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咸鱼,集结!

绝世猫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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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7,

    阳春三月, 北方还在纷飞的寒雪中沉睡, 南国已是花木葱茏、生机勃勃。

    广州荔湾一条风情绰约的小巷里, 行人三三两两, 小情侣亲亲热热地挽着胳膊,几个小姑娘在街边买了咖喱鱼蛋,叽叽喳喳讨论着最新的明星八卦, 广东话绵软轻糯,宛如云雀清唱。

    小巴车晃晃悠悠停在巷口,车上下来一家三口, 两名爸爸一个背着妈咪包, 一个拎着小水壶,都是高大英俊的类型。小男孩儿举着气球宝剑,戴着铠甲勇士棒球帽,不过两三岁年纪, 步履却已经相当稳健。

    “爸爸我也要吃鱼蛋!”宗葳葳拖着李维斯的手,蹦蹦跳跳将他拉到鱼蛋挡前, 踮着脚尖将上面所有的东西统统指了一遍,“我要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你到底有多大的肚子啊,能吃下这么多?”李维斯将他的帽檐转到后脑勺, 温和但不容置疑地道,“只准选一个, 不能浪费食物知道吗?”

    “宗铭也要吃呀!”宗葳葳扯着老爹的虎皮做大旗, “他肚子大要吃四个!emmm……爸爸你也吃一个吧, 不然宗铭会不好意思的。”

    “……”李维斯怀疑自己生了个相声演员。

    “叫爹!谁教你叫我名字的?”宗铭抬脚虚踢了一下儿子的肥屁股,“老子的名字是你叫的吗?”

    宗葳葳抱着屁股道:“呀呀,我都是跟你学的呀,你不是管我爷爷叫伊登吗?我们是亲亲爱爱的一家人哟!”

    “反了你了。”宗铭揪揪儿子的小耳朵,“那你怎么不叫你爸李维斯?他名字镶钻了?”

    “他付钱呀。”宗葳葳理直气壮地说,“他是我们的金主,金主懂吗?家里的钱都是他写小说赚的,他可辛苦呢!”回头,讨好地冲李维斯笑,“爸爸嗷?”

    李维斯无力地叹气,不管他怎么用心地教育儿子,也抵不过宗铭神一般的“言传身教”。宗葳葳整天跟着宗铭混,不到三岁已经显示出了卓越的作妖天赋。

    不是他这个当爹的不努力,实在是某人有毒啊!

    “你看你,又惹我爸生气!”宗葳葳发现李维斯脸色不善,娴熟地给宗铭甩锅,“呐~我帮不了你了,他肯定不会买你那一份了。唉!真是的,我还想多尝几样呢。”

    李维斯被他气笑了,只有心问问老板附近有没有相声剧团,赶紧把他送进去当学徒算了,免得浪费了这逆天的口才。

    宗铭却没感觉到任何不妥,对儿子的幽默报以青铜器般的笑声:“你可真是我亲生的,比我还会甩锅,不得了不得了。”胳膊肘戳一戳李维斯:“掏钱吧金主,好不容易来一趟广州,让他多尝几样,吃不完有我呢。”

    李金主望天长叹,掏出手机付款,唯一庆幸的是有了孩子以后宗铭再也不挑食了,连以前从来不碰的提子肉桂饼干都吃得津津有味。

    前提是宗葳葳吃剩下的。

    唔,以及他吃剩下的。

    一家三口站在路边分食四份小吃,其乐融融。宗葳葳虽然调皮,但脾气好又大方,你一个我一个地给两个爹分食物,特别一视同仁。李维斯吃着他喂给自己的鱼饼,刚才的糟心已经抛到了九霄云外,默默安慰自己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性格,养孩子要多往好处想……

    “老板,请问一下,荣氏大宅是不是就在前面了?”宗铭跟鱼蛋档的老板打听。

    “荣氏大宅?哦,你是说荣氏书堂吧?就在前面,走几步就到啦。”老板说。

    “书堂?那里不是前清荣家祖宅,解放后捐给广州政府当博物馆的么?改书堂了?”

    “荣家藏书多呀,书香门第嘛,书房好多间,间间都比堂屋大。”老板说,“从前文物保护,里头的书都是封存的,前些年荣家有个什么后人给市里写信,说不该让自家藏书白白浪费,市里就开放了大部分的书籍供市民阅读,还拨了转款修复维护。”

    “哦,是这样啊。”

    李维斯蹲在一边给儿子喂水喝,转头问老板:“来看书的人多吗?”

    “不多了,都是古书,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读网络小说啦。”老板说,“就现在很火的那个《大西洋底的十四行诗》,我女儿可迷了,也不知道都讲了些什么。”

    “……”宗铭脸色一变,忍了半天还是纠正道,“那本不是小说,是诗集来的。”

    “咩话?”老板擦擦手,笑着说,“那我有空倒要看看了,这年头还有人写诗。”

    宗铭:“……你最好还是别看了。”当心瞎了眼,呵呵。

    三人吃完小食,往前走了百米左右便看见一座古朴的西关大屋,趟栊门旁边订着文物保护单位的铭牌,匾额上写着两个端庄中正的大字——荣宅。

    荣家世代商贾,骨子里却有一股子文人的清隽之气,门口的楹联刻得是“春风拂槛温如玉,好日当窗刻似金”,并没有寻常商家的“财源广进”之类的直白,透着安闲写意、岁月静好的意味。

    这大概是那个动荡的年代里,荣老太爷最向往的生活吧。

    三人在门房做了登记,漫步进了趟栊门。和晚清时期常见的西关大屋一样,荣宅修得极为讲究,四进三开间,前院是典型的中式建筑,硬山顶、槛窗,轩阔威仪。后院是苏式花园,曲径通幽、山水环绕,婉约细致。

    中间两进主宅则设计得极为大胆,在中式楼台的基础上吸取了西方建筑风格的特点,罗马柱、盘旋楼梯、欧式阳台……最不可思议的是两栋楼中间竟用铁架棚成拱形穹顶,镶嵌着欧式花玻璃,形成了一个全封闭的西洋天井。正午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麻石地上,斑驳陆离,瑰美异常。

    李维斯站在两楼相联的空中廊道上,仰天叹道:“太漂亮了,没想到一百多年前的中式建筑设计这么前卫,还好没有毁于战火。”

    一位捧着书路过的老先生驻足微笑道:“哪有那么幸运,广州大轰炸的时候这些玻璃都没了,铁梁也断得七七八八,还是解放后重新修缮的。”

    “哦,原来是这样,谢谢您告诉我。”李维斯诚恳道。

    宗葳葳趴在地上用小胖手指着玻璃光影,絮絮叨叨地道:“小兔、小熊、猪猫……”

    老先生莞尔,弯腰问道:“猪猫是个什么东西?”

    “是像猪一样胖的猫。”宗葳葳高兴地说,“我家就有一只,叫隆美尔!”

    “沙漠之狐啊?厉害厉害。”老先生笑道,又问李维斯:“你们是外地来的?”

    李维斯点头。老先生指了指身后的拱门,道:“这边是原先主人的宴息处,女眷起居之所。”又指了指前面的拱门,“这边是议事所和书房,开放的藏书都在里面,如果有兴趣可以进去看看。不过因为大都是古籍,不能外借的,只能在就地阅览。”

    李维斯连连道谢,老者笑着摆手,从书里抽了一根羽毛书签递给宗葳葳当礼物,飘然离去。

    宗葳葳举着羽毛蹦蹦跳跳地吹着玩儿,宗铭跟在后头护驾。李维斯信步走进前楼,沿旋转木楼梯往上走了一层,果然看见一排宽敞宣阔的书房,正午时节推开槛窗,金灿灿的阳光洒满红木书架,无数细小的灰尘在光束中轻轻舞蹈,正应了门口楹联上那句“春风拂槛温如玉,好日当窗刻似金”。

    最里面的书房空无一人,李维斯随意在书架一角抽了本书,却发现是个硬皮笔记本,里面画着各种人体解剖图,用蝇头小楷标注着详细的解释,中、英、法、日四五种语言斑驳夹杂,信手拈来。

    李维斯心中一动,翻到内封,果然看见右下角写着“荣靳之”三个字,原来竟然是荣靳之一百年前的医学讲义!

    两年前伊登便把祖父传下来的那一箱《南石头手札》寄给了李维斯,他对荣靳之的笔迹可以说是十分熟悉了,但这本讲义上的行文落笔却与《手札》不尽相同。这个时期荣靳之的笔锋端庄圆润,字里行间透着养尊处优的自信,李维斯几乎能透过他的字想象出他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面孔。

    回想《手札》,上面的字迹多以铅笔写成,潦草刚劲,仿佛疾风之中傲然挺立的劲草,有一种铮铮铁骨的感觉。

    这大概就是生死对一个男人的锤炼吧,李维斯默默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要不是遇上宗铭,经历超级脑案,也许永远都不会知晓荣氏家族这段血泪史,像个懵懂路人般幸福地活着……

    “在看什么?”宗铭抱着宗葳葳走过来,小家伙玩儿累了,趴在他肩头一顿一顿地打着瞌睡,手里还捏着那根羽毛书签。

    李维斯将讲义摊开给他看,宗铭一眼便认出了荣靳之的笔迹:“你高祖的?”

    “可能是早年留学时带回家的吧。”李维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它放回书架了,既然荣家二少的后人已经把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捐给了大众,那这本笔记就不再属于任何一个荣家人了。

    宗铭单手抱着儿子,轻轻抽|出旁边一本线装书,封面是日文的,原来是一百年前东京帝大学医学部的解剖学教材,“这些东西现在怕都绝版了……唔,这是什么?”

    书里掉出来一个薄薄的信封,李维斯弯腰捡起,里面飘出几片粉色的樱花瓣,因为年代久远,根本捡不起来,一碰就化成了碎沫。

    李维斯惋惜地叹气,出于好奇还是打开了信封:“这么浪漫,还夹着樱花,该不会是哪个日本女生写给高祖大人的情书吧?”

    宗铭促狭一笑:“快念快念!”

    “……”李维斯打开信纸,默默递给了他,“日文,我不认识。”

    宗铭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失望地道:“欸,不是情书,是伊藤光写给他的——‘先生,归家后一向安好?东庭的樱花又开了,遥想四年前这个时候我们还在树下喝酒,如今却不知道你在哪里,在和谁共享这大好春光。唉,一想到另外的人替代了我的位置,我就忍不住又是嫉妒,又是羡慕’……”

    咂摸了一下,皱眉道:“好基啊,你觉不觉得?”

    “狗眼看人基。”李维斯催他,“快念,别瞎琢磨了,那个年代文人是这样的了,你以为都像你一样一本书十二个‘踏马的’吗?”

    “……这踏马怪谁?难道是我要出书的吗?”宗铭气不打一处来,事情都过了一年多了,每次提起来他还有有一种被公开处刑的羞耻感。

    李维斯赶紧顺毛摸:“好好好,是我的错——快念啊你!”

    “哼!”宗铭从鼻孔里喷了一下,继续念信,“‘不过也许我很快就能和你重逢了,先生。新年的时候关东军司令部来学院征兵,说想要派遣一批医务人员赴满洲地区负责医疗工作,学院向他们推荐了我。家人也希望我能够从军,为家族争光。先生,您了解的,我不愿意离开日本,离开父母,但我十分想念您,想念那些随您一起学习和生活的日子,想念那些和您一起喝清酒、吃炒饭的夜晚,所以我已决定接受学校的安排,加入关东军加茂部队,去中国寻找您,继续向您学习。’”

    沉默,少顷李维斯也忍不住小声道:“确实有点基啊……”

    宗铭给他一个“我就说”的表情,接着念道:“‘直到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的内心仍然忐忑难安。先生,您一直以来极其反对陆军省进驻中国东北,而我却是为这件事而去往中国的,一念及此我不禁惴惴不安,想起我们之间那几次不愉快的争吵。唉,我真真希望您能够认同我,认同日本,认同陆军省的计划。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您能够接受清酒,接受美味的寿司和炒饭,接受日本先进的医学技术,却无法接受真正站在日本的角度思考问题呢?’”

    念到这里宗铭顿了一下,低低斥了一句“Shit”。李维斯难得没有反驳,还赞同地点了点头。

    “‘但是我不会放弃的,我相信我一定能够说服您!等我随队到达中国,一定要想办法去广州找您,和您促膝长谈三天三夜,让您接受和认同我的信仰。中国有句话叫做“水滴石穿”,即使您有一副石头般坚硬的心肠,我也要用我全身心的爱化解您对我,对大日本皇军的误解。’”

    “‘另附东庭樱花六朵,据说在中国六象征着吉祥和顺利,希望这六朵花儿能带给我好运。先生,珍重,以及——我是不是第一个送您樱花的人?’”宗铭歪着嘴撮了撮牙花子,仿佛被十个柠檬酸倒了牙,“‘您忠诚的学生,伊藤光,敬上’。”

    金黄的阳光穿过书架的空隙照在薄薄的信纸上,伊藤光的字清秀而工整,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仿佛细细研究过似的,也不知道反复誊抄了多少遍。李维斯几乎能想象到一百年前他怎样伏在书桌上,看着飘落的樱花细细写下这封信,怀着少年人懵懂炽热的心情……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坚信并发誓为之奉献终身的信仰,其实是一场卑劣的侵略,残忍的屠杀,注定为世人唾骂,并遗臭万年。

    而他的子孙后代,他的一生追求的事业,最终也差点沦为亚瑟资本的工具,要不是伊藤健太最后关头幡然醒悟,伊藤家族今天恐怕已经不复存在了。

    “其实他只是被陆军省那一套理论洗脑了,就和当时千千万万个傻乎乎的日本青年一样。”宗铭将信纸折好,装回信封,重新夹到那本书里,“老百姓永远是盲从的,容易被洪流夹裹,不知对错,不明真相。时至今日还有很多日本人年年参拜靖国神社,把那些差点毁掉整个民族的野心家当做神明供奉。”

    李维斯在心底里长叹一声,也许正因为这些层出不穷的野心家,以及被他们轻易愚弄的拥趸,这个世界才始终不得安宁,需要他和宗铭,和千千万万警察去不断付出,不断战斗。

    如果……他还愿意战斗的话……李维斯将书塞回书架,看向宗铭。宗铭正歪着头给儿子整理窜到半腰的小T恤,一脸慈父模样,那些曾经刚硬冷峻的轮廓线条统统都化作柔软的光影。

    四年了,他真的还想继续这种温吞无为的生活吗?

    “走吧,去后楼看看。”宗铭感受到他的目光,抬眼看了看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干嘛这么看我?不会是吃儿子的醋吧?多大人了还这么娇气……”

    “少废话快走!”李维斯斥道,“别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

    两人沿旋转楼梯下楼,穿过光影斑驳的天井,登上第三进院中的小楼。这里是荣家女眷的起居所,门窗都镶着精致的雕花,家具也更加精致花俏。

    “大少奶奶当初应该住在二层东面的屋子。”李维斯左顾右盼,一边说道,“伊登说她那时候身子不好,很少下楼,每天都临窗看月。”

    “真是浪漫。”宗铭说,“不过听上去还是不如伊藤光啊。”

    “……你闭嘴!”

    两人走到二楼最东头的卧室。时隔八十年,这里早已物是人非,精致的黄花梨拔步床上没有被褥,只有刻着说明书的铭牌。临窗的妆台上摆着妆奁,但一看就是后来补上去的赝品,木料和光泽度都无法与真正的晚清家私媲美。

    尽管如此,身临实境还是让人有一种时空错位的感觉,李维斯站在槛窗前往外望去,能看到后院花木葳蕤的园林,一弯绿水沿着廊檐下的台阶淙淙流过,让人心情开朗。

    想来当年荣老太爷为了让儿媳妇宽心,也是想了不少办法,把这间景致最好的卧室腾出来给她休养。

    宗铭抱着睡成猪猪的小儿子在屋子里闲逛,不时动一动多宝阁上的摆设。李维斯回头道:“你小心点,当心葳葳忽然醒来把东西打了。”

    “打了怕什么,赔呗,反正都是赝品。”宗铭一副土豪作风,毫不在意地道,“就算真品我也赔得起……啧啧,你是不是忘了这个家谁才是真正的金主了?”

    宗铭做生意不行,但极会看人,闲赋在家的这几年里手动换掉了不少信托顾问和经理人,别的建树没有,给儿子攒的老婆本倒是涨了两成有余。

    也难怪他自封“金主”了。

    可惜儿子不承认,哈哈!李维斯给他一个底层网络写手高傲的白眼,“举手投票,我三比二完胜你,你当得哪门子金主?刚才的鱼蛋还是我买的呢!”

    “你也就买个鱼蛋,有本事你买了我?”宗铭一边和他斗嘴,一边手下不停地摸摸摸,忽听“咣当”一声轻响,仿佛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了似的。

    两人对视,同时给对方一个询问的眼神,异口同声地道:“找到了?”

    李维斯左看右看:“在哪儿?”

    宗铭环视四周,手指慢慢试探着刚刚摸过的位置,轻轻一按——

    “咣当”、“咣当”接连几声,他们终于找到了声音发出的源头,就在拔步床的脚踏下面。

    旧时床下都有实木雕刻的脚踏,可以放鞋,也可以让值夜的丫鬟睡在上头。这间卧室的脚踏和床一样是黄花梨雕花的,极为精致,李维斯用了点力气才将它拖到了一边。

    脚踏下面是羊毛地毯,掀开地毯是五指宽的实木地板,李维斯蹲下敲了敲,示意宗铭再来一次,果然他刚一动手,地板就“咣当”一声向两旁分开,露出下面的青砖裸地。

    李维斯抠开几片青砖,下面是一个两尺长,一尺宽的暗格,暗格里塞着一个暗褐色的木匣,触手冰冰凉、沉甸甸的,似乎是金丝楠一类的稀有重木。

    “就是它了吧?”宗铭问道。李维斯点点头,将木匣放到妆台上,打开了上面虚扣着的同心锁。

    一打素封,一支朴素的桃木发钗,整整齐齐叠在匣子里,因为金丝楠木的保护而丝毫不显得陈旧。李维斯拿起那根发钗,只觉触手光滑柔润,显然被主人时常摩挲。发钗下的信封上写着一行秀丽的行书:荣靳之亲启。

    整整二十五封家书,全部是荣家大少奶奶亲手所写,每一封都寄托着浓浓的思念,从东北到内蒙,从内蒙到苏俄,再从苏俄到香港……伴随荣靳之一路远行,辗转奔波。

    然而,它最终一个字都没能送到荣靳之手上。

    因为那是一九四零年,中国近代史上最黑暗的时代,战争分裂了无数家庭,令丈夫失去妻子,儿子失去父亲,纵然只有一水之隔,荣靳之也无法收到妻子的家书。

    荣家大少奶奶就这样坐在这间华丽而空阔的屋子里,一笔一笔写下给丈夫的话,直到香港|沦|陷,家族分崩离析,不得不远渡重洋去往英国。

    临走前她将这些家书封在卧室的暗格里,希望天可怜见,丈夫有一天能安然返家,打开她为他留下的最后的情话。

    李维斯轻轻抚摸那些尘封了八十年的信笺,最终没有打开,没有偷窥一眼,那是属于荣靳之夫妇的心酸与甜蜜,若他们在天有灵,一定不想为外人所道,即使是自己的后人。

    李维斯打开双肩背包,从里面掏出一个油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将里面零零碎碎大大小小的纸片一个个理好,和那些信笺放在一起。

    那是荣靳之在香港和南石头集中营为妻子写下的家书,有些在信纸上,有些在烟盒上,有些甚至在干枯的树叶上。他费尽心机保存着这些手书,将它们和揭露日君暴行的手札包在一起,最后由于骅带给了荣家二少,又辗转捎给了远在美国的荣家大少奶奶。

    可惜收到这些家书的时候大少奶奶已经病故了,这些东西连同手札都被封存,隔了两代人之后才交到了伊登手上。

    李维斯在整理手札的时候发现了它们,同时发现了荣家大少奶奶到美国以后写下的日记,知道她当初曾经把写给丈夫的信留在荣家祖宅里,于是和宗铭商量来一趟广州,让这些尘封八十余年、辗转大半个地球的家书能够合在一起,籍此安慰荣靳之夫妇在天之灵。

    李维斯将那根荣靳之亲手雕刻的发钗压在家书之上,合上木匣,放回了床下的暗格里。

    一切恢复原状,窗外夕阳正徐徐下坠,荣家老宅在晚霞中显得沧桑而平静,仿佛那些在八十年前死去的先辈,看浮云明灭,时间更迭,肉身虽陨,魂魄却与这片土地长存。

    “你说他们会后悔吗?”李维斯趴在槛窗上,看着窗外火红的晚霞,幽静的园林,喃喃道,“荣靳之、于骅,还有那些我们不知道名字的烈士,他们会后悔吗?”

    “不会。”宗铭轻轻摩挲着他光滑的后颈,说,“有信仰的人最坚定,最幸福,虽然为之献出生命,但灵魂永远充实。”

    “他们会怕吗?”李维斯问,“那么多杀戮,那么多痛苦,鲜红的血、同胞的哀嚎、家人的眼泪……他们会怕吗?”

    宗铭沉默了,良久才哑声道:“不会。”

    李维斯点点头,道:“那就好。”

    深夜,李维斯给宗葳葳洗好澡,将他塞进被窝,躺在旁边给他讲自编自导的猎奇通话故事。

    宗葳葳听着听着,大眼睛慢慢合上,呼吸匀净,沉入梦乡。

    手机忽然一震,李维斯轻手轻脚下床,打开屏锁,惊讶地发现沉寂了四年的UMBRA启动了,系统显示管理员发布了一条信息。

    宗铭:咸鱼们,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