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一章 暗合

紫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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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案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线索又少,铁捕头虽经验丰富,但面对什么条件都没有的证明题,一时也是无从下手,若是他的责任心少点儿,随便也能逮住个替罪羊交差,偏他又好胜,只想逮住那真凶,让其伏法,再加上上头的压力,破案的期限,于是这案子就更难了。

    “铁捕头,外头有人找。”

    一个小吏过来传话。

    铁捕头眉心紧蹙,思绪因此话而断掉,回过头来脸色不善,看得那小吏心惊肉跳,暗道好大的官威,怪道都叫着铁捕头为鹰眼呐!那一双眼的确跟鹰似的,看得人发毛。

    “是哪个找我?”

    “来人说是叫做沈墨。”

    沈墨?铁捕头拧眉沉思,好一会儿才一拍额头恍然,“竟是他,这时候怎么来了这里?”自语一句,脸上雨过天晴,“快请进来。”

    小吏暗道一声奇怪,这沈墨是何许人物,竟然得铁捕头高看?

    片刻后,墨绿衣裳的青年从容走入,看着不紧不慢的脚步,走起来的速度却是不慢,那从容中甚至有几分京中弟子特有的富贵气质,虽不以家世为矜,却自知其持重。

    “可是有一段日子没见到你了,听说你随了郑王离去,可怎么又回来了?莫不是那里的酒菜不和老弟的胃口?”

    人还没进门,铁捕头已经出迎两步,笑起来,说及“郑王”的时候声音略低,但到后一句声音又高昂起来,那欢喜的意思竟是从尾音中流露出来。

    “大哥玩笑了,我几时是贪口的了?”沈墨笑一笑,快步走入,被铁捕头捉着手臂引入后院静谈。

    铁捕头在衙门的时候从来都是公事公办,一张脸铁面无私,竟是连笑容也少,平日也不爱下人伺候,虽大人照顾他年龄大。允许他身边带上两个小厮之类的跑腿服侍,他却推了,情愿凡事自己动手,即便扬名在外,也不见骄奢之气。

    此时,他亲自拿起了茶壶来给沈墨倒水,一口一个老弟叫得亲切,两人年龄相差约有二十来岁,这般叫法可算作是忘年交了。

    “来人说是沈墨,我还没想起是谁。你这名字到底还是太生了。不如飞羽剑莫良的名头更响亮。只可惜… …”

    铁捕头也是知道琉璃山庄一事的,那么轰动的事情,他若是不知道也就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了。当时他也曾想要去查访,偏偏因为一件案子耽搁住了。等到后来沈墨入了京,改了名字与他相见,一叙别情,他这才知道琉璃山庄中侥幸生还的竟然还有自己这位小老弟。

    说起铁捕头和沈墨的交情,可算是志同道合,铁捕头是个捕头,办的案子又多又杂,他虽有个官身,也可算作是半个江湖人。黑白两道打交道都不少,自然听说过飞羽剑的名头,身在江湖却能够以律法为念,足见难得。

    好感先存下了,等到后来相见。发现这年轻人人品不错,头脑又聪明,再有那身让人惺惺相惜的武功,一件案子过后,两人的交情就存下了。

    最初不知对方是谁,一口一个客气的“老弟”,后来叫着叫着,也觉得这么叫不错,亲切!便继续下去,这兄弟交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沈墨微微一笑,知道他可惜什么,只因琉璃山庄一事,飞羽剑莫良便是在官府存下了案底,虽然他自己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但在真凶没有落网之前,那个名字能不用自然还是不用的好,免得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徒生事端。

    “没什么可惜的,名字而已,改了莫不是我就不是我了?”沈墨心平气和地说着,对名字他还真的没有多么执着。

    知道沈墨是孤儿出身,如今虽寻得身世,但已是父母俱亡之人,这名字也非父母所起,确实不比旁人在意。铁捕头没有就此多说,免得一句话不好戳了人心窝子,借着喝茶的动作,顺势转了话题。

    “说说,此来有什么事,你这人我可清楚,若是无事,必不会往这衙门里跑的。”这话却是调侃,作为少有的跟官府打交道比较多的莫良,能让他进官府的事情除了案子还是案子,便是上次被入冤狱,还不是因为案子?

    一想起来,铁捕头就觉得好笑,好笑之余也觉得此人能够见识到琉璃山庄那一场盛宴,也是难得。

    这琉璃山庄未倒之时,那里的盛宴可是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就连铁捕头也是想要去一次而不可得,还想着以后再寻机会,谁知道… …

    “叫大哥说着了,我此来是为了郑家庄的案子,那里已经清理过了,我是再看不出什么的,还望大哥告知详情。”沈墨说。

    铁捕头神情错愕,脱口道:“怎么是那件案子?”再看沈墨神情不解,解释道,“我这里正办着小侯爷的案子,还当你是为了此案而来,谁想竟不是。”

    “小侯爷的案子我也是听说了的,只是,我素来不喜这些人,所以,大哥也不要拿此来为难我。”沈墨拒绝得干脆。

    铁捕头一叹:“我还当你的性子改了,原来还是这般,也罢,我就不该说的。”以茶当酒喝了一大口,“那郑家庄命案我却是不太清楚,还要找人调下卷宗,你若要看,只稍等一会儿,我这就找人取卷宗。”

    郑家庄的命案铁捕头也略有所闻,经验之下,知道那狱中所抓的书生多半是冤枉,但职责范围之外,不是一个大人管辖的案子,他一个捕头却是不好随便插手的,再来自己这边儿的案子也多,没那么多闲情逸致去管别的,便听过作罢,其中详情如何,还真是要看了卷宗才知分晓。

    沈墨笑着恭维道:“大哥过谦了,谁不知道‘鹰眼明察’,只要是案子,过了大哥的眼,有什么线索有什么疑难,必然是一眼而清,哪里还需要卷宗累赘?”

    这恭维让铁捕头很是受用,常年皱眉而有了褶子的眉心似乎也平顺了许多,笑呵呵地说:“那也不及老弟的‘飞羽锄奸’。”

    江湖上总有好事者。把一些有特点的人物编成有些韵律的词句,便于记忆提及,这“鹰眼明察”说的便是铁捕头,他断案日久,一双眼的确有些锐利,能察蹊跷之处。而“飞羽锄奸”,说的是飞羽剑莫良,他从出道以来干的便是惩奸除恶的事情,只他与旁的侠士不同,别人都是查出来自己下手惩恶锄奸。他则是要通知官府。告而惩之。

    在一些厌恶官府的人看来。此人也是官府走狗一样的人物,不算个江湖人,顶多也就算半个,因此把他与铁捕头这个鹰眼明察并排。却是有着贬谪之意,偏他们两人谁也不在乎,反而因为这样成了志同道合的忘年好友,也是难得的缘分。

    说笑片刻,这卷宗也拿来了,沈墨正色翻看,铁捕头从旁补充。正如沈墨所言,一件案子他只要看过,多半是有些印象的。至少案子的要点断断不会忘掉弄错,而他又经验丰富,有些不甚紧要的旁人一看便会忽略过去的,他却能够从中提出疑点,发现线索。于沈墨思索案情也是多有帮助。

    “这拐子拐了姑娘来卖,必然是要有个买家的,虽生意没成他们便丧命了,但这买家应该是早就确定的,不然也不会在这么近的地方多加停留,应该立即远遁才是,想来这买家便是洛京之中的,只不知是哪家这么大胆,当地的货也敢收。”

    拐卖人口有一个不称之为特点的特点,便是拐到异地再卖。

    那些死者都是洛京中的女眷,那拐子若是想要将其拐到外地,夜里便不应在郑家庄停留,须知做贼心虚,必要早早离了犯案的地点才是。

    他们已经在郑家庄,便不存在夜黑出不了城的说法,那么,唯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他们还有同伙在洛京之中没来得及出来,于是他们就近等上一等,但这种可能太低,拐子这种活,拖的时间越长越不好,总是极短时间,或用麻药或直接打晕,迅速将人弄走,免得夜长梦多。

    且,等也可以离了此地再聚,同伙作案也可以约在远处相见,那么多姑娘,分散开走都不太容易,更何况非要聚在一起再走?这一点可以作罢。

    另一种,便是他们的买家就在洛京,无须远离,这虽是不太可能的可能,但这种情形下,却是最有可能的了。

    “老弟果然通透,这么快就看出来了。”铁捕头赞道,“我也是细想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这案子虽不是我经手,但因为有此蹊跷,我也细想了想,洛京之中,敢于这么干的人不多,只有一个柳三娘,最是大胆不过,靠山又硬,却是百无禁忌的。”

    “又是柳三娘?!”沈墨大吃一惊,这个以前从不曾注意过的人物,最近怎么频频听闻?

    “又是?”铁捕头十分敏锐,“可是有旁的案子又牵扯到她了?”

    想到那死掉的小子曾经说过的谋反事,沈墨不好轻易说出,毕竟他是看好郑王的,而郑王正要做的事情对看好当今的人来说,可不就是谋反么?

    “这件事却是不好说,待我查证根底之后再说吧!”沈墨敷衍道。

    因沈墨每每查到了什么案子,最后总是交由官府判决的。因此铁捕头信了他的说辞,想着早晚都要知道,也不急着问,只把他所知道的柳三娘的情况说了说,正解了沈墨的急。

    了解得差不多了,沈墨起身告辞,铁捕头相送之时忍不住说:“老弟也不要太偏激了,虽世家子弟多纨绔,却也不是个个都罪案在身的,这次死掉的小侯爷… …”看沈墨一脸不愿多谈的模样,铁捕头的话顿在这里,没有再继续,“罢了,你自有你的做法,我也不罗嗦了。”

    “告辞。”沈墨拱手作别,并不就此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