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红气

紫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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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姜屠还真是个傻的,竟然自己回来了!”

    今天县衙里的情况让韶志有些发懵,这姜屠脑筋有毛病了吗?他逃都逃了,还回来做什么?嘀咕了一句也没往心里去,摸摸口袋还有钱,拍着身边一个捕快的膀子说:“走,喝酒去,我请客!”

    “不啦,我家里还有事,得回家啦!”膀子一动,晃开了韶志的手,那人说着走了。

    韶志一愣,哪那么多事?平时喝酒不都是挺好的吗?再左顾右看,一个人喝酒总是没意思,到底还是要找一个一起才好。

    “你小子有事没?没事喝酒去,哥哥我请客!”

    “有事有事,我一会儿要看牢房去呐!”

    “看什么牢房啊?人家指派什么你们都干!”韶志嘟囔一句,又瞄准了一个,“老哥,你没事吧?”

    “怎么没事,我这儿还忙着,家里有点儿事,先走了啊!”

    “怎么一个两个都有事,闹半天我请客这钱都花不出去了,你们这是给我省钱呢?”摸着口袋里的那几个大钱,实在是不够去烟雨楼的,也就喝个酒的事儿,怎么还找不来人了?韶志连着叫了几个都没一个应的,有些上火,也总算是后知后觉地发现有点儿不对劲儿了。

    “韶志,你还在这里磨蹭什么,你闺女有事找你!”李大胆一嗓子把韶志给喊得没火了,一听闺女有事,心里一急,哪里还顾得上找人喝酒,赶紧跑出去,“什么事,人呢?”

    左顾右盼没看到韶韵的人影,想着这小丫头要是自己一个人跑出来可是不安全,最近街上太乱,就是最太平的时候街上都没少了拐子,不是他自夸,他家那丫头若是让拍花子的看到了,一准儿盯着人拐!

    李大胆搂着韶志的脖颈把他拖到一边儿小巷,拍了一下他的头:“什么人,刚才我骗你呐,你闺女这会儿肯定在家呐!”

    韶志皱着眉:“有事说事,骗我做什么,我还真以为我家出事了呐!”甩开李大胆的胳膊,韶志有点儿没好气,刚才压下去的火又冒了起来,神色有些不耐烦。

    “你就傻吧,还没看明白呐,你上次闹的那一场得了什么好处?县衙里的人这会儿可是都跟你不对付了!”李大胆直接说着,半点儿不加掩饰的话很是戳人心窝子,好歹压低了点儿声音,不会太让韶志掉面子。

    “胡扯吧你,我怎么了,他们干嘛跟我不对付,应该是我跟张捕头不对付吧!”韶志怀疑地看着李大胆,这人最近怎么有点儿婆妈了?

    李大胆也不理会他的茬,话说完了拍拍他的肩膀说:“我也不知道那是怎么搞的,反正,你好自为之吧!”说完就扭头要走。

    韶志上手去拉,话里冒火:“到底怎么回事,把话说明白了再走!”

    挣脱开他的手,韶志那点儿力气跟李大胆比还真是不够瞧,被酒色淘了个半空的身体有些发虚,哪里拉得住力壮如牛的李大胆。

    看着李大胆摇摇头走远了,韶志有些恼,狠狠往墙上踢了一脚,蹭掉一点儿墙皮,踢得自己脚疼,在原地蹦了两蹦,被人看到了,怒声怒色地吼了一声:“滚远点儿,看什么看呐,瞎了你的狗眼!”

    吼完以后看那人慌不迭地跑开,有点儿屁滚尿流的架势,心情舒畅了一些,晃悠着往家走,嘴里还嘟囔着:“不喝酒正好,还给老子省钱了呐!”

    把几个大钱扣在手里扔着玩儿,一路回了家,敲开了自家门,见到韶韵脸带笑容的模样,一甩手把钱扔给了她:“自己收好,买东西用。”

    韶韵见到了钱更乐,嘴角的弧度愈发上扬了两分,喜声道:“谢谢爹爹!”

    把钱揣到怀里,韶韵扬起头看自家老爹,这一看愣住了,老爹头顶的那一缕红气,不会是她看错了吧?

    揉了揉眼睛,再次看了看,没错,的确是一缕红气,比姜屠头上的那股要小一些,也不是很浓重的颜色,但的确是红色没有错。

    红色==凶兆?

    也不知姜屠杀人是在红气出现之前还是出现之后……应该是之后吧,爹爹之前可没有杀人。

    捕快这个差事除了巡街就是抓逃犯,若是遇到那等杀人犯,他们都是一帮人出动,抓不到的时候宁可逃跑保命也不会上前拼命,所以韶志别看当捕头的年头不短,腰上一直挎着刀,但是杀人,那是真正没有的,说不定连只鸡都没杀过。

    想想过年时候的简单,这三年都可以说是正常,因为给李氏守丧的事情,虽不限韶韵吃素,但肉食也吃得相对较少,过年时候自家是不办年夜饭什么的,都是靠着邻居石婆婆,韶韵是干脆到石婆婆家去吃,韶志是干脆住到烟雨楼去过年。

    李氏还在的时候,虽简略也有人操办,但买了鸡鸭什么的,也不是韶志动手杀的,都是李氏那个看着柔弱的一边害怕一边把鸡鸭绑得牢牢的用菜刀去杀,她的技术不好,杀一刀鸡一叫唤她就一哆嗦,杀到最后血流了一滩,鸡脖子上至少有三道刀口,以至于韶韵啃鸡脖子的时候总咬到骨头碴子。

    会是什么事情跟杀人有关呢?

    以姜屠的案例作为参考,韶韵有些怔怔的,捕快不是刽子手,这个职业可是轮不到杀人的,那么……难道爹爹也要像姜屠一样犯下杀人罪吗?

    姜屠那种情况是可以免罪的,因为他杀的是一对奸夫淫妇,虽是杀人者却也可以算是苦主,若非杀的那人是县官大人的公子,根本连收押候审都不用。可韶志呢?他会因为什么情况杀人?会杀谁呢?

    家里的情况简单,韶志的交往也并不复杂,韶韵很快就排除了自己,然后把原因归结到了烟雨楼的天香身上,争风吃醋,愤而杀人什么的,实在是小说中的常用情节,也唯有这个可能性大点儿吧,不然这县城之中,好端端的,韶志要去杀什么人呢?

    “晚上什么饭?”韶志问了一声,好一会儿没人应,回头看到小丫头还在院子里仰头望天,一副呆呆的模样,看着也是可爱。

    哂笑着上前弹了一下那光洁的额头,揉了揉她的头发,“韵儿发什么呆呢?天边有什么好看的?”

    韶韵捂着额头清醒过来,对着韶志放大的笑脸,她实在想不出韶志跟人争风吃醋会是怎样的模样,要不,就死命缠着他,让他这段时间不要去烟雨楼,等那红气消失了再去?

    以人力逆天命,据说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而且天命也许是逆不得的,又或者违逆了会有不好的下场,想到风云中那个自身难保的泥菩萨,相士出身预言神准,最后不是也不得善终吗?

    这玄之又玄的事情便是看到了也不能说,可是,这是自家爹爹,不是外人,若是自家爹爹杀了人,也像姜屠一般被关在牢中,自己又怎么办呢?若是没了爹爹,小小年纪无人可依,该怎么活下去呢?就是活下去以后又能怎么样?杀人犯的女儿,这个名头可比有妓女后娘难听多了。

    “爹爹,你看那天边的云彩多好看啊!”韶韵往前一扑,保住自家爹爹的大腿,娇声说着指着墙边渐渐染上色彩的云霞,多变的色彩透着红色的光,让人不安的红色。

    “好看也不能当饭吃,你晚上不吃饭了吗?”韶志没多想,看了一眼就抱起自家女儿进了厨房,掀开锅看了看,一锅的稀饭可以从晚上吃到早上,“这是韵儿自己做的?”

    知道自家女儿在学做菜,但总体的期望不大,虚岁才七岁能做个什么?能看个火切两根黄瓜就成了,其他的都不用太指望,过低的希望得到高额的回报时,那种感觉是惊喜混合着自豪的,我家的姑娘就是比别人家的强!

    这样的欣喜多一分,爱护也就多了一分,包容随之也多了一分。

    “嗯,韵儿早就想给爹爹烧饭吃了,可是米饭总是烧不好,稀饭还成!”没有了电饭煲,烧米饭可是个困难活儿,米和水的比例是多少,那么大的锅要烧多久,什么样的火候才合适?韶韵摸索了一段时间,不是烧糊就是烧稀,那些做不好的从来不会出现在韶志的眼前,他看到的这锅稀饭谁能够知道是米饭烧稀了之后又兑了水做成的呢?

    因为藏起了不好的,拿出来的都是好的,所以在韶志的眼中,自家的女儿是很能干的,没有做不好的。

    “稀饭就挺好的!”毫不吝啬地夸奖着韶韵,韶志言不由衷地说,“爹爹最喜欢吃稀饭了!”

    “爹爹放我下来,我来盛饭!”韶韵拍拍韶志的肩膀,自己跳了下来,踩在厨房常备的小凳子上拿了碗盛饭,韶志则往院子里一坐,大爷一样等着吃,这些家务事他是很少沾手的。

    稀饭馒头菜,馒头是石婆婆给的,统共两个。菜有三盘,一盘凉拌黄瓜片,一盘小白菜,一盘丝瓜,因为用了肥肉炸出来的油炒的,里面没有放肉吃起来也有股荤香。

    韶志大口大口吃着,吃得挺香,吃完了还不忘念叨了一回衙门里的事情,说了请客喝酒没人去的不解,他说的时候纯粹是当发牢骚,韶韵听的时候却难免多想了一些,面带愁容,爹爹以前的人缘还行啊,怎么会请客喝酒没人去,不用自己掏钱白喝酒都不去吗?是哪里出了问题?

    莫不是那红气所应并非是烟雨楼的天香,而是他的同事之间争执进而伤命?该死,为什么不能够更多一些信息让她推断更准确一些呢?

    没有书本知识介绍经验,没有人对这种情况进行讲解,韶韵只能够根据已知的案例——姜屠来推断红气的应兆,判断那也许是杀人之前的预示,但是什么时间什么事件杀什么人,就是全然不知了。

    不是第一回知道这个金手指一点儿都不好用,却是第一回觉得其犹若鸡肋,知道那一点除了让自己烦心一无所长,但,知道总比不知道好,实在不行……瞥见翘着二郎腿的韶志,韶韵眼珠一转,一个主意浮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