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三章 问案

紫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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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京之中的房屋分布极有特点,走在大街上,看两边鳞次栉比,井然有序,而行至民巷再看,便觉得不那么齐整了。

    各家各户的房子,或这里的檐角突出来一些,或那里的院墙在隐蔽处占道,再不然还有破箩筐,破木板杂陈在巷道旁边,紧挨着墙根的废转头更是不少,再有清理不勤留下的沙土石头等,仅这巷子景象便把附近民家的状态显示了出来,是平民,绝无富贵。

    墨绿衣衫的青年走入巷子,凝目数着门板,直到其中一家棕木门停下脚步,心中发紧,莫名有了几分期待和忐忑之意,轻轻敲了敲门。

    “谁啊?”

    里头传来一道女声,紧跟着一声招呼,“阿玉,你开下门!”

    门打开,阿玉看着门外长身玉立的英俊青年一愣,这人,怎么有几分眼熟?她早忘记了惠山踏青之时“助人”的那个。

    “姑娘,是个不认识的人!”

    随着阿玉的喊话,韶韵也从房中走出,午时的太阳格外刺眼一些,离得远了,一时竟是看不清阳光下那人的面容,只看那几乎如墨的绿色,平生一种清爽之感。

    门外的青年开口:“这里,可是韶韵家吗?”

    一张口便是女儿家的名字,又是不认识的人,阿玉深觉此人孟浪,心中升起一层戒备,见到韶韵走来,更是很有护持之意地站在了她的旁边。

    “我便是韶韵,你是谁?”韶韵问着话,又向前走了两步,没有了那刺眼的阳光作为阻碍,这一回她看清楚了这人的面容,轻“咦”一声,“竟然是你!”

    “韵儿,谁啊?”

    才同韶韵商量好了如何做的天香这会儿心气平顺,听到有人叫门也不甚在意,及至韶韵这一声惊呼。方才紧张了一些,往门口走来。

    “是见过的人。”韶韵应付了天香一句,回过身来端正一礼,“惠山时,多蒙公子相助,多谢了!”

    听闻那人口中说出的“韶韵”之名,沈墨早就有所料,也许这便是自己在惠山见过的那个绿衣姑娘。

    说来好笑,沈墨见过的美人不少,从江湖到官宦之家。江湖女子多张扬浓艳。便是清秀的长相也别有一番学武女子不同于旁的飒爽。官宦家的女子多端庄明丽。娴淑处掩唇轻笑,小指微翘,柔柔的眼波看人,那一番姿态。纵图描难捕深情,纵然姿色仅有三分,七分装扮之下,也可称十足美人。

    这些美人中,容颜绝美的有,温柔如水的有,活泼开朗的有,刁蛮任性的也有,各色美人各种容颜各自性格。各有风情绝伦,但入了沈墨的眼,虽也能欣赏其美,记忆却是不深,远不如洛辰的了然如心。给他留下的记忆反而不如经手案子中面善心狠的蛇蝎女子更为深刻。

    既无深刻印象,更无特殊好感,自然也就不会却别对待,举动之间的不以为念,于女子来说,其相貌虽英俊,却也不以为念了。

    尤其是在那个一张嘴便能把女子捧得如珠如宝的洛辰身边,沈墨能够吸引到的注意力就更少了,同样的,他也没有特别中意的女子,甚至可能前一天见过,再遇见时能够想到的不是这女子貌美又或性格有哪些令人动心处,而是这女子家世如何,其父可有不仁之处。

    面对美女的泪眼尚且能够铁石心肠的沈墨却不知为何,时不时总会想起那个在惠山上遇到的绿衣姑娘,那时她们不告而别,于沈墨的心中竟是有些欣喜失落。

    既然是不告而别,自然不是有意攀附世子之人,可欣喜之,却也因不告而别,竟不能得再见,好似那事情做了开头没有结尾一样,平白让人惦念不已,于是失落。

    还不清楚自己心思的沈墨一心还扑在旁的事情上,于是这失落也并未引起他的留意,些许几天便翻过了。

    此次意外听得她的名字,才恍然自己竟把那在荷包上看到的名字记得如此之深,以至于一听到同音的,便想起那踏足水中弯腰捡荷包的绿衣少女,清新若树梢春芽,明媚如原野鲜花,无论何时想起,都成为记忆中最美的一幅画,可意会不可言传,便是生花妙笔,亦难描其始终。

    此刻,少女一身湖蓝衣裙,俏生生水灵灵立在自己面前,好似从那画中走出,阳光落在她身上,似有七彩光晕,变化不停,那白皙动人的面容不因垂眸低敛而减色,那几欲随风的发带不因文雅沉静而垂条,从耳旁看下,一段细白的颈子格外引人遐思。

    目光细细看去,似在对比两次相见其人的变化,却另有一种莫名的吸力凝注了视线,让它无法移转到他处。

    这种感觉,又是这种感觉!

    不同于第一回细查自己体内有无异状的沈墨一回生二回熟,这熟悉的感觉再次从心头升起,即便沈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喜欢,却也觉得眼前这姑娘格外与众不同。

    “初听到这名字,我便想着可能是你吧,竟真的是,却是有缘了。”沈墨是这般想的,便是这般说,说完却看到面前少女白嫩的耳廓微微泛红,脸颊上也似涂了一层胭脂一般晕红,方醒悟这话很有些唐突暧昧。

    “韵儿,这人是谁?”天香闻言露出了跟阿玉一样的戒备,眉心轻皱,这言行太轻佻了些,可别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物。

    沈墨衣衫平常,墨绿衣衫并无华贵之处,甚至比一些普通的人家还不如,上头一丝绣线也无,干净到简陋的感觉,虽气度不错,但观其言行,却也不似有什么家世的,便是那句话,若然无意轻佻,也可见其莽撞了。

    “香姨可还记得上次我和阿玉去惠山踏青?当时误湿了衣裳,得这位公子相助,方才换了两套干净衣裙,平安归来。”韶韵说着一顿,面向沈墨问,“说及此,还不知公子高姓大名,此来为何呐。”

    惠山之事于韶韵来说已然久远。若不是这次碰见,她大约也就把那件事当做一件糗事,再不提及,慢慢遗忘。

    与沈墨不同的是,韶韵谨记着自己当时的狼狈,还有那晾干衣裙时候的不雅姿势可能为人所见的窘迫,对沈墨此人,却是没有什么特殊观感的,若非这人长得也是英俊,可与那洛辰一较高下。她大概是见过就忘。再记不起来的。

    这也不能怪她颜控。长得好看的人总是便于让人记忆,泯然大众的容貌很难第一时刻入眼,这也是人之常情。

    歉然一笑,略略收回了近乎放肆的目光。彬彬有礼地说:“我名沈墨,此来却是为了一桩案子,还望姑娘给予帮助。”

    沈墨查案,从来是先从受害人入手,所以在接到洛辰委托的第一时间他就去拜访了铁捕头,了解了一下案情经过,顺路再到那牢房一探。以他的功底,只要不是搞到劫囚那么声势浩大,想要在狱卒没有察觉之下进出牢房。却是容易。

    从孙适道那里了解了一些情况之后,沈墨便出来找相关的证人了。

    姑娘家怕名声有损,不愿意出来作证这种事情,在沈墨看来却是迂腐,而这其中有一人还可能是自己念着的韶韵。那感觉就更不太好了。

    朋友之间,总讲究一个志同道合,于沈墨来说,他觉得好的,若是没有公义之心,却也是不好了。

    不过事情没确定之前,却也不好拿着这一层标准来看韶韵。

    再见的暗喜过去之后,沈墨便直言不讳问起了郑家庄命案,更是没有丝毫避讳地直接问:“姑娘既然知道孙适道是冤枉的,为何不肯去公堂上作证,难道姑娘的名声抵不上一条人命么?”

    心底里知道是这么一回事,但是口上说出来却是大有不同。韶韵还没有那么厚脸皮地承认她的确认为别人的命比不上自己的名声,脸色一白,拉住了想要说话的天香,自己道:“公子此来,便是来指责我的么?我虽胆小慎微,却也知公理正义,怎会作此想?人命比天大,孙适道冒险救我,我又怎能在其陷于危难之时,弃而不顾,那不是义者所为,人所不齿。”

    这一番话太过正义,甚至还有些义愤的意思,满含着被人污蔑的委屈,竟是让天香瞠目结舌。便是阿玉,也是目瞪口呆,姑娘怎么一下子改了说辞,还改得这么彻底,几时也没见她这般义字当头,全然不顾啊!

    两人却不知,韶韵极为敏感,一体察出沈墨话里的偏向,便知道该如何转圜,这种圆滑原是看韶志脸色看出来的,用在别处也是恰当。

    不解其本性的沈墨听闻,脸色好了许多,眸中也有歉意,过于严苛的标准往往意味着过于重视,见到天香和阿玉的呆愣,他只当是自己不妥,再一想这话,自己一个外人,这般出言指责一个姑娘家,的确是不对,尤其这还指责错了。

    韶韵义正言辞地辩驳之后,那一股伪正气仍在胸腔中回荡,再开口的话却有了几分和缓,“沈公子便是为了此事而来的么?也是催我到公堂上作证?”

    沈墨注意到了那个“也”和“催”,点头之后便问:“可是还有旁人催促姑娘?”

    “正是。”韶韵换了一脸为难表情,说,“听闻孙适道的事情后,我就是想要出面作证的,只是家人担忧我的名声,一时还未说定,谁想那孙适道的好友石清借着和我家曾经相识的缘故,上门来威胁逼迫,说… …说要负责我的终身。”

    面上浮出一层羞囧愤然,恰到好处的红霞上脸,配合这言语,已然有七分可信。

    “此话,小女不敢应承。女子终身所靠,便是良人,再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为正理,岂可作为交换之物?他那般说,是将我置于何地?其羞辱之意令人忿忿,若是再应承上公堂之事,可不是应承了他的话么?我虽不说饱读诗书,却也知礼义廉耻,如此近乎私定终身的无礼之举,怎可应下?”

    闻听此等逼婚之事,沈墨握紧双拳,一股怒气不知从何处而来,填充胸臆,万千话语哽在喉中,一时竟是不能言。

    阿玉在韶韵身后暗自鼓舞,姑娘好厉害啊,怎么事情从她口中一说,便是这般了呢?仍是为了自己的名声不去公堂作证,但这般听闻,谁还能够怪姑娘的不出面?

    天香也在心中喝彩,真是看不出来,韶韵这一张嘴,只怕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这么一说,若是这位正义之士愿意管闲事,一举解决了那个石清… …

    不能怪天香怀有恶念,实在是对企图破坏自己家庭安静的人,妇女都会深恶痛绝,恨之欲死。

    “姑娘做得对,的确… …”话到半截,急忙停住,沈墨差点儿咬了自己的舌尖,再一寻思,愣在当场,这种类似逼婚的事情他听说得多了,更有恶霸抢占美女,逼迫其家,乃至家破人亡,现今此事远不如曾见过的更加恶劣,怎么他的气愤竟恍似己身受辱,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再想到上次听到的惊人话语似乎也是出于此家,目光往屋顶上瞟了瞟,好似能够看到自己曾经踩过的那块儿青瓦一样,沈墨脑中灵光一闪,了然一笑,情若迷障,入局方知,他竟是此时才回味出自己的种种心情是为了哪般。

    再看眼前少女,约莫十三四岁,姿态窈窕可人,再过一两年,也该婚配了吧!为自己的心思莫名红了脸,沈墨再开口,气焰一落千丈不止。

    “姑娘还请宽心,孙适道的案子我已经再查,想来不用姑娘上公堂作证也可了断,只是还请姑娘细说一下当时经过,看看有什么可参详处。”

    忽而柔和起来好像邻家大哥哥一样的音调并不让韶韵情迷,反倒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人真是好生奇怪,上门便是指责就不说了,其后却又这般,真是人心难测。

    碍于其一身正气凛然,再有他头顶上与那郑王世子一般的紫色气柱,韶韵有问必答,却是想要结个善缘,若是可以借此人之手了断石清的威胁,也是善事一桩。

    “这是当然,我也愿孙适道能够早日得出的,毕竟,他也算有恩于我,我总不好不报。”韶韵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却是另一番思量,要说孙适道于自己有恩,倒不如说他救人的情意让人多生感动,只可惜因为石清的骚扰,让这情意都消散了。

    韶韵再想起那夜之事,竟有一种这人太过多余的感觉,若不是他,自己也可以逃出来,他的出现,只能说是解了自己被小白花缠住的围,毕竟,她一人好逃,带了一个断了腿的却是不易。

    沈墨欣慰点头,柔和的目光中暗藏情意,口上的赞扬却是词乏,只一句“姑娘高义!”暗以两人品格类似而喜悦,却不好对外人说了。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这南辕北辙的志向相合起源不过是韶韵的看人下菜碟儿,又或者说韶韵习惯人前各种装以图好印象的心理,真正的相合却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