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

紫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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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找的那条路曲曲折折,估计这条路最开始就是为了曲径通幽设置的,结果碰上韶韵这个崴了脚还想要快快下山的,其结果可想而知。

    好容易走到马车处的韶韵和阿玉,两人脚上的伤都已经说不清是几次伤上加伤了,头发更是有些散了,不想要用头油的后果就是复杂一些的发髻粘性不够禁不住颠簸,颠着颠着,长发飞扬真的不是她的错啊!又不是拍电影电视剧,谁家的头发能够长短一致,怎么蹦蹦跳跳都不散开啊?

    蜿蜒若长蛇的一溜马车,韶韵坐的那辆是靠后的,虽说是按照来的先后顺序排列下来的,靠后也是正常,但看着前面一串串或华丽或精致或大气的马车,靠后的这辆青布马车还真是显得有些寒酸,像是跟在大家小姐后头的布裙丫鬟,对比度明显。

    不过这情况是来的时候就注意过的,也正是因为注意到了这一点,再看那些踏青的人,韶韵平白自卑了一层,连凑上去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早早选了躲避的地方——登山。自嘲地想,就算咱是第一回入大观园的刘姥姥,在不求着人的时候,咱也没必要送上去给人取笑换银子。

    计划是好的,可是,谁知道上个山也会出问题呢?

    提着脏了的裙子,动作笨拙地爬上了车子,韶韵懊恼非常地想着,这一回,还真是只看了看景,那些人,好像是镜面里的美景,是自己融不进去的风景,远观就好了吧!

    “咝——”脚上的疼痛分走了大半的注意力,阿玉这会儿什么心思都没有了,一上车就坐下了,翘起腿,撩起了裙子解开袜带,缓缓褪至踝间,红肿起来的那一块明显凸出。看着很有些惨状。

    “这么厉害啊!”韶韵惊了一下,转而也褪去了自己的袜子,脚踝处的红肿与阿玉仿佛,一左一右两只脚并在一起,伤处向外的红肿竟然也有些对称的意思。

    “这一趟出来可真是不划算,咱俩都成伤员了!”忽略脚上的疼痛,韶韵笑了笑,又说,“这样的伤,是不是要去医馆看看?”

    伤风感冒看大夫那是当然的。但是脚上受伤了。能够看大夫吗?要知道这时候的大夫多半都是男的。而一个男的即便不是把握着自己的脚,而是看脚踝,也有些不太好吧!

    那么多的言情剧看下来,记忆犹新的情节有一个不就是女子伤了脚。然后男的为女子推拿甚至正骨,最后产生暧昧的吗?

    古代有种说法,女子的脚只能够由丈夫看到。所以,如果受伤了,可以让大夫看吗?

    “这伤看着厉害,其实不要紧的,只要有药酒,揉一揉就好了!”阿玉很是淡定地说着。

    韶韵狐疑:“你确定?”

    不是有什么筋儿啊骨啊的,万一胡乱揉了。会不会产生更坏的结果?素来信奉医生的韶韵对自己的身体可是看重。

    “确定。”阿玉自信地点头,就差没有拍着胸脯保证了,“我小时候被野狗撵过,跑得快了也崴过脚,那时候还没有药酒呐。也是很疼,但自己揉揉,揉开了那些淤血也就好了,根本不用看大夫的!”

    若是没有后头这一串话,估计韶韵还能够相信她一些,可是加上了这么一段话,韶韵就更加不信了,那种情况,估计是瞎猫逮到死耗子,碰巧了吧!万一自己这种情况跟她那时候不一样呢?万一揉残废了呢?

    韶韵的谨慎足以让她把小病当做大病看,只是看阿玉这么肯定的样子,不好当面反驳她让她下不来台,收回了狐疑的眼神,小心翼翼把袜子又套好,保留地说:“那就先回去,回去看看再说吧!”

    这种情况下,有一个女性长辈的建议就好了!这么想着,无可避免地想到了天香,五年的时间,无论怎样不喜,她到底是成为了家中的一份子,嘴上不承认,心里却还是接受了这个人的存在,造成这样的情况,是自己心太软,还是自己不够狠呢?

    天香今天一天的心情都很好,混合着期待的愉悦中也夹杂着一丝不安和焦躁,事情看样子是没有问题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吧!

    端阳书院的踏青,不一定每个皇孙都会参加,但是郑王世子却是年年都去的。与其父郑王不同的,这位世子于武功上并不十分专注,反倒是文采方面颇得赞誉,在一贯看不起权贵人士的清流眼中也是好评如潮的。

    其他王府的世子不是不会参加这样的踏青,而是他们中似乎有某种默契的存在,你在这一个领域出头了,我就在另一个领域出头,若是两个打擂台的话,赢了的那个不必说,自然是别人提起这一领域第一个想到的领军人物,输了的那个,要么屈居其下,要么另选一个方向发展。

    这种良性竞争模式按理来说是很不容易发生兄弟阋墙的事情,但事实上,竞争却是更加激烈了,还参杂了别的东西。

    端阳书院好像是个有名望的私人书院,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势力,但是因为郑王世子每年的参与和资助,这个书院事实上已经打上了郑王世子的标签。

    再不想要把夺嫡之争表面化的众位龙子龙孙眼中,暂时的和平意味着不要去动别人的私有物,于是端阳书院的踏青除了郑王世子,其他王府的世子都不会去,以免发生冲突丢了皇家的面子,以免在别人的主场受到刁难丢了面子。

    至于那些庶子出身的皇孙,谁会管他们去还是不去?

    天香这一天没心思忙家务,把韶韵去踏青可能遇到的问题想了很多遍,有了那个丫鬟的帮助,她们应该是很顺利的,顺利让郑王世子注意到韶韵,然后… …若是中间有什么插曲,也许是可能会跟郑王世子一起出现的某个皇孙,又或者世家子弟先注意到了韶韵?

    不过那样也好,即便不是郑王世子,是别的什么权贵子弟,对他们一家的区别也不大。一样都是有权有势的嘛!且若是不把目光盯在那一个人的身上,这次踏青可供的选择可是不少,总会有个能够中选的吧!

    这其中,天香从来没有考量过的只有两点,一个是韶韵的意愿,但她潜意识大约是觉得韶韵不会同意的,所以这般算计并没有跟她吐露过一个字。另一个则是那个被选中的人的反应。

    一个女子想要赖上一个男子,再容易不过了,有很多种方法可以造成既定事实,有些甚至都不需要当事人的意愿。

    在天香看来。有了丫鬟阿玉的帮助。计划若是顺利的话。根本不需要考虑韶韵的意愿,而预期的郑王世子的意愿,若是被人看到他在那种场合跟一个姑娘家搂搂抱抱,就是碍于脸面问题。他也是要负起责任来的。

    而对那样身份的人来说,纳一个女子作为妾室,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就好像是在街面上看到喜欢的物件随手买下,之后搁在哪里并不需要他太操心。

    理想中的局面应该是郑王世子能够对韶韵抱有一些怜惜,然后两人顺利发展… …天香每每想到这里的时候,都有一种想要把自己在烟雨楼中学到的对付男人的经验统统传授给韶韵的冲动。

    女子勾引男子,其实并不需要太多的语言,一个眼神或许就能够说明很多。而郑王世子那样的人,应该是见过不少妄图攀附的女子,所以,若是韶韵表现得更无辜些,那就更好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天香一次又一次压抑了自己想要教导的冲动,在她看来,十三岁的韶韵虽有点儿心计,却不能够完美地掩饰自己的情绪,所以,就让她真的什么都不知情吧!作为无辜的那个,说不定她会获得更多的怜惜。

    可惜她千算万算都没有想到,这一次的变故不仅仅是换了人那么简单。

    马车停在门口,韶韵和阿玉狼狈地下来,她们的头发已经在车上整理过了,裙子上沾的泥土也拍过了,但裙子的料子太好了也是错,因为挨了潮气而起的褶皱不能避免的,于是显得有些狼狈。

    “这是怎么了?”天香一直留意听着外头的动静,听到车轱辘停在门口就忙开了门,搭把手扶了韶韵进屋。

    阿玉落在后头,结了马车的钱,拎着装了湿衣服的那个包袱,勾着脚蹦蹦跳跳地进来。

    “怎么弄的这是?不是踏青吗?脚怎么了?”天香面上的关切温温,心里的急切一丝一毫也不露出来。

    阿玉瞧了她一眼,若不是早知道这个女人的心思,必也要被她蒙了去,只现在再看,她眼中的着急分明不是为了她们受伤的事情。

    “没什么,不小心崴了一下。”韶韵坐下来后才松了一口气,即便是虚点地,那只脚也疼得不行。

    天香的目光看向阿玉,带着责问的味道,阿玉规规矩矩立着,老老实实说了她们遇到的事情。

    其实天香第一眼就看出她们换了裙子,她的焦急中其实还藏着一丝欣喜的,这是出了什么,怎么换了裙子?不可避免想歪的心思在听到阿玉的讲述时强扭过来,难免多了一些失望的神色。

    “怎么会这样?”

    “…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弄错了,没成功。阿玉很无奈。

    韶韵不明白那两人的话中隐藏着什么,她低着头又一遍解开了袜带,看着自己肿了的脚裸问:“香姨,这伤怎么办,要找大夫看看吗?”

    “女人家的脚哪里有随便让人看的道理?!”天香一句话给否了,意料之中却又意料之外地说,“这是崴伤的吧,我去买些药酒来,让阿玉给你揉揉。若是不成,让你爹看看!他们当捕快的遇到的外伤多,总有些办法。”

    “那就麻烦香姨了。”不能够看大夫,也就只能够问爹爹了,至于阿玉,还是不保险!

    “香姨多买一些,阿玉也伤了脚。”

    药酒还在其次,洗澡更为重要,韶韵拖着脚要去烧水,天香急忙给阻了,她亲去烧上了水,才出门去买药酒,等到她回来。又帮着韶韵洗洗涮涮,韶韵开始还有点儿不好意思的,但伤了脚确实做什么都不方便,也就没太拦。

    洗了澡换了衣服,天就晚了,韶志回来吃了饭后让他看了看,这位的大手可是不留情,揉药酒的力道让韶韵一向平静的表情都崩溃了,不好大声喊叫,只揪紧了衣服。把上面抓出了不少褶皱。最后还是忍不住说:“疼!爹爹。太疼了,不揉行不行啊?”

    “不揉开怎么行,不揉开你这还要疼一阵儿,这是筋儿扭了。用药酒揉开了才能好呐!”韶志说得半点不留情,手上更加不留情。

    “看韵儿疼的!”天香拿着帕子给韶韵擦了擦额角的汗,转手拍了一下韶志,“好歹是你女儿呐,可轻着点儿!”

    “轻着能好吗?”韶志不满地嘟囔了一声,手上到底还是放轻了一些力道。

    韶韵眸色一暗,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她说的话在爹爹这里都不如天香说的管用!

    未及细细品味这嫉妒的滋味儿,脚踝上一疼。什么心情都被压了下去,一波一波的疼痛占据了主要神经,在天香又要为她擦汗的时候偏了偏头… …

    男女有别。阿玉的伤只能她自己劳动,回到房中,见到阿玉揉动淤血时候的样子。并不见多么疼痛,韶韵收拾了心情问了一声:“不疼吗?”

    “疼啊,可总不会比野狗咬得更疼吧!还是可以忍受的了!”阿玉揉完了收了药酒,转而挽起裤腿,指着一处并不鲜明的疤痕说,“看,这就是被野狗咬过的,那时候可疼死我了,我都以为自己要被野狗吃了呐!”

    细数着身上大大小小,或留有痕迹,或已经消了痕迹的疤痕,阿玉的叙述中夹杂着淡淡的骄傲,“… …疼的时候就想想以前受过的苦,也就觉得那疼是可以忍受的了!”

    乐观积极的态度正是韶韵所或缺的,她艳羡地看了一眼阿玉,看着她真心的笑容,目光顿了顿,从她的头顶滑过,暗沉的蓝色中好似夹杂着一丝棕褐色,于夜色中看来,那宛若黑色的感觉… …会合着属于生命的白色,三种色彩吗?

    瞄准那丝棕褐色,韶韵伸出了手,轻轻一抓。

    这个动作在阿玉看来很是奇怪,有什么飞虫飞过去吗?她应该想到的是这个,可是她的脑中一片空白,那抓取的动作看着简单却有着莫名的意蕴,让她移不开视线的诱惑。一种奇特的吸引力瞬间攫取了她的心脏,她原应该害怕的紧张的又或者是惶然的,但她什么也没有,与那奇特吸引力同时到来的平和力量让她安静地看着韶韵。

    那张美丽的素颜在月光下平添了神秘的光辉,那柔顺的黑发垂在肩头,披散下来的一些发丝被风吹起,若有莹光… …

    好美,真的好美!

    一瞬间视线中唯有此一人,再无其他,她的眼中,脑中,唯有此一人,再无其他。

    棕褐色的气团在手中还没有指甲盖大小,翻来覆去看了看,并看不出什么功效,罢了,以后再说吧!无数次的徒劳无功早就让韶韵能够淡定看待这一异能,转手又把气团扔了回去。

    一如往常一样,被观察的阿玉什么都没有发现,眨眨眼,似乎有些疲劳的感觉呐!打了一个哈欠,更困了,眼睛都要睁不开了呐!

    “姑娘,不早了,咱们睡吧!”

    “好。”韶韵应了一声,回到自己床上躺着,扭头,看到阿玉已然盖上被子入睡的平静模样,她似乎并没有对自己那个奇怪的动作发表异议呐!

    只要不是交换,这样的抓抓拿拿对自己来说如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自然,而把这个人的放到那个人的身上,对自己来说也没什么伤害,而对接受者来说,可能有些不同。

    比如说代表煞气的黑色猛地扔到另一个仅是白气的人的头上,那人其后可能会陷入疯狂状态,干出伤人杀人的事情,但也可能当场承受不住,吐血昏倒,其中的差别全看个人素质不同,至少韶韵是不认为自己有错的。

    而交换的话,因为那一次的经历太过难受,谁也不想要疼痛吐血来着,所以韶韵除了给那穆公子改气的一次,再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也不知道会不会每次都引起自己“生病”。

    更多的时候,她没事儿就把看到的颜色抓过来再扔回去,一堆白色之中看到在眼前晃的彩色,伸手抓一下再扔回去,就像是个游戏,虽有些无聊,却也是无聊之中的有聊了。

    认为技能应该经常使用不至于“手生”的韶韵并不知道她无聊之中的“练习”导致了一个后果,就是她在做类似于抓取的动作时,都会含有某些特殊的魅力,一如对沈墨的吸引,一如对阿玉的诱惑。

    那仿佛蕴含了某些奇妙韵律的简单动作,那因为经常把玩不同气团而更改的气质… …在自己不能够预测的时候,韶韵的存在,韶韵的作为,实际上已经打破了某些因果,破坏了一些预定的命运轨迹,不过,因为那些因果还不够重要,偏转的命运轨迹在某些地方拐了个弯儿,自我纠正过来了,所以,大势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