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莫非小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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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工作人员提醒简忆上台,简忆已经画好了妆,穿好了衣服。那个工作人员在电视台工作已经有几个年头了,他看着简忆的眼神像是在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也是,简忆这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啊,本来以为换个衣服就够了,没想到简忆发型妆容都做好了。

    东方不败哼了一声,这有什么奇怪的,本座就是这么酷炫。

    古琴已经摆好,舞台上的灯光很应景地暗了下来——这里说一句题外话,负责舞台灯光布置的那个人此刻就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凤镜夜。话说,这个经纪人为什么要来抢他灯光师的活啊,抢就抢了吧,为什么技术比他这个在圈子里干了很多年的老牌灯光师更牛叉啊!

    简忆深吸了一口气,他看上去是一副很胸有成竹的模样,但其实一点信心都没有。说真的,简忆这会儿比他上辈子第一次拍电影的时候还紧张。因为他的演技是天生的,他从来不担心自己的演技不到位。可是,现在面对古琴的时候,他的肚子里实在没什么货啊,他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刚学会弹一闪一闪亮晶晶(关键还老是弹不好)的孩子第一次上舞台表演。

    简忆把手放在古琴上,摆好了动作,深吸了一口气。说来也奇怪,自第一个音响起,简忆也不觉得紧张了,这首曲子他弹了无数遍——这真的不是夸张,东方不败在这方面是个很严厉的老师——曲子像是能自动从他的指尖上倾泻出来一样,悦动,吟诉,像是在说一段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局的故事,又像是在描述一些无法言说的心情。背后的大屏幕上适时放出了《一念》中的MV片段。

    古琴如一位美人,在她浅唱低吟的时候,灯光是幽暗的,简忆如同一位从历史的画卷中走出来的贵公子,表情怡然,他沉醉在一个美好的故事之中。在她慷慨高歌的时候,灯光是明亮的,简忆专注在自己的指尖上,但是他看着再不像是一位琴师,而像是一位将军!在她的歌声如狂风暴雨一般的时候,灯光的炽热的,然后在达到一个顶峰之后又慢慢转暗,这是英雄迟暮时最后一次英勇,还是美人白头时最后一次绽放?

    每次简忆练习这首曲子的时候,凤镜夜都在一边听着,可以说,他对这首曲子的熟悉程度不下于简忆自己。因此,他对灯光的安排总是恰到好处。灯光师看着凤镜夜的表情已经不像是在看着一个人了,他是在看着一个神啊!好吧,这有些夸张了,反正,灯光师看着凤镜夜就像是要把他吃下去一样。

    一直到琴声戛然而止,观众们还久久地沉浸在音乐所构造出来的世界里面。MV的画面也播到了最后,大屏幕上,一夜白头的凡人坐在春暖花开的山头,他的身上带着万年化不开的寂寞。

    “这……这真是……我第一次发现我是如此赞同郝正的话,他说得没错,我对不起我的语文老师啊,我现在竟然说不出什么赞美的话来了……我词穷了……”庸文静喃喃地说。

    凤镜夜微微一笑,他将手上的东西交还给灯光师,然后朝自己的位置走去。这个夜晚算是完美地过去了呢,他应该计划好好休息一下了。也许应该预定一家川菜馆,等简忆结束了节目,大家就一起去吃宵夜?哦,没错,是川菜,这真是个绝妙的主意(凤镜夜喜欢辣的食物,不喜欢甜食)。

    电视机前,一位满头银发的老人正拿着老花镜,在灯光下看报纸。他老了,有些不明白年轻人口中的时尚了,这不,十七岁的曾孙女最喜欢看什么《雍正来了》,每一期都不落下。他曾经陪着看了几期,只觉得闹哄哄的一点意思都没有。那些个所谓的明星哟,他是一个都不认呢……现在的明星,好好的,都把脸弄成锥子了,哪有他那个年代的明星好看?

    古琴声音响起来的时候,老人正觉得自己举着的手有些累了。他现在连个老花镜都拿不住了啊,只要时间稍微久一点,手就一直在抖。古琴一响,老人就愣住了。等到整个曲子听完,他还恍然无觉地坐在那里。好久,他一摸脸,才发现自己竟然流了一脸的泪。

    “快快,老伴啊,把我的琴拿来……”老人抬高了声音说。他的曾孙女听到动静了,依依不舍地看了屏幕最后一眼,起身朝老人走去,说:“太爷爷,您又忘记了,太奶奶走了……您想要什么,我拿给您!”

    节目录制结束的时候,凤镜夜一行人在演播厅的出口处等着简忆。简忆抱着那架古琴,朝动方不败看了一眼。东方不败勾了嘴唇微笑:“这次表现不错……”

    简忆立刻眼睛一亮。

    东方不败继续说下去:“……只错了七个音,大有进步呢。”

    “晚上睡觉之前,我再弹七遍,我明白的。”简忆自觉地说。

    “不,不用了。”东方不败说。

    简忆眨了眨眼睛——这个动作是学梅壬钰的,梅壬钰那无辜的表情做得太好了。任何人(包括自以为十分铁石心肠的斯内普教授)都无法拒绝他的眼神。

    这模样由简忆做起来可有些欠揍呢……斯内普忍不住打击简忆说:“我想,你应该明白,你那装满了芨芨草的脑袋和你那笨拙得无可救药的手指终于让你教导者失去了信心。”

    “本座日后不用再教你了。”东方不败没有反驳斯内普教授的话,说。

    东方不败明显不是在开玩笑,简忆抱着古琴,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恭喜自己终于从无休止的练习中解放出来了,还是该苦口婆心地劝一下东方不败,身为教育者,你不能这么没有耐心啊!

    “我们去吃宵夜吧,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Ada工作结束之后,我们大家一边聊天,一起去吃宵夜了!”梅壬钰的欢呼声响起,这孩子看上去活得真简单,只要有食物就可以了。

    “说实话。”斯内普看着梅壬钰,说。

    “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我们大家一起去吃宵夜!”梅壬钰说。

    “说实话。”斯内普依然看着梅壬钰。

    “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吃宵夜。”梅壬钰说。

    吃货的世界都很简单啊!而一个简单的人总是比别人更轻易地获得幸福!简忆一边羡慕地看着梅壬钰,一边又忍不住想:身为一个吃货,每天都被投喂这么多美食,梅壬钰的幸福指数怎么就还没有涨起来呢?他那些食物都吃到哪里去了啊!知不知道浪费是最大的恶习啊!

    雍正爷一直没有说话,直到坐进车里之后,他才小心翼翼地掀开自己衣服,抱出一只很小很小的奶猫,兴奋地说:“这是朕刚刚捡到的猫!这是朕的猫!朕要再养一只猫!”

    录制完节目,简忆已经有点累了,因此今天开车的人换成了凤镜夜。虽然是这样,可是车本身是自动开启的,斯内普对车做了一些小改动,将这辆车改造成了一辆魔法车——凤镜夜答应过他,省下来的汽油钱全部充当斯内普实验室中的经费。由此可见,凤镜夜对钱财的算计已经精明到哪一种程度了。

    简忆回过头一看,那只小奶猫全身都是黑色的,才刚刚能睁开眼睛。听着雍正爷对捡到猫的描述,简忆猜测,这猫估计是附近的母猫生的,母猫出去觅食的时候可能发生什么意外了。简忆觉得这么小的猫可能养不活,但嘴上还是说:“行,那你就养着吧。”

    小雍正动作轻缓地抱着这只小猫儿,又傲娇地看了小云一眼——小云正趴在梅壬钰的肩膀上——用一种很骄傲的语气说:“朕给它起了名字叫黑金,朕一定要教导着黑金多多亲近朕。黑金是一只有眼光的猫,它一定会看上朕这么风流俊逸的人物!”

    “……被一只猫看上,很光荣吗?”简忆反问。

    雍正爷将这句话听成了疑问句,他用力地点了点头:“朕决定要和黑金同食同寝,要让它的眼中充满了朕的英容相貌……”

    简忆直直地盯着雍正爷。

    雍正爷心里逐渐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你别告诉朕,这只猫也、也是我们的新同伴……”

    “这只猫当然是我们的新同伴了……”简忆笑眯眯地说,见雍正爷紧张得都坐不住了,才又说下去,“因为你收养了它嘛。事实上,系统没有给我提醒,所以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猫而已。我只是觉得,你的成语学得真好,音容相貌,我记得没错的话,这是形容逝者的吧……仔细想想,你也没用错呢,毕竟你的确是只三百年前的老鬼了……”

    “英容相貌!英俊的英!后鼻音的英!不是前鼻音的音!”雍正爷恨不得能把字典拍在简忆脸上。

    “哇,你拼音学得真好!不愧是凤镜夜调、教出来的人。”简忆继续笑眯眯地说。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呢,雍正爷默默地想,虽然他是凤镜夜教出来的没错。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我大概和123言情犯冲……在123言情写第一篇文的时候,电脑借给同学,被偷了,虽然同学赔了钱,可是存稿什么都没有了……在123言情第第三篇文的时候,电脑放在屋子里,门锁着,被偷了,报了警各种无效……然后,现在,写这篇文的时候,我的电脑主板烧坏了……嘤嘤嘤,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今天等了好久,电脑还没有修好。只好借了CP妈妈的电脑码字。嘤嘤嘤,输入法什么的都要重新调、教,用得好不顺手啊……虽然这台临时电脑各种高大上,但我还是怀念我的重笨挫啊!

    话说,我不太懂电脑,如果我要组装一台台式机,控制在不到两千的样子(没钱啊,真穷啊,家中老大要养家糊口啊),应该选什么配置比较好?我可以不玩游戏的,最重要的就是文字处理(貌似这个不需要高配置吧)求懂的人给点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