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回杂烩面包思乡意,石头有情梦古城

七宝莲华次第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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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工作室的人早已经没有人了,只有一个满身蹭着尘埃的女学生正在精心地擦拭着她的雕塑,给已经十分光润的罗马士兵雕像再次抛光。

    很多人都喜欢在自己的作品里寄托自己对异性的审美和驰往,对于雕塑家而言,作品的线条足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内心与个性,比如贝尼尼是飘逸而浪漫的,米开朗基罗则时不时带出一抹不羁,拉斐尔则温柔典雅。女学生的这件雕塑是古罗马士兵,怀抱头盔,似乎是出征归来,正在对人群中挥手致意的某个人微笑,一张脸拥有显而易见的古罗马式俊美,即便此时此刻只是一块石头,也拥有充满灵性的温柔眼波。

    女学生痴痴地看着她的雕塑,缓缓伸出手,抚摸着雕塑的脸庞,仿佛被什么无法抵抗的魔法牵引着一样,在那位士兵的双唇上,落下一个吻。

    晚风吹过来不及关上的窗子,工作室里空无一人。

    “失踪?”今昭停下正在割肉的刀。

    “是的。那个女生是业内著名的驱魔人的女儿,所以我们怀疑,是不是有什么恶魔把她抓走了。”拉斐尔最近似乎很闲,连着三天都在清平馆喝咖啡。

    “米兰使者呢?”今昭被科普过,米兰使者,就相当于是官方的驱魔人,跟黄少卿塔乌鸦差不多,只不过并不隶属于某个国家,而是属于圣天使城。

    “已经去调查了。”拉斐尔看了看伊苏利尔,后者不知道被谁塞了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正在看。

    “昭啊,走了,拉啊,你去不?”老宋等在门口问。前几天他们跑了几个罗马附近的小镇诸如比萨等地,今儿是预定的梵蒂冈博物馆门票的日子,要去梵蒂冈和斗兽场。

    今昭抱歉地对拉斐尔笑笑,又转头对伊苏利尔说:“伊苏,乖乖看家啊。”

    伊苏利尔正在认真看书,对今昭这句话置若罔闻。

    一行人花了1.5欧坐地铁到了斗兽场,虽然才早上9点。

    对于古罗马斗兽场,今昭的印象一直是高大而模糊的,而当这苍灰的,沉默的建筑,真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她明白罗马为什么伟大了。

    这种伟大,在于一座建筑,穿越了时空,以几乎完好的面目,存在于古人和今人的眼前,这是米开朗基罗走过的城墙,也是她沐今昭走过的城墙,岁月更迭潺潺如流水,只有石城无声,千古寂寞。

    你说,这些石头知道多少故事,但是每一件故事,都只能在心里埋没。

    这个现代体育场的原型,就这样伫立了千年,看过古罗马的辉煌,饮过角斗士的血肉,听过战车与猛兽的呼号,最终变得仿佛慈眉善目,任由人们驻足观看,欣赏凭说。

    建筑的确只是建筑,断壁残垣,但建筑的伟大,绝不仅仅是建筑本身,它的伟大,应该在于它的灵魂,在于它所承载的历史,在于它曾经背负过一个帝国的青春。

    身旁有一对情侣用中文不屑地说:“什么破玩意,就这么回事,门票还那么贵。这种地方下次给我钱我也不来了。”

    清平馆众人的目光扫了过去,看得那说话的女生面露不满:“怎么了?”

    今昭的视线越过她的肩头,看着她身后的男人。

    那真是个英俊的男人,拥有古罗马雕塑那种细腻完美的古典脸庞,穿着簇新的盔甲。

    说话的女生回头看见那个男人,不耐烦地挥手:“我不照相!走开走开!”

    男人显然没有听懂女生的话,但是意大利男人根深蒂固的浪漫情怀让他尽管读出了女生的恶意,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默默地走过,满脸茫然,又眸含悲恸,嘴里不停说着什么,仿佛是意大利语,又仿佛不太像。

    今昭目光深深地从那个男人身上扫过,她的太岁技能让她能感觉出来,这个男人并不是普通人,但太岁技能又告诉她,这个男人,的确是个普通人,这种矛盾的观感无法形容,倒是憋得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拽了一把青婀的衣服,告诉青婀。

    青婀眼珠子一转,嘿嘿笑:“你别是思春,看上人家意大利小青年了吧。”

    “你妹啊,我看上黄少卿了。”今昭反驳,今儿出来没带陈清平,她连点儿矜持,也会儿也舍弃了。

    青婀上上下下打量了今昭一通:“你还有闲情逸致来调侃我?啧啧,你不知道今儿陈清平被女神找去了吗?”

    今昭还没有来得及反驳什么,就看见那个穿着罗马士兵打扮的男人扑通一声跪在了当场,双手捂脸,肩头颤动,似乎在哭,可又过了几秒钟,他又惊愕地看着周围,看着自己的双手,露出无限恐惧的表情。

    “哎呦这人演技帝啊!”青婀拍大腿,“别是让什么东西给上身了吧!桃儿啊!快来给看看!”

    鬼王姬翻了个白眼,走上前,轻飘飘地一搭手,叫了一声:“了不得!”

    “肿么了?”众人围拢过来,看着惊恐万状的罗马士兵男人。那男人战战兢兢地摸着自己的手臂,又突然转向清平馆众人,极其艰难地吐出一句话来,是正儿八经的英文:“救救我!”

    “诶?!”

    “我……我……@#¥@%¥#……&……&%¥%”才说了两个“我”,那个男人就又开始满口听不懂的意大利语,而且表情也从某种意义上的楚楚动人,换成了一脸苦大仇深的悲怆。

    清平馆众人身在国外,人生地不熟,也不想招惹什么麻烦,让利白萨报了警,就又去参观斗兽场的下层。比起上层俯视斗兽场的视角,下层更能够感觉到这座建筑的不凡和那个时代的繁华,在那个遥远的时代里,罗马城如此富饶,仅仅是作为民众娱乐的斗兽场,就有如此规模。今昭以前看过《角斗士》这部电影,想想那些情节,不由得唏嘘:“多少美男子啊,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玉卮扶额。

    几个人叽叽喳喳指着那些亘古无声的遗址说着话,两个身着黑色长袍,好像《哈利波特》里面斯内普教授一样的人走了过来,一脸沉肃,好像是斯内普教授的儿子。尤其是这些人的袖口,领口,扣得紧紧的,用看不清楚的某种绣纹密密匝匝地绣着,似乎打定主意多一块儿皮肤都不会露出来——他们的手上甚至还带着手套。

    今昭一猜就知道,这一定是传说中的禁欲主义的米兰使者,瞧瞧这领子,两排扣加上交叉系带,匡威的板鞋也就不过如此,再看这长度,恨不得把人中都遮住了。

    对于这种类似于大理寺和刑部和御史台结合的意大利神鬼警察,大家基本保持着十分好奇但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说有什么词能够形容米兰使者,那么,一定是高冷。

    一位米兰使者与鬼王姬擦肩而过,那一瞬间甩来的蔑视眼神,好像鬼王姬的胸挡住了他的路一样。

    青婀拍了拍鬼王姬的肩膀:“没事,他们只是没见识过这么好看的路障。”

    鬼王姬白了青婀一眼,而后手一挥,一道阴风吹过,钻进了那两位米兰使者的膝盖缝儿里:“来吧,关节炎。”

    两位米兰使者大步流星,像是两只黑天鹅一样走过了几个门洞。

    清平馆众人站在斗兽场下层一处满是苔藓的地方,拍照合影。晨光照耀,正如同它无数次照耀着,这个被时间遗忘的建筑,那一瞬间今昭错觉,仿佛置身于某种不可追忆的幻境,无数的欢呼的人群挥动手中的纱巾,贵族们用羽扇遮住眼睛,避开角斗士将死的悲惨,痴情的少女呼喊着奴隶的名字,将头上的花环抛向胜利者,而失败者失去的不仅仅是欢呼和爱慕,还有性命,在这疯狂的气氛中,他的性命还不如一只能够出产上好的T骨肋排的牛值钱。

    而后,非常不合时宜地,她看到了一张脸。

    那张脸缓缓扫视着欢呼沸腾的人群,带着不合时宜的冷漠。那张脸和刚才那个罗马士兵装男人的脸重合,分毫不差。

    “——是——米罗——那个角斗士——”今昭指着前方。

    米兰使者带着一个人走了过来,那人正是刚才的罗马士兵服男人。

    “怎么可能……我刚才……”今昭看着米兰使者将那个男人拖向外面,对利白萨和朱师傅解释了刚才她“看见”的情景。

    “你不是因为见到过那个男人,产生了记忆错失校准吧?”利白萨问。

    “不,她是太岁,她看到的,只能是这片土地的记忆。”朱能垣沉吟片刻。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男人突然发难,拔出了佩剑,砍倒了一位米兰使者,那使者从台阶上滚了下去,另一位使者第一时间出手封住了这片空间,他第一件事做的并不是救助自己的同伴,而是怕这一切被普通的游客看见。

    男人再度提剑,他的剑法凶狠凛冽,招招都是以命相搏,米兰使者再强大,也抵不过这种拼死的打法,使者堪堪还击,蓄力几步,最终看准了那男人腋下露出的空档,将手中的一件奇怪兵刃刺了过去。

    男人的反应极快,竟然是拼着哪怕胳膊断掉,也要将米兰使者打倒的意思,将米兰使者手里的兵刃用伤口夹,毫不介意将刃口刺入皮骨,用被刺穿的肩膀向前一撞,撞到了米兰使者的头。那位米兰使者来不及收住攻势,被狠狠撞破额头,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一块儿皮肉从米兰使者的胳膊上掉下来,落在地上的瞬间,发出声响,竟然是一块石头!

    那男人一把抓过今昭,将剑刃抵在她的喉咙,说了一句什么。

    利白萨嘻嘻一笑:“与其你带着这么一个女人到处跑,不如你跟我们走,我想你保证,如果你不愿意,没有人可以强迫你去任何地方。”

    男人又说了一句什么,表情变得郑重。

    利白萨举起手:“我发誓,我对所有的神明和掌握我们宿命的女神发誓。”

    男人放开今昭,收起宝剑,走到了利白萨身旁。

    如果说去一次古罗马斗兽场就能捡回来一个罗马士兵的话,那么去一次洛阳石窟能不能捡到一个魏晋美男?

    最近住在云归梦徊,清平馆众人完全没有营业意识,每天就是吃喝玩乐,眼见着来了一个活体的热闹,都围了过来,将利白萨的房间塞了一个满当当。

    “怎么样?”老周擦了擦手过来,“说了什么吗?”

    “没有。”老元捧脸,“我和今昭感觉一样,他的确是罗马士兵,不过……”

    “先吃点东西吧。”玉卮走过来,端给那罗马士兵一份吃食。

    简单的麸皮面包,粗糙的纤维肌理,完全与工业和现代化没有关系的自然谷物的发酵酸涩。以甜椒、番茄、玉米、洋蓟和牛肉做成的杂烩汤,说是汤,其实是一种混合炖煮的菜式,被熬得软烂的食物几乎融化在汤头里,最适合用这种发酵面包撕开沾着汤吃。一份南瓜烩饭,有些粗胖的米粒直接用南瓜汁和罗勒加一点点橄榄油烩熟,将切得很薄的生熏火腿片贴在热腾腾的饭上,便令这有些甜暖软渥,口齿缠绵的烩饭,有了咸鲜味道,而火腿片也因为饭的热气,祛除了本身的猪肉腥味,变得软而带有尘世烟火气息。

    这些都是传统的,常见的罗马菜色。

    罗马士兵吃着吃着,眼神便变得恍惚起来,一些本不想说出的话,因为这份食物招惹了他关于故乡的回忆,牵肠挂肚,不吐不快。

    这其实是个很长,也很曲折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