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莫非小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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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晚上莫名的心情就像是青草上的朝露,日头一出来,就消散了。等天一亮,日子还是照样过。第二天还有工作,临出门的时候,斯内普教授见简忆有黑眼圈,抿了抿嘴唇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往简忆身上丢了个小咒语。

    这个咒语的名字叫做“今天也要亮闪闪的哦”,光听这个名字就可以知道,这绝对是卢修斯那个骚包孔雀常用的。斯内普教授会这个咒语,是因为在战争的后期,他作为一个双面间谍,从黑魔王那里领受了钻心挖骨的惩罚之后,总需要一点小手段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

    除了在《暗色》和《盟主驾到》两个片场轮番跑之外,简忆还抽空去了孙星导演的剧组试镜。孙星导演有军方背景,大前年的春晚和去年华国奥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都是他导演的,十分磅礴大气。

    凤镜夜新拿到手的那个剧本是曼路写的,作为三大金牌编剧之一,曼路的作品最能以小见大,并且有很深的历史沉淀感。在知道曼路就是周老爷子之后,简忆倒是能理解了,作为一个玩了一辈子政治的人,他怎么可能没有大局观?

    这个剧本的名字叫做《医道》,讲的是民国时候的故事。主角姓喻,名不知,字若敏,祖上是宫里的御医,到了他这一辈,尽得家学真传,只可惜恰逢了乱世。

    简忆要争的就是喻不知这个主要角色。

    剧本是孙星的助理送到凤镜夜手上的。既然导演有了这样的表示,这就说明孙星对简忆的外形和演技都是满意的。果不其然,简忆只试了一场戏,孙星就敲定了他的主演地位。但是,作为一个精益求情的导演,孙星表示,简忆最好能在开机之前获得一些中医的知识,有一些中医的基础。

    “我认识一位老中医,如果你时间允许的话,我可以替你们引荐一下。虽然这有点耽误你的时间了,但我由衷地希望你能先跟在他身边学三个月。”孙星说。

    简忆自然同意了。在某种程度上,他是赞同孙星的观点的,如果对中医一窍不通,就算演技再好,他演的《医道》也将是没有灵魂的。

    凭着孙星如今的名望,他已经不用特意卡着国内的几大电影奖项拍片子了,这么一来,拍摄的时间上就有了富余,这也是为什么他会给简忆预留出三个月的学习时间。

    但是这种富余是相对其他人而言的,作为一个要在两个剧组赶场的现在还要跟着一个老中医学习的演员,简忆恨不得掐着斯内普教授的脖子大喊:“快把你们巫师的时间转换器借给我用一下!”

    好在,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在《暗色》剧组完成十二集拍摄之后,导演孔深表示,整个拍摄过程可以慢下来一些了。《暗色》在播放形式上用了周播剧的形式,也就是说一周才放出去一集。现有的十二集剧情差不多可以管上三个月了。而后面的剧情会根据播放后的民意做出相应的调整。

    这对《暗色》剧组中所有演员而言都是个好消息。

    因为,首先这片子的剧本非常不错,导演孔深也是个有才的,再加上《暗色》有军方投资,这部片子不愁不红。而既然会红起来,这就表示剧组中的演员都保证了一周一次的露脸机会,这不仅仅是在播放的时候露脸,更会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在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上获得相应的版面。短时期内(最起码这一年之内),他们都不愁自己的曝光率了。

    孙星引荐的老中医也姓孙,据说是孙星的堂爷爷。孙中医五十岁左右,最擅长针灸之术。

    到孙中医私人医馆的第一天,简忆亲眼看到他医治了一个左手抬不起来的女人。那女人四十岁左右,体性偏寒,大概是受了风吧,左手连着左胳膊整个儿都动不了了。孙中医在她的右小腿上扎了一针,快速拔针,针到病除,立竿见影。

    围观了整个过程的简忆觉得神奇至极。

    等和孙中医熟悉起来,简忆才知道他今年都六十九了,看上去愣是像五十岁都不到的似的。简忆不由地感慨,觉得孙中医真的是保养得体驻颜有术。

    大概医者都有慧眼,反而在孙中医看来,简忆不像是个十八岁的孩子。他笑说,看简忆那双眼睛,他都相信简忆如今已是二十六七了。

    简忆心中一惊,算上他上辈子活过的命数,再加上孤儿院里走出来的孩子大都早熟,可不就是像二十六七了的?

    这一去一来,简忆对孙中医更加信服,对学习中医的兴致也更高了。

    因为白天要拍戏,所以简忆向孙中医讨教的时间一般都放在晚上。又因孙中医的私人医馆建在郊区,占地面积尚可,空房间很多。简忆为免来回折腾,征得主人同意之后,干脆自带了铺盖,领着自己的人住了进去。

    孙中医在某个圈子里应该挺有名的,找他看病的一般都是有身份的人,不过因为简忆差不多都是晚上才会在这里,除了第一天赶巧了以外,他倒是没有再碰见过孙中医的病人。

    但偏偏这么巧,这天简忆回来的时候,竟然和疑似自己生母的戚雯萍在院子里来了个擦肩而过。太阳都已经下山了,戚雯萍还戴着墨镜。她穿着一件棉麻质地的旗袍,头发挽着用簪子束在脑后,而她口红的颜色非常鲜艳。从简忆身边走过去的时候,简忆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

    这么近距离一看,简忆不得不再次承认,抛开一切偏见,戚雯萍的确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

    “……这是谁啊?看着真觉得眼熟。我看见停在门口的那辆车了,一看就知道是土豪!”听着院子外面的汽车声远去,简忆装作若无其事地问。

    孙中医看了简忆一眼,他是个医生,又是讲究传承的中医,就必须要遵守师父定下的比一般医者更为严苛的职业道德。即使孙中医挺喜欢简忆的,但他不能透露病人的信息。因此,孙中医只摇了摇头,说:“你甭管那是谁了,只能说老天爷的确是公平的,唉。”

    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说戚雯萍的病很难治?简忆暗自将这个记在了心里。

    孙中医拍了拍简忆的肩膀,说:“你小子,今儿倒是来得还算早。”虽然太阳也要落山了,但至少还能见得到太阳。简忆平时都是七点钟左右才能到医馆,而孙中医八点半左右就要睡觉了,所以简忆每天能跟在孙中医面前学习的时间非常有限。

    好在简忆只是来学个气韵的,只要能学了孙中医身上的医者之风就好。

    简忆笑嘻嘻地说:“这不是听说孙爷爷今晚炖好吃的了么!”

    孙中医孑然一身,无妻无子,早年虽养过一个徒弟,但那精心养大的徒弟最后却急功近利犯了医者忌讳,孙中医心灰意冷,将这徒弟逐出师门之后就再也没有收过徒弟了。他如今是真的挺喜欢简忆这行人的,尤其他觉得梅壬钰、斯内普都很有灵气。

    真是的,这么有灵气的孩子跟着他学中医多好,怎么偏偏做了闹腾的演员去了呢?孙中医心中可惜,却也不好干涉别人的决定。但对于简忆一行人的喜爱之心却是没有改变的,因此他常常炖一些又可口又养身的药膳,哄着梅壬钰叫他亲爷爷。

    听到简忆这般说,孙中医哈哈一笑,很猥琐地对着简忆挤了挤眼睛,说:“我炖了老母鸡呢,用小火熬了一整天,只怕骨头都熬化了。不是我自夸,我这做汤的手艺可真是一绝……年轻人啊,你得多像我学学,这汤做得好了,自己能常喝。常喝汤是养身的。等日后,你有了媳妇,不光能在媳妇面前露一手,还能两个人一起补补,你好她也好,对吧?”

    简忆只是笑笑,跟在他们身后的东方不败却是耳尖一动。

    于是,这天晚上,东方不败主动走到孙中医面前,拿着针在那个用来练习针扎穴位的假人身上连戳了好几下。孙中医眼睛一亮,他差点就想一把抓住东方不败的手了,但是被东方不败轻轻巧巧地避了过去。即使孙中医承认梅壬钰和斯内普有灵性,可他也知道这两人的擅长之处在中药上,而孙中医本人最最擅长的是针灸啊!难道这就是老天特意给他安排的传人吗!

    “你想不想跟着我学?”孙中医泪眼汪汪(大雾)地问。他也不过是平白多问了一句,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在孙中医看来,东方不败这举动显然是在毛遂自荐啊!

    东方不败点点头。

    “好好好,我这孙氏针法终于找到传人了!”孙中医神色激动地说。

    东方不败隐约觉得这不太礼貌,但他还是打断了孙中医的话,说:“请教我煲汤之法!”

    “煲、煲汤?”孙中医觉得要么是自己傻了,要么就是眼前的年轻人傻了。

    “不错,晚辈诚心求教这煲汤之法。作为答谢,晚辈可将方才施展的针法传授给你。”东方不败神色淡淡地说。顿了顿,东方不败又添了一句,说:“不过,你全无内力,教导起来却有一些难度,还望你能吃得了其中的苦。”

    “……”孙中医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一定还没有睡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