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回月落乌啼香满天,莲菜排骨淘儿甜

七宝莲华次第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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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寥星若晦,夜船拢波。今夜的明国苏州城,是十分安静甜美的。

    江南春景最美,夏景却也不输毫分,一段藕香糯糯甜甜,不知是谁家在熬粥做片。小船从窄窄的河道里游鱼一般地钻过,晚归的船娘发丝上带着薄薄的一层霜露,眼睛里都是氤氲水波。

    这样好的夜色,这样温柔醉人的灯火,这样香气四溢,炊烟袅袅的诗酒江南画卷,可怜一群人,走遍了街头巷尾,坊道河泽,都没有能找到一家落脚的客栈,原因无它,今年是苏州城首届大明之女选拔会江南分会场,今早,这激烈的胭脂队里的红粉斗,就已经展开了。

    有美人,自然就有诗人少年公子之类的趋之若鹜,所以苏州城这段时间住宿很紧张,非常紧张。

    “怎么办。”宫韵白蹙眉问,露宿街头什么的,这种事情天音族的洁癖男是不能接受的。

    “要不咱们分拨。”鬼王姬咧嘴一笑,“男的去秦楼楚馆,女的去象姑倌馆。”

    “去了的话,估计小白会直接被留下喔。”老周凉凉提醒。

    “去了的话,老白这种异域风情也跑不掉呢。”老元捧脸。

    “去了的话,老元你也会被留下呢。”老宋拍肩。

    “桃夭说的是男秦楼,女象馆啊。”蔓蓝觉得这对话里有什么好像不对。

    “蓝儿逻辑满分。”玉卮微笑称赞。

    “……其实这也是个办法啊。”青婀点头。

    “唔,我记得……”黄少卿思忖了一下,指着平江路上一条小小的巷口,“这里应该有一户人家,嗯,算我认识的人。”

    “咦,那就好了!”青婀很开心地表示,这天儿这么潮湿,她可不想躺在河沿儿上睡一宿。

    平江路哪怕在后来的三千界,也是十分有名的一条路,意义和功能类似于北京的南锣鼓巷,厦门的鼓浪屿,成都的宽窄巷子,绍兴的仓桥直街。这条路在历史上的宋朝就已经是苏州城的一条主要街道,走船走人,游人如织。六合里的平江路也是别无二致,虽然眼下天色晚了,但来来去去的人不少,不管是归家的,还是出来觅食的,都把这条窄窄的沿河的街道,妆点得热热闹闹。

    从这条街走进去,大概四五个巷口,有一座石拱桥,过了桥是一片民居,黄少卿走到其中一户的门口,轻轻叩响了门环。

    门被吱呀一声拉开,里面出来个素面朝天,头上包着一方帕子的少妇,众人一见这少妇,都倒吸一口冷气。

    这少妇虽然打扮的可以算是穷苦,但收拾得利利索索,一尘不染,脸上半点脂粉也无,反而衬得她容颜如雪,高不可攀。更为难得的是,她身上带着一股非常自然的矜贵,仿佛她曾经万人之上,连公主也不放在眼里,那绝不是平江路旁一个小院子里的人家,能养出来的。

    “……黄家二郎,别来无恙。”那少妇淡淡一笑,嘴角绽开一对儿小小的梨涡,立刻让她显得甜美动人起来。

    众人都用复杂的眼神,看了看青婀。

    青婀也用复杂的眼神,看着自己的手指头。

    “二娘子,一向可好。”黄少卿的语气很温和,好像怕吓着这妇人一样。

    进了院子,黄少卿向这位二娘子说明了原委,二娘子很干脆地让这么多人住下来。

    这位二娘子的宅子并不大,是一个一进的小院子,清平馆众人被安置在东西厢,打地铺的打地铺,睡暖橱的睡暖橱。二娘子见众人安顿好了,便去做晚饭。

    今昭等人不好意思干吃饭,便也都收拾洗漱,挽了襟袖到厨房去帮忙。

    这位二娘子自称姓王,家中姐妹行二,因此被叫做王二娘,她仿佛是一个人住在这里,这一进的小院子里,除了她,连一只猫狗都没有。

    可尽管是一个人住,这院子无一处不收拾得妥当,连厨房里的各色用具也都齐全,今昭十分吃惊地看着王二娘拿出了一套简直能令少女们尖叫的极其圆小可爱的模子,柔柔一笑,问诸位清平馆的妹纸:“藕粉淘儿行么?”

    “行……”就连玉卮,都不忍心给这位王二娘一丁点儿脸色,难得语气柔软地答应。

    虽然今昭不太明白什么叫做藕粉淘儿,但瞧着王二娘的动作,大概是槐叶冷淘一类的东西,只不过那面揪儿里面夹裹着藕粉,被模子压出半透明的猫猫兔兔花花草草莲蓬荷叶之类的形状,飘在煮好的莲藕排骨汤里,显得格外的小清新小可爱。

    饮食大多并无稀奇,只是因为在食材选择和造型工艺上,十分费心,才会有手艺高低,色香味意形养的差距。

    只有经过深思熟虑,拥有自己的灵魂的东西,才能成为艺术。

    这个眼前可见的道理,今昭这会儿看着王二娘,觉得这就是个例子。

    王二娘撑了一碗,递给今昭,柔声道:“来尝尝,味道可还吃得惯?这边的饮食偏甜,北地之人,怕是不太适口的。”

    今昭喝了一口汤,汤里大骨出的油花儿,浓而不腻,加了藕片的清甜,极其自然熨帖,比一枚硬币的大不了多少的面淘儿飘在里面,因为掺了藕粉进去,也是晶莹软糯,加上那模子刻得细,荷叶上的经络分毫毕现,显得既漂亮又讨喜。

    “哎呦我瞅着都舍不得吃了。”今昭递给青婀尝尝。

    “嗯,浓而不腻,甜而不娇。”玉卮品了品,也觉得十分称心如意。

    姑娘们都围着一个小碗品尝着王二娘的手艺。

    王二娘在一旁带着淡淡的微笑,还在忙活着手里按模子起面淘儿的活计,看上去恬静而柔美。

    太岁不禁十分好奇这王二娘的来头,按说黄少卿这种人理当对这种类型很动心,但是黄少卿明显脑子跑偏看中了青婀,他看中了基本上也不用考虑会移情别恋,那么这个王二娘这副深受黄少卿恩惠又似乎对黄少卿也没有什么爱慕的女人,到底是谁呢?

    正想着,王二娘把落在额头的发丝抿了抿,这动作很寻常,但她做起来,就有一份格外的清丽柔美,这让今昭突然想起来早年在南北朝时期王家见过的一个人。

    要说会稽王家,可能大多数人都会一头雾水,但是要是提起王羲之,那恐怕就连不爱书法的路人,也会知道,那是一位名垂青史的书法家。清平馆众人曾与王羲之的子侄辈很有些交道,比如王家六郎王操之,还有王家的儿媳妇谢道韫。

    但是那一辈,王家最有名的还是王献之。

    王献之为人风流俊美,他与发妻郗道茂的独生女儿王玉润,今昭见到时候,当时才十岁而已,却也已经是令人无法移开视线的人间绝色,灵动活泼,有一种天然吸引人的朝气蓬勃。

    眼前这个王二娘,和王玉润长得太像了!

    今昭思忖了一下,二娘,王玉润是长女,应该是元娘子才对,二娘子么。

    “啊!新安公主!”太岁忍不住叫出来。

    这一叫,她就知道坏了,因为眼前这位王二娘,已经听见了自己老妈的封号,抬起头,向着今昭看了过来。

    今昭十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承认道:“对不住,我是猜的。”

    “其实你猜的也够运气了,毕竟二娘子一说,也不过是我自己私心的叫法,我在族内行十三,理当叫做十三娘子的。”王二娘道。

    今昭于是更加不好意思。

    王献之的二闺女,那可不是一般的闺女,那闺女,叫做王神爱。

    神之钟爱。

    的确,这位王神爱,是王羲之的孙女,王献之和新安公主的女儿,也是一位著名的书法家,她的确有骄傲的资本。

    尽管这位娇娇的母亲,新安公主,算是夺了郗道茂的丈夫,基本算是逼死了郗道茂母女,但毕竟王神爱是无辜的,今昭对新安公主司马道福十分不齿,对王神爱却没有什么恶感。

    只不过,这位天之骄女,红颜薄命,嫁给了当时的皇帝,司马德宗。这位历史上著名的痴呆皇帝,带给王神爱一生惶惶不可终日,王皇后也因此英年早逝,留给后人一声叹息。

    今昭曾经疑惑过,以王谢世家的势力,做什么非要逼得自家贵女嫁给一个傻子。当时华练还戳了她的额头笑她傻:“你想什么的,再高门贵女,说白了,王神爱也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你还真是生活在现代的孩子啊。”

    现在今昭倒是明白了,封建社会的女人,就算是当皇后的,也不过是家族利益交换的货物一件而已,王神爱如此,长孙皇后也是如此,就连骄傲的独孤伽罗,又何尝不是如此。

    越是门阀贵女,却不能奢求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因为家族赐予她们优渥的生活和荣耀,便要她们承担起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只吃饭不干活的人,不能被家族所容下去。

    六合界与三千界的事情大多数是大同小异的,这么说,眼前这位王神爱也……

    怪不得这女子容颜出众,见之忘俗,哪怕是素颜朝天,也有出尘之姿。

    这可是,王神爱!王家的神之钟爱!

    “你猜的对。”王神爱温温一笑,将那些淘儿盛入浅青色的瓷碗中,淡绿映着那些小淘儿的图案,更显得清爽宜人,“我是被他们烧死了,只是侥幸没死,被黄二郎救了。黄二郎托了人,让我在这里,做一些营生。”

    “啊?”别说是今昭,就是玉卮等人,也有点惊讶,这院子瞧着,怎么也不像是有什么营生的样子。

    王神爱的笑容不变:“这里是幽冥一处司府的入口,每夜子时,便有一个时辰,鬼差带着该去投胎的魂灵从这里进入幽冥之中。”

    “哎呀,原来是这样。”鬼王姬倒是不知道,六合的投胎制度是这样的。在八荒界,所有的鬼差都是在任何地方都能把魂灵带回去的,不需要入口,因为鬼差们自己就是入口。

    “时间快到啦,我们不耽误你做事情,吃饭吃饭。”青婀招呼着。

    王神爱一笑:“嗯,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