌起来,却始终都是个蛋,而且,处了两年多的女朋友,被一个鸡鸡抢走了。
和很多望子成龙的父母一样,我的父母从我出生时起,就对我寄予了厚望,于是给我取名叫王飞翔,哪知道在很多年以后,这个翔字被人玩儿坏了,令我时常受到周围人的取笑。
就连我女朋友提出分手的时候,还不忘了吐槽一下我的名字。
前天我给她买了一条项链,18K白金的,花了小三千,对于我一个刚读大三的学生来说,算是狠狠的出了把血。
当然,我决定出血也是有原因的。
在我们这所名不见经传的野鸡大学,我女朋友是出了名的白处美,相处两年多,我一直都在找机会把她拿下,却始终没能得手。说来惭愧,我和她的最大尺度,就是在电影院亲了回嘴儿,当时她还总盯着银幕上的吴彦祖哼哼唧唧。
所以我就想着,这次要以血换血,自己先出把血,然后趁她高兴,把她的一血给拿了。
没想到我的血刚刚出完,还热乎着呢,她就打来电话,连呼哧带喘的哭了半天,说我是个好人,下辈子一定要和我在一块儿。
我听得一惊,蛋疼的问她是不是得了什么绝症。
她说不是,就是这辈子遇到了心目中的坏蛋,暂时要和你分开了……
挂断电话,我懵逼的想了半天,然后就很没出息的哭了起来,除了心疼被骗的青春,还心疼钱。项链本来就贵,花了小三千,为了拿一血,我又在临近学校的新区租了间房子,一个季度,连押金带房费,昨天刚交给房东两千三。
就算要把我甩了,能不能赶在交房费之前啊?
现在一血和项链都没了,只剩下我和一间不到四十平米的房子,空荡荡的,还把我压抑得直哭。
这次的失恋和以往不同,除了痛苦,我还感觉说不出的憋屈,一想到买项链时,她一副岁月静好、暗含骚气的模样,就想狠狠的抽自己几个嘴巴。为什么不先拿一血,然后再送项链?
起码那样的话,自己还能说一句,真是日了狗了。现在倒好,被人骗得屌蛋精光,却连狗都没日上。
我越想越气,觉得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要是不报复一下,自己肯定会被活活憋死。
于是想了想,觉得自己一个外地的学生,势单力薄,正面肯定拼不过,考虑到那个鸡鸡晚上应该会送她回家,就决定扮成鬼,藏在她家附近,晚上狠狠的吓他们一下。
要是能把那个鸡鸡吓尿,或者扔下她跑了,也正好让她看看,她找的到底是个什么人。
哼!
哥要是发起狠来,连我自己都怕!
她家是本市的,住在明珠路,距离我租住的小区,走路大约十几分钟。我提前去踩了下点儿,觉得藏在楼道里很容易吓到别人,就在小区里转了转,发现正对着她家楼栋口的花丛不错,藏在里面不容易被人发现,还可以随时跳出来吓人。
利用一下午的时间,我先后在批发市场买了最便宜的黑长假发、一支口红、两斤面粉、以及四米白布,回到租住的房子把白布改了改,往身上一套,只露出个脑袋,那恐怖的真实感,差点儿没把我自己吓哭。
然后我又对着镜子,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仅用了两个小时,就揣摩出好几套吓人的方案。
哼哼哼,现在万事俱备,天也黑了。夏小雨你个骚浪剑,骗我青春骗我钱,还有那个鸡鸡,跟我抢一血,看我不吓死你们才怪。
之前忘了说了,我前女友叫夏小雨,记住这个名字,因为说不定我哪天心血来潮,就还要虐她,一万遍啊一万遍。
现在正值九月中旬,天干物燥,晚上还有点儿凉,我带着准备好的东西,来到夏小雨家的小区,趁着周围没什么人,行云流水般的钻进花丛,开始给自己化妆。
至于我这鬼妆,因为怕把你们吓出心脏病,就不说了。我先是套上改好的白布,戴上假发,用面粉把脸抹得煞白,然后再拿出口红,把眼耳口鼻都画上流淌的血迹,刚刚画完,就吓死了周围的一只蚊子,真的,本来我不想说的。
事实上是我在挑选地方的时候,忽略了这里一到晚上就会出现的大量蚊子,尤其在入秋以后,蚊子又毒又狠,我他妈又化上了鬼妆,想换地方还怕被人撞到,这酸爽,真心的难以形容。
而且我发现自己好像还忽略了一点,就是夏小雨现在到底是不是还没回家。万一她天黑之前就回了家,现在已经吃完了饭,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却化着鬼妆,躲在她家楼下的花丛,被蚊子叮得不要不要,岂不是成了彪逼界的楷模?
我草!这可不行啊!我心慌的掏出电话,想要问问她现在在哪儿,接连打了好几次,她却始终不接。如此一来,倒是坚定了我的决心,任可被蚊子吸干,也要把他俩给吓晕过去!
又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虽然戴着假发,我还是被叮成了癞蛤蟆版的阿弥陀佛,身上又瘙又痒,心里还憋着股气,正想着要不要再给夏小雨打几个电话,就见到一条棕色的吉娃娃犬,连跑带颠儿的朝我所在的花丛冲了过来。
卧槽……这要是被它发现,不把狗主人引来才怪……
情急之下,我赶忙深吸口气,打算利用自己恐怖的外形,以及之前揣摩出的可怕姿势,把这只小贱狗吓跑。眼看它就要接近花丛,我慢慢的抬起胳膊,弯曲着手指,正要冷不防的吓它一跳,却见到它的身体猛然抽搐了下,如同惊弓之鸟,嗷嗷叫着朝小区外面冲去……
这……什么情况啊这是?我还没开始吓呢,它怎么跑了?
回想到刚刚小贱狗逃跑的时候,分明朝着花丛里看了一眼,看的却不是我的位置,我就下意识的转过头,看向自己的侧后方。这一看之下,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连衣裙,披头散发的少女,也正一脸懵逼的朝我看来,四目相对,把我俩都给吓得够呛。
我以为自己见到了鬼,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目瞪口呆,还忍不住的跳了一下;而她则是看到我这副惊恐的模样,以及抬起的胳膊,弯曲的手指,直接张了张嘴,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这……怎么晕了?难道不是鬼?
谁能想到啊!大晚上的,花丛里怎么还有个人呢?
我心说可别把人家给吓坏了,就赶忙走过去,在少女的人中上用力的掐着。还好,在我如此机智的举动之下,少女慢慢的张开了眼睛,看到我暗含欣慰的笑容,再次两眼一翻,又被吓得晕了过去。
我……草!刚才一着急,忘他妈卸妆了……
这下我算是彻底闯了大祸,无论怎么掐人中,都掐不醒,还感觉她的身体越来越凉。忐忑的把手指伸到她的鼻端,等了半天,也没感受到任何呼吸的迹象,然后又胆战心惊的探了下她的脉搏,晕……竟然没了……
我……把人给吓死了?
意识到这点,我的心顿时凉了大半截,只感觉两腿一软,忍不住的坐到了地上。
我他妈虚岁刚过二十,正在读大三,还没正式的步入社会,享受生活,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杀人了?
坐在花丛里想了半天,我觉得还是不能让自己的人生就这样毁了,于是咬了咬牙,决定趁早开溜。
动作麻利的卸掉一身猛鬼装扮,两手空空、身轻如燕的跳出花丛,正要离开,就见到一个满头大汗的小胖子跑了过来,问我:“哥!你见过一只棕色的吉娃娃吗?”
我咽下口唾沫,摇了摇头。
小胖子像是真的急了,不由分说的就要钻进我身后的花丛,我赶忙拦住了他,说:“你等等!我女朋友喝多了在里面吐呢,我先把她背出来,然后你再进去。”
他妈的,因为一只小贱狗,现在又引出来个人证,想要脚底抹油都不行了。
我苦着脸进入花丛,把少女的尸体背在身后,不知道我是因为紧张,突然增加了力气,还是少女生前太过注意保持身材,轻得跟个小孩儿似的。
为了表现得逼真,我背着少女的尸体走出花丛,假装生气的骂道:“喝!喝!一天天就知道喝!看你喝那逼样……”
同时我心里也在小声嘀咕:天灵灵,地灵灵,莫怪莫怪……
估计是被我威武霸气的男人雄风给镇住了,小胖子一脸懵逼的目送着我走出小区。到了大街上,我赶忙加快了步伐,寻找合适的抛尸地点,结果还没等我找到合适的地方,就先后遇到了两拨行人,无奈之下,我只能假装生气的又把少女的尸体骂了两顿。
在这过程当中,我也发现了,男人大骂自己的女人,显得特别有气势,令得先后遇到的那两拨行人,无不一脸懵逼的驻足观看。
哎……多出这么些个人证,我是真没办法继续抛尸了。
为今之计,我也只能先把尸体带回租住的房子,然后再做进一步的打算。好在她的尸体不沉,背在身后,感觉比一副二十公斤的哑铃还轻。走了十多分钟,还没等出汗,我就已经把她的尸体背回了租住的房子。
点开房厅的灯,把她放在沙发上,借着灯光一看,我过去的审美观,立刻就被彻底的颠覆了。
这家伙美的,简直不像话,要不是脸色白得可怕,分分钟秒杀各路嫩模。这卷曲的睫毛,娇挺的鼻子,性感的柔唇,玲珑的下巴,完全就是仙女下凡,可惜,竟然被我给活活的吓死了……
除了愧疚之外,我还感觉到前所未有的不甘,觉得自己吓死了这样一个绝代倾国的美女,真是造了天大的孽。
然后我又想着,既然已经这样,自己是不是应该把死马当成活马医,尝试着救她一下,万一救活了呢?
于是我就开始用力按压她的胸口……你们可别想多了,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我把她救活不是更好……
大约按压了三五分钟,发现没什么用,我又试着给她做人工呼吸,捏开她的嘴,用力的往外吸气……也没见什么效果,就上网查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人工呼吸是要往对方嘴里吹气……
我郁闷的深吸口气,心说莫怪莫怪,又捏开她的嘴,奋力的朝着里面吹气。卧槽!居然有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