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回人生可叹老病走,自古报应有鬼手

七宝莲华次第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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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

    一片碎江山,骨肉分两边!

    乱!

    凌乱旧宫阙,梦里人不还!

    乱!

    饿殍遍山野,神鬼不含丹!

    乱!乱!乱!

    这被撕扯的岁月,打碎的江山,倾倒的华厦,一尊跌破的琉璃盏,片儿也凑不齐全。

    这样的乱世里,锦州城里的时情最凄惨,这是用兵的前哨,家国的门槛,打过了锦州,就算出了山海关。

    大潮高涌,又决然褪却,下午两三点,露出一条通往海中仙山的通路来。

    仙山不知有没有仙灵,有也是没要紧的,连庇护下的子民的老命都谋不住,子民也不给供奉,叫他不配称神仙。

    倒是这一阵子,这仙山里住进来一对儿神医,男子风流儒雅,女子骨肉纤纤,带着一位十六七的如玉少年,号称是一家三口,退避战乱至此,一手好医术,妙手回天。

    这年景之中,因战火而平地生怨,缺胳膊少腿都是等闲,有甚者为厉鬼诅咒,祖孙三代都要玩完,因此每次大潮露出这通天路的时候,都会有很多人进山去寻医问药。至于能不能见到那神医一家子,全看有没有缘。

    沿着开凿好的山路进去,是寻常的香火之地,这样的地方不乏寺庙道观,这些年战火纷飞,也有不少渔民和城里来避祸的平民,一座不大的山头,倒是热热闹闹,一派市镇的风貌。

    平日里的潮涌,是露不出那步行路的,只有每月两次,接触月之引力,引发两次大潮水,才会露出这条天路来,供人行走。平日里要来往这浪大风急的仙山,一要看有没有大船,二要看坐了小舢板有没有运道不翻。

    大潮出天路的日子,也是山中集市的时候。

    今儿虽然是大潮,虽然这天路也露了出来,可岸边这簇拥着两位锦衣人的随从犯了难,这条路看着很远,没有两个时辰根本走不完。而且这会儿路还没有露完全,就已经有不少人卷着裤管子上路了,一路上还有挑担子的捆着鸡鸭的推着半口猪的,情景极乱。

    随从的头子回头看了看单人轿子,想了想里面的主子,叹了一口气。

    一个机灵的忙使动腿儿拦了一个路人问:“可有能行的船用?”

    那路人指了指吹得斗笠哗啦啦响的半空的风:“您瞧瞧,除非是龙船来,不然什么船压得住这样的风?”而后那路人又看了看这侍从的打扮,语气里小心翼翼藏了几分怨恨鄙夷,“瞧你不像是常走海路的,这海上可不是小湖小河,海龙王不认人的。”

    那侍从也知道这个时候不能闹起来,忍了气回复禀告首领。

    倒是那一直站在风里的锦衣人开口道:“罢了,就这样吧。你们仔细点,不要颠簸了。”

    那些侍从没办法,也只好把那轿子抬起来。

    天路通天,脚下艰难。

    这条道完全是天然形成,自海床里供起来的一条石子路,石头子儿被潮水反复冲刷,日日夜夜,已有千万年,各个浑圆,滑不留手,那些来往的老百姓踩着编织的草鞋,还能勉强,这些穿皮着锦的可就惨了,尤其是那锦衣人的鞋子,先不说绣面,但是那牛皮拉的鞋底,踩在这石头上就是深一脚浅一脚的滑。

    那些抬轿子的更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就怕把轿子里的人给弄坏了。

    这么艰难地一路慢慢走,走到小半,海水就快没了腰,这天儿已经快中秋,海水寒凉,尤其是下半身泡在水里,那滋味别提多难受。

    锦衣人已经受不住,让一个侍从背了自己。抬轿子的更惨,生怕把轿子沾湿了,又怕看不见脚下的路,摔了滑了,每走一步,都要单人先动,确定放稳了脚,才能走,这样四个人一个一个地探过去,才能走一步——几乎是寸步难行。

    “我说你们得快点,这天路只出两个时辰,夕阳西下之时,就是海出路没之际。”一个穿着麻衣,带着斗笠的青年文士说道。

    “你个穷酸书生,能数嘴,就过来帮忙抬!”侍从首领很不高兴。

    那青年文士微微抬起头,露出个淡淡笑容来,摇了摇头,轻身快步离去。

    那侍从首领勃然大怒,就要生事端来,可他刚要拔腿去追,却感觉自己的腿沉重得像是打了无数的沙包,怎么也抬不起来。

    “算了,不要生事,我们还有大任。”锦衣人说道。

    那侍从首领想想自己主子的手段,不敢吭声,收了刀刃。

    刀已入鞘,那腿上的沉重就奇迹般地消退了。

    那侍从首领心里头惊惶,可却决计不敢说出口,只能满心惴惴地在寒凉的海水里漫漫往前摸。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得人心都麻木了,腰以下都拔凉拔凉没了知觉,才又踏上土地,眼见着这天路也就只有一小段了。

    正是夕阳西下,锦衣人回首来时路,果然已经被海水淹没大半。

    眼前的山中有炊烟灯光一一亮起,锦衣人叹了一口气,催促侍从们快步往前。

    仙山之中果然是有许多人家的,瞧着那简陋的房舍,都是这几年临时拼凑起来的,好些人在这个时候担着一些海货在贩卖,还货郎米贩已经约好了借宿的人家,打算卖完最后一点货品就去吃饭。

    路人告诉锦衣人一行,因为对岸的城中规矩森严,禁夜禁歌舞,所以大潮前后这两天因为天路还能蹚水过来,货郎们都是夜市也做生意的。更有些南边来的杂货在这边偷偷贩卖,谁家若是有个嫁娶,也愿意去夜市买一根精致点的铜簪。

    那神医一家人虽然说住在山里,但却有几分神秘,有的人能找到,有的人找不到,也许正因为这份神出鬼没,才被叫做神医。只要在夜市尽头,进了山林里,若是看见一个带篱笆的院子,门口有一挂手工漂亮的小红灯笼坠着一个碧色玉牌,那边是了。

    “怎地这神医不是个治病救人的,还弄这些玄虚!”侍从首领又累又一身海水,湿冷难耐,十分不悦。

    那路人也是个耿直的性子,听了这话不乐意:“治病救人,也讲究个行善积德,若是恶人,没缘分不救也罢!”

    “你这个竹竿!一口胡话!爷爷我今儿就教训教训你!”说着,那侍从首领就拔出刀来。

    “啊!有刀!是那边朝廷的人!”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句,这边看热闹的人都散了一个干净,连带着近前几个小贩都担着货筐跑了。

    锦衣人脸色一沉。

    侍从首领呲牙咧嘴,口里脏话不断。

    轿子里传来一声哼,那锦衣人靠近了轿子,听着里面的人说话,半晌,皱了皱眉头道:“阿弟,不妥。这一趟,还是求医要紧。”

    说完,沉着脸看着身边的侍卫,淡淡开口:“谁耽误了二爷的病,本……大爷就要谁的命。”

    侍从们看着锦衣人,想想他轻飘飘喝着茶就下的那个命令,不由得抖了抖,一行人再也无人开腔。

    锦衣人按照那路人的指点,一路沿着夜市往前走,走到尽头,果然见了一片山林,此时天已经擦擦黑,瞧不清林子里的境况。

    那侍从首领犹豫片刻,道:“王……大爷,这会儿进去,恐怕里面有什么危险,不如明日清早进去?您和二爷金枝玉叶……”

    “……也好。”锦衣人点头,吩咐身边一个贴身的侍从,“你去张罗一个住处。”

    这贴身的侍从,倒不是那种愣头愣脑只会逞强斗狠的傻犊子,找了一个距离这林子不远,但比旁人家有些距离的破屋子。这屋子里住着一个打渔为生的青壮和一个老寡妇,青壮是个哑巴,出一把好力气,老寡妇做些针线,母子两人并不是喜欢与人交际的人,但委实过的艰难,需要银钱。锦衣人一行人住在这里,只消得些许药丸,一点碎银子。

    “明日要不要……”侍从首领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锦衣人皱眉:“无妨,这一路见到我们的人也不少了,挨个杀,却是杀不完的。”

    侍从首领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来,语气里带着几分兴奋痛快:“大不了,就把这城也给……就跟那边一样……”

    锦衣人看着侍从首领,目光沉沉:“休要胡来。此地关要之处,不比江南多得杀不完。若是没了壮丁,便会影响大业,你敢轻举妄动,本……大爷便先把你抹了。让你闭嘴。”

    侍从首领顿时噤若寒蝉。

    “好了,少废话,去张罗些吃食来!”锦衣人踹了那侍从首领一脚。

    “是,是!”侍从首领屁滚尿流地跑了出去,提脚便踹向一个侍从,“你去给老子和爷们弄点儿吃得来!要有酒菜!要热的!”

    没一会儿,那侍从便弄了些吃的回来,锦衣人一见,满眼的鱼虾,想要发作,可想想眼前的情况,也只能忍了。拿着一碗几个粗馒头,进了里屋。

    里屋那已经铺好了簇新被褥的破土炕上,一个满面病容的人正在靠坐着,一身冷汗涔涔,虚弱地对锦衣人笑了笑。

    “阿弟,你可觉得好些?”锦衣人问。

    那病人摇了摇头,伸出腿,卷起裤管,露出一片皮肤。

    那一段皮肤,从脚底到膝盖,都印着密密麻麻的黑红色的手印,那些手印有的大有的小,大的看着像是虬髯大汉的蒲扇手,小的甚至是早产不足的婴孩,最小的一个手印,也就半根拇指大小,说是婴儿都嫌大,根本就是胎儿的手印!

    锦衣人深吸一口气,就算是他今早刚刚查看过,这会儿再看,也觉得触目惊心,因为这些手印又多了。

    每一天,每一天,这些手印都会多几个,有的时候是几个,还有的时候,是十几个。有的是新印在好皮肤上面的,有的则是盖住了原本的手印。因此这会儿瞧着,病人的脚上已经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了,都被新的旧的手印遮住了。

    最新的这一个,就印在膝盖上,这个半根拇指大小的手印,颜色最红,几乎就是新鲜的血的颜色。

    锦衣人不怕血,甚至享受血的颜色和温度,可此时此刻,这手印的大小和诡谲,还是让他脊背发凉。可这怪病,毕竟不是发在他身上的,他也只能安慰病人:“无妨,明日早上去见了那神医,据说那神医连胎中胎都能医治好,你这也不过是一种怪淤青而已。”

    的确,这最初,就是一点淤青。

    马上长大的男儿,何惧这一点点淤青。

    可偏偏,一日日,一月月,这淤青变了,最初那块儿淤青变红,又变黑,变成了一个圆,又渐渐长出了五根手指头,变作了一个手印。

    这是第一个手印。

    紧接着,便有了第二个淤青,变了,变了,变成手印。

    而后便是第三个,第四个。

    过了一阵子,那些手印不再以淤青的模样出现,而是一睁眼,就能数出来,腿上多了一个手印。

    每天多一个,每天多一个。

    再往后,便是几个,十几个。

    不过是半年的功夫,这条腿整个脚跟小腿,就变成了这般模样。

    现下还是好的,腿毕竟是能遮住的,可要是到了手臂呢,手怎么遮?脖子呢,脸呢?

    他们的“主子”最忌讳这种事情,如果真的被发现了,必定不会顾念兄弟之情,不仅如此,只怕还会抓住这个机会,把他们兄弟给“走狗烹”了。

    不行。

    必须治好。

    锦衣人走出里间,看着破败的院子,以及院子里一脚草席上和衣而卧的老寡妇,忍了又忍,过去搭话:“老人家,你可曾听过,那个神医的事情?”

    “哎呦,你是来求医的吧,我就看着你那个病人,不太好。不过没关系,朱大官人和朱少爷最是心善的,穷人去瞧病,都是不收诊金的。”老寡妇见了有钱的贵人来说话,忙起身。

    朱?

    锦衣人皱了皱眉头,缓缓开口:“你说,这神医,姓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