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全)沈熙辰她的初恋

拂一袭红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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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上那个男孩,不知道是她的幸运还是不幸。

    他叫沈熙辰。一个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

    洛翩还记得,真正注意到他的时候,他浑身上下都是金灿灿的。那是在大四的时候,沈熙辰汗涔涔地抱着橘色的篮球,在夕阳下一步步走向宿舍。光线把他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细碎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琥珀色的眼睛,嘴角的染着一分柔和的笑意。而她就静静地抱着书,望着他远去的背影。

    那天的夕阳如同瑰丽的锦帜。

    大概是被光线刺痛了眼睛,她轻轻眯了眯眼睛,心底有什么东西在不断地旋转。好似花儿徐徐绽放开来。

    洛翩喜欢上了他。

    那时候洛翩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后来才晓得,原来那就是A大校草榜上第四,沈熙辰。

    程曼曼和洛翩也是大学同学,那时候的关系就已经很好。当洛翩把这件事情曼曼的时候,她还笑了洛翩好一阵子。“原来你也会喜欢人啊。眼光不错嘛。哈哈,大美女翩翩出马,不知道沈熙辰招架得住么?”

    洛翩的脸微微红了。

    清明节的时候下了一场稀疏的小雨,路旁的树叶被冲刷得干干净净,露出原本光泽的绿色。沈熙辰独自撑着伞缓缓在校园里走着。依旧是那样淡淡的温润。

    就在这一刻,洛翩与他的伞平行。

    翩翩的一生,就连这恋爱也是那么顺利啊。

    沈熙辰真可谓是完美的男友。既给洛翩足够的自我空间,又不使感情冷淡。没有多少甜言蜜语,都是真心实意的关心。这点倒是正和洛翩的意,她一向认为情话只是偶尔实现的诺言罢了,对沈熙辰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而沈熙辰呢,对洛翩真是好到家了。打热水,提水瓶,打饭,抄笔记等等他能做到的事情都做到了。感动得我们翩翩几乎要落下泪来,而沈熙辰只是微笑着揉揉她的发旋,把她揽进怀里。

    洛翩喜欢他,喜欢他的俊朗与温柔,他凝视着洛翩的时候,眼神总是宠溺地简直要把洛翩化成一滩春水。

    他的声音怎么就那么好听呢,当他叫着“翩翩”的时候,好像,身边下起了一阵花瓣雨,所有的温柔都翩然起舞。

    沈熙辰虽然气质干净,但也是汗水男孩,喜欢在阳光下畅汗淋漓,却也愿意坐在洒满阳光的自习室的窗边,陪着心爱的翩翩一起看张爱玲。看她的《半生缘》,《红玫瑰与白玫瑰》,还有洛翩最喜爱的《倾城之恋》。“哇,整个香港的沦陷换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啊。”洛翩总是满脸向往。“还有这个这个,《半生缘》里,好感人啊,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洛翩学着小说中的人物口吻有板有眼地说道。然后用肩膀轻轻挤了挤沈熙辰,“喂,你有什么要和我说的。”沈熙辰轻笑着,好似仔细的想了想,然后,把洛翩揽进怀——

    “我爱你。”

    眼角一湿。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好似被轻轻一击。

    “我爱你”,仅此一句。再没有其他的情话。

    永远不会过时的俗语。

    没有轰轰烈烈,只是平平淡淡的温柔与细腻。

    洛翩时常依在沈熙辰的怀里,他的身上有一阵好闻的男子气息。位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气质,让洛翩心醉。曾经,洛翩认为,他们可以一直这样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多么讽刺的一个词。

    张爱玲不是说,得到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旧是“床前明月光”得到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上的一历饭黏子,而红玫瑰就将永远是男人心口的一个朱砂痣么?原来,沈熙辰的心上也有一颗。

    时光果然是可爱的东西,它可以让洛翩看到爱情的本质。

    为了不和沈熙辰分开,洛翩大三那年的暑假以要打工的理由没有回家。那时候两人应当是最热烈的时候。整日黏在一起,怎么也不愿分开。甚至在同一家餐厅当服务员。时不时相视一笑,就像相恋已久的爱人,任谁都不信他们才交往了半年。连餐厅经理都笑成他们是最靓的一对璧人,“呵呵,要长久啊。以后我们还要喝喜酒呢。”大家都这么说,洛翩垂下眼睛羞涩地说“什么呀,扯远了扯远了。”洛翩看向沈熙辰,以为他也会有些羞郝,没想却是恍然失神的样子。

    洛翩隐隐有些不安。她一直认为,他们俩是会一直走到最后的。

    不想,也会像其他的校园恋人一样,在还没毕业前就惨淡地分手。

    暑假过了一半,翩翩的爸妈打电话来说不管学习和工作多忙,都必须要家人聚一聚去杭州玩玩。洛翩不好推辞,只得答应下来。至少总比回家好,洛翩吐了吐舌头,然后找到沈熙辰,把事情告诉了他。“嗯。好好去玩玩吧。”沈熙辰微笑。

    洛翩扑进他怀中,仰着头,看着阳光把他的睫毛剪辑成一片光影,“会不会想我啊?唔……”

    柔软物压着唇瓣,在阳光下,洛翩有着轻轻的眩晕感。

    沈熙辰抬起头,看着洛翩嫣红的脸颊与唇,微笑着“会。所以你要早点回来啊。”“嗯,你要给我打电话哟!”“好。”他的唇再次压下来,洛翩幸福地闭上眼睛。

    到杭州的第一天,洛翩到机场接爸妈。

    “翩翩啊!”洛妈一下飞机就看到了人群中气质颇佳的洛翩,洛爸也见着了,“啊呀,是翩翩!翩翩啊!”洛翩连忙迎上去,“爸妈。”“哎呀,这才几个月没见,翩翩变漂亮啦?”洛妈笑眯眯地打量着女儿。

    “哪有啊。换了个头发而已。”洛翩笑道,抱着妈妈的手臂亲昵地蹭了蹭,“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啊。”洛爸道“想我们还不回来看看我们?”“爸爸——”洛翩撒娇着,“人家要打工嘛。”

    洛爸和洛妈互视一眼,洛妈笑着开口说,“翩翩啊,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啊?”

    洛翩羞红了脸,垂下头,不说话。

    洛爸洛妈迅速心领神会,“女孩子大了交个男朋友很正常的嘛,再说我们翩翩那么漂亮,追翩翩的人一定很多吧。下次带给爸妈看看啊?”洛妈很通情达理。

    洛爸有点严肃,“翩翩啊,你还小,别被人骗了。”

    “他很好。成绩和品行都很棒,而且对我很好。”洛翩连忙为沈熙辰辩护。

    “哎呀,卿弈你干什么,人家闺女第一次交男朋友,怎么净往不好的想。还不相信我们女儿的眼光?翩翩,他叫什么名字?”洛妈撞了撞洛爸的肩膀,见老婆大人发话,洛爸连忙赔笑脸,“我这不是为我们女儿好嘛!”洛翩连忙打圆场,“好了好了,他叫沈熙辰。熙熙攘攘的熙,时辰的辰。我们先去找宾馆吧。”

    西湖是旅游圣地,宾馆不少,很快洛翩一家就安顿好了住处,休息了一会,洛妈就忍不住要去看看风景了。

    洛翩心不在焉地陪着洛爸洛妈,手里紧紧捏着手机,生怕错过沈熙辰的电话。洛爸洛妈兴致很高,一面看一面评论着。

    “意料的结果

    没有说太多

    风雪划过的

    是我太懦弱

    华丽的沉默

    也许是解脱

    温热的温柔

    随街景斑驳……”

    手机铃响了,洛翩心里一阵高兴,一看,果然是沈熙辰,连忙走到一旁,避开父母,边走边接电话,“喂。”

    “翩翩。”沈熙辰的声音依旧那么悦耳。“嗯。熙辰!”洛翩的声音里带着欣喜。

    “一路顺利么?”“还不错啦。几个月不见,感觉爸妈老了很多。”洛翩把目光转向两鬓微微有些斑白的父母。“多陪陪他们吧。平时你们也没有多少时间在一起。”沈熙辰很体贴很孝顺地说。“嗯。那你要多熬几天喽!”洛翩吐了吐舌头。“翩翩,当然是父母重要啦。我们有的是时间。”沈熙辰微笑道。

    “嗯。熙辰,你要等我哟。”不知怎么的,洛翩心里总有被动物的小爪子挠着的感觉,不安中带着些焦急。

    “傻瓜。”沈熙辰嗔怪道。

    “嘻嘻。”

    沈熙辰把嘴唇唇凑在手机上,不重不轻的吻了一下,“听到了吗?”他的声音温柔。

    洛翩也用轻吻回应了他,唇角勾起一抹浅菀。

    挂上电话,唇角的笑容一点点凋谢,那种不安的感觉又来了。

    她决定忽略这样的感受。“爸,妈,逛得差不多了吧。看着天色也挺暗了,先去吃饭吧。晚上来看三潭印月。”

    杭州的食物和风景都很不错,只是身边少了个人,洛翩总觉有些遗憾。想着下次一定要和沈熙辰来看看这被誉为天堂的杭州。

    宾馆里,她与洛爸洛妈各住一间。

    洛翩捏着手机,站在窗边。夜色正浓。

    杭州的夜是繁华的,古典的风味与现代的气息互相交织着,别有一种时代变迁的沧桑感。

    熙熙攘攘的人群,霓虹灯璀璨夺目,真可谓“一夜鱼龙舞”。

    手机铃又开始响起了。

    洛翩回神,微笑着接起电话。两人聊了一会,互道晚安。

    她坐在床上,开着昏黄色的台灯。

    心口传来一阵钝痛。

    好像有什么东西,倏地,被人从身体里抽去了。

    一种怅然而无措的感觉。

    她躺下,伸手关去了台灯,闭上眼睛。

    不一会,她无奈地睁开眼,又把灯打开了。

    她看着自己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臂,要找出一个毛孔,却细腻得怎么也找不到,可肌肤上的毛孔依旧可以呼吸。

    就像她和沈熙辰的爱情,看上去无懈可击,实则千疮百孔,只不过有人在拼命的掩饰,填补。

    总有一天会发现的。

    那么大那么大一个洞。

    足以容纳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