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2章 比天塌还可怕

大司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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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中易回到节堂,人还没坐稳,就听人禀报说,孟遥的小跟班,那个叫杨玄的,被饿晕了。

    “先喂他喝一小碗米汤,过半个时辰后,再喂他喝半碗稀粥。稀粥不能太稠,咸菜可以多让他嚼点,补充补充盐分。”李中易那时侍奉过老首长的名医,区区饿晕了小事,处置起来可谓是杀鸡用上了牛刀。

    人其实很扛饿的,三天不吃饭,饿不死。但是,三天不喝水,如果身体素质很差,完全可能因为严重脱水而导致虚脱休克。

    一旦因为缺水而休克了,那便开启了死亡进行时,距离阎王爷的召唤,仅有咫尺之遥。

    李中易身为大军的主帅,哪怕将许多权责下放给了下边的文官和武将们,但是,他的手头依然有许多大事需要拍板。

    刘金山的中途加盟,从李中易的肩上卸掉了大半政务,让他轻松了许多。但是,军务方面的各种突发状况,李中易不可能卸责,也不能容许卸责。

    李中易是靠着军功起家的大周头号藩镇,天下万权,兵权至要的基本原则,他不可能不清楚。

    “来人,去叫廖山河来见我。”李中易捏着手头的一份军务公文,左看不顺眼,右看还是不顺眼,干脆把廖山河叫来问个清楚明白。

    身为近卫军都指挥使的廖山河,不可能走远,他其实就在节堂外面的树荫底下站着,一直等着李中易叫他。

    “爷,您找我?”廖山河一边捶胸行礼,一边学着李云潇的套路,下意识的大撇开了显得生疏的“主上”,而选择了极为亲近的称呼——爷。

    “近卫军上次分来的那几个副指挥,你一个都没看上?”李中易故意没看廖山河,低着头捧起茶盏,轻轻吹去浮在茶汤表面的茶叶沫。

    “爷,那几个小子年纪轻轻的,脑子却像是七老八十的老顽固。安排他们值守,没有任何问题,稍微给个活泛一点的任务,就傻了眼。”

    和李云潇一样,廖山河在李中易的面前,从来不掩饰他的私心杂念和个人好恶,一直都是竹筒里倒豆子,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刻意隐瞒。

    在李家军的高级将领之中,若论打仗的本事,廖山河恐怕排不进前三名。

    但是,不管是脏事臭事,还是龌龊不堪的小心思,廖山河都敢一股脑的抖露在李中易的面前。

    这也是李中易让李云潇和廖山河对调职务的信任基础!

    近卫军不稳,李中易只怕睡觉都要睁着两眼,整夜整夜的失眠。可想而知,近卫军有多重要?

    李云潇还是近卫军都指挥使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兼着大管家的职责,事务太过繁杂。偏偏,李中易身边的事,哪怕再小,也是足以捅破天的大事。

    所以,李云潇经常性只睡两个时辰,这么一日日的熬下来,原本异常扎实的身子骨,也大不如从前。

    正好,李中易感觉应该对调换防了,便把李云潇从繁重的杂事之中,彻底的解脱了出来。

    等到廖山河就任近卫军都指挥使后,李中易惊讶的发觉,廖山河果然是个面粗心细的家伙。

    李中易的确没有看走眼,廖山河办事认真细致的程度,甚至远在李云潇之上。

    只要是李中易停留的地方,外层近卫军的口令,和内层近卫军的的口令,完全不同。

    不仅如此,廖山河从来不过问李中易身边带刀亲牙的事务,一直谨守着人臣之道的本分。

    现在,有廖山河在身边守护着,李中易睡得安稳,玩得舒畅,格外的放松。

    既然廖山河说了实话,李中易也不想为难他,把他叫到身边,抬腿轻轻的踢了踢他的左腿。

    “我今天再教你一个新词,那就是:这个世界上并无绝对的呆木头人儿,关键要看你把他们用在什么地方,懂么?”李中易语重心长的教导廖山河,要多动脑子,学会用人之道。

    廖山河确实没听懂,他老老实实的答道:“爷,小的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却没有懂。”

    李中易挫着牙花子,恨不得一脚将廖山河踢飞,有多远飞多远,免得傻站在跟前碍眼。

    “那我问你,我为什么要任命你为近卫军都指挥使?”李中易压着火气,慢慢腾腾的问廖山河。

    “这个小的知道,爷信得过小人,才把如此重要的位置,给了小的。小的哪怕粉身碎骨,也要死在您的前头。”廖山河混不棱的这席话,倒把李中易的火气给折腾没了。

    “不仅仅是如此。”李中易顺手斟了一盏茶,递到廖山河的手边,极有耐心的教诲他,“我信得过,只是一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心很细,记性又很棒,老子上个月说的玩笑话,你都记得一清二楚。”

    廖山河一听这话,心说要坏事,主上一直隐忍不发,敢情是在这里等着他呢。

    李中易上个月说过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的痞话,廖山河记住了,在日常训话的时候,学着李中易的派头抖露了出来。

    结果,近卫军传出了一个极其难听的绰号:卵将军,特指廖山河本人。

    廖山河的心胸比较宽,即使听了风言风语,也没当回事。毕竟,近卫军以前是李云潇的地盘,他的资历比李云潇差远了,却承担如此重要的职务,难免会有人暗中不服,说他的闲话。

    只是,近卫军的一举一动,有可能瞒得过李中易的眼睛和耳朵么?

    这不,终于东窗事发了,廖山河十分光棍的低着头,小声说:“爷,能不能只踢屁股不罚钱?”

    “怎么了?你就这么欠揍?”李中易十分奇怪的反问廖山河,“你每月的薪饷,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吃住又都在我这里入帐,你即使想掏空荷包,也没有多少机会呐。”

    “爷,您有所不知,最近小人的兜里,着实钱紧呐。”廖山河硬着头皮交代了没钱的原因,“您是知道的,小的出身寒微,父母走得早,多亏了舅舅把小人养拉扯成人,又供小人读了几天私塾,勉强认得几个字。”

    李中易点点头,廖山河的出身和家世,早就让左子光给查了个底朝天,密报一直就搁在内书房的檀香木匣之中。

    “舅舅还在世的时候,把表妹许了个所谓的莫逆之交的‘好’人家,远嫁去了房州。”廖山河一脸苦涩的说,“自从我表妹出嫁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时候,我不过是个小小的伍长而已,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身无分文……爷,小的一直想和舅舅说,我想娶了表妹,可是,小的实在是穷怕了,惟恐耽搁了恩深意重的亲舅舅……”

    李中易陪着廖山河狠狠的连叹数声,显然,他听到的是一段催人泪下的爱恋悲剧故事。

    然而,既然一向只攒钱,却很少花钱的廖山河,竟然把荷包给折腾空了,那么,按照李中易的私下揣测,显然悲剧故事出现了神转折。

    廖山河揉了揉两眼,算是没有当着李中易的面失态,他接着又说:“总算是老天有眼,小人竟然在登州见到了我那表妹。唉,她嫁去房州之后,起初日子过得好算舒坦,只是老天不开眼,夫家那一带竟然发了时疫……”

    李中易心情沉重的点点头,这个时代的时疫,其实是鼠疫、天花、流感等强传染病的泛称,又称瘟疫。

    这年月,除了李中易统治的地区和军营之外,不管是中原汉民,还是草原蛮族,人们完全没有保持良好生活环境卫生的意识。

    医圣张仲景在其著作《伤寒杂病论》的序言中说“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公元196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

    医圣所言之“伤寒”,除了指外感热病外,还包括了当时的烈性传染病,可见当时瘟疫流行之猖獗。

    连医圣的族人,都因为瘟疫的传染,死了三分之二以上。可想而知,传统中医对瘟疫的大面积传染,并无特别有效的预防手段。

    当然了,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前,欧洲的白皮们其实也吃过不讲究环境卫生的大亏。著名的欧洲黑死病,一次性夺走了2500多万人的生命,占当时欧洲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强。

    在当时,所谓的西医,最著名的治疗方法,竟然是放血排毒。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患上重病之后,就被西医放血,从而加速了死亡的进程。

    李中易也是名医,在这方面他非常有发言权。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前,传统的中医和传统的西医,都有重大的缺陷,而导致那时代的人均寿命,仅有三十五岁左右。

    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后,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攻克了一个又一个死神设下的难关,比如说急性肺炎、肺结核、部分癌症等等,并把人均寿命拉大到了七十多岁的程度。

    廖山河表妹的夫家,遭遇上了瘟疫,李中易不需要多想,便猜想得到,他的表妹应该死里逃生了吧?

    果然,廖山河接着介绍说:“天佑我家,我表妹和外甥大难不死,竟然逃过了一劫。他们娘儿俩,本想上京城来寻我,可是……”

    李中易心想,很可能是逃过了死劫,却没有逃出人祸吧?

    即使用脚趾头去思考,李中易也想象得到,廖山河的表妹带着个幼童,从夫家逃难出来,哪怕带着一些细软,也必定会被坏人惦记上。

    和李中易猜测的大致差不多,廖山河叹息道:“谁曾想,路遇假装善人的歹人,不仅要谋财,更想霸占了我表妹。”

    李中易露出会心的笑容,频频点头,示意廖山河继续说下去。

    “幸好我表妹有所警惕,这才侥幸逃出狼窝,只是所携带的钱财细软,也丢失了大半……”廖山河又是一叹,接着补充说,“等她找到了京城之后,却听说我已经发达了,只是跟着您去了高丽,她便带着我外甥,一路向东找过来。最终,在博州的地界上遭了贼,银钱全都被偷空了。更可恨的是,她带和我外甥一路乞讨到了登州,走投无路之下,竟然卖了她自身,只求让外甥能够活下去……”

    李中易总算是听明白了,廖山河说得含糊,他却猜得到,他的表妹应该有几分姿色。如果是,丑女卖掉自身容易,但要卖个好价钱,还带个拖油瓶的儿子,那可就难上加难了。

    至于漂亮的女人,要么卖身为大户之奴,这还算是运气好,将来尚有被抬妾的可能性。要么被歹人买去,再转卖给烟花柳巷,变成一点芳唇千人尝的下九流。

    “我说老廖啊,还真是巧合呀,你去逛烟花柳巷,竟然碰上了你惦记很久的表妹了?”李中易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只是不想继续面对频频揉眼的廖山河,故意想缓和下气氛罢了。

    尼玛,廖山河整个一副苦瓜相,简直难看死了!

    “爷,您真是料事如神。我那苦命的表妹,为了我外甥能活下去,只得被迫接客。没想到,开张的第一个客人,便是小的我。”廖山河说到这里,明显兴奋起来,“小的我若是晚去半刻钟,她恐怕再也没脸见我了……”

    李中易略微一想,便明白了烟花之地的梗概,必是烟花柳巷的黑心老板,把廖山河当成了有钱的大款,想献上新鲜的货色,没料到,反而成全了一对苦命的鸳鸯。

    嗯,哼,不对,若是事情就这么顺利了,廖山河遇见了这么大的喜事,岂能不禀报于李中易知晓?

    李中易摸着下巴,眨了眨眼,心说,故事肯定还没完,尚有下文。

    “唉,我想替表妹赎身,谁料,那处烟花楼的干娘,竟然开了个天价,并且说,允许我低价长包,啥时候凑够了钱,啥时候领人走。”廖山河黑着脸,摸了摸后脑勺,憨憨的说,“小的原本有些积蓄的银钱,只是,都叫十几个阵亡袍泽的孤儿寡母,给借去了……”

    李中易点了点头,反问廖山河:“你明知道我兜里很有钱,怎么不来借呢?”

    廖山河扭捏了一阵,小声说:“小的原本就打算找您借的,这不是一直不好意思张嘴嘛……”

    李中易凝视一想,觉得其中有些不对劲,只是一时间,没办法想清楚罢了。

    真到了要花钱的时候,又是事关表妹和外甥的大事,以廖山河的厚脸皮,不可能不敢来找李中易借钱。

    “要多少钱?”李中易手上的大事成堆,他又不是判案的法官,也就懒得细问其中的蹊跷之处。

    老话说的好,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另外,廖山河没有仗势欺人,硬抢回他的表妹,李中易十分满意。

    毕竟,廖山河的那位表妹,属于自愿卖身,并非是所谓干娘的强买强卖。

    “两万贯……呃,可能很有点多……”廖山河吞吞吐吐的说了一个令人极为震惊的数目。

    李中易脱口而出,怒道:“什么?这么多?那个老货,她……她怎么不去抢钱庄呐?”

    “爷,您就借给小人吧,一时还不清,慢慢的还……”廖山河死皮赖脸的缠上了李中易。

    李中易想了想,点点头说:“你先等着,我去拿庄票。”廖山河连连点头,又是捶胸,又是拱手,整得手忙脚乱。

    庄票,其实是李中易以军队为后盾,以粮食产量为基础,让李家钱庄发行的一种纸币。其最小的面额为一贯,最大的面额上不封顶,等同于转帐支票。

    凡是李家军牢牢控制的地盘,商户们都必须接受面额或大或小的庄票,胆敢不接者,至少十倍以上的罚款。

    这年月,可不是通货严重膨胀的后世。登州内的米价,由于李中易垄断了高丽米的来源,不超过三十文钱每升。那么,每月一贯钱,可以买300多升米。

    这年月,由于草民们的油水严重不足,一个成年的壮劳力,每天大约需要六升米,女子减半,幼童再减半。

    300升米,这在小城市里,足够一家四口人两至三个月的口粮,还有富余的。

    两万贯钱,在李中易看来,至少等价于后世的一千万软妹币的购买力,的确是笔巨款。

    实际上,这也是李中易的军法森严,让廖山河没胆子纵兵去抢人。

    在同时代的军制之中,廖山河的近卫军都指挥使之职,其实就相当于各个藩镇军阀的衙内都指挥使,属于亲兵中的亲兵,心腹中的心腹,也是精锐中的精锐。

    每支军队,都有各自的特色,并且深深的打上了建军者的烙印。

    李中易毕竟是现代人的灵魂,在他的眼里,军队是首当其冲的暴力机构,也是一柄双刃剑。

    兵者,凶器也,稍微有点闪失,就会反噬其主。

    在和平时期,李中易对军队的调动情况,一直高度关注,并有严格的调动程序。

    李中易在军法条例的开篇,就格外强调: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未奉上命,擅长调动军队者,无论职务有多高,资历有多深,军功有多大,一律格杀勿论!

    李家军中,副队正以上的各级军官们,都是从讲武堂中学成毕业的。学习深造的结果是,没人不知道李中易定下的铁律,而且,至今无人敢于冒犯天条,触及高压线。

    廖山河拿着庄票,高高兴兴的走了,李中易却唤来同知军法司事的李延清,吩咐说:“你去查一查,登州城内的悦香楼,和廖山河究竟有什么样的瓜葛?”

    “爷,小的刚好查出一些眉目,正欲向您禀报。”李延清从怀中掏出被李中易戏称为“小黑本”的小册子,轻声禀道,“经查,登州城中悦香楼的幕后主人,其实是本地的缙绅王家……”

    李中易听完李延清的小报告后,整张脸都全黑了,他厉声吩咐李延清:“死死的盯着他们,老子倒要看看他们究竟想耍什么把戏?”

    “喏!”李延清心里替廖山河捏了一把汗,不过,他就算知道再多的实情,也绝不敢向李中易以外的任何人泄露半点口风。

    李中易处理完军务之后,拉长着脸,斜歪在白虎皮交椅上,似醒给醒,似睡非睡。

    过了好一阵子,李中易被亲牙的通禀声惊醒,“回爷,杨玄那小子缓过劲来了,哭着喊着要见您。”

    李中易微微抬起头,想了想,吩咐下去:“继续撑着他,就说我没空见他。”

    久居高位的李中易,对于杨玄或是孟遥这一类阉货的性格,其实把握得非常准。

    就以孟遥而言,这小子仗着符太后的宠信,蹬鼻子就上脸,越来越目中无人。

    钱,孟遥怎么可能缺钱花呢?

    房子,良田,孟遥也绝无可能缺这两样东西。

    如今的孟遥,最怕的是,有命捞钱捞地捞权势,却无命享受!

    实际上,李中易在早前,就已经非常了解孟遥,只是孟遥还蒙在鼓里罢了。

    客观的说,孟遥能够坐上内侍省都知的宝座,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擅长拍符太后的马屁。

    先帝柴荣驾崩之后,符太后能够及时的掌握住宫里的一干妃嫔,让她们不敢轻举妄动,还真多亏了孟遥在宫里暗中培植的那股势力。

    从李中易扣下孟遥的那一刻起,实际上,他就是想切断符太后的一条小手臂。

    真正的英雄,绝不会自剪羽翼。真正的敌人,最先展开的动作,是先铲除你的帮凶。

    帮着符太后出馊主意,满肚子坏水的孟遥,被李中易强行隔离在登州,符太后一时间,上哪里去找,类似孟遥这么可信的宫里帮手呢?

    另外,李中易与安乐侯杜家,以及宫里的杜太贵妃,私下里都颇有些瓜葛。他顺手把宫里一手遮天的孟遥扣下,就等于是帮了杜太贵妃的大忙,使杜太贵妃的行动更加容易一些。

    杨玄既然是孟遥的贴身人,应该知道很多关于宫里、符太后、孟遥,乃至于杜太贵妃的各种隐私。

    不过,李中易一点也不着急,熬鹰嘛,需要超级有耐心,才能最终熬成功。

    李中易在高丽国的时候,鹰匠们最终顺利熬成的驯鹰,十之一二罢了,成功率低得惊人!

    当李中易站起身要走的时候,叶晓兰忽然轻脆的咳嗽了一声,李中易猛一拍脑袋,他险些忘记了,他答应过叶晓兰,今晚去她房里用膳,并陪着獾郎玩耍一阵子。

    “叶氏,你先回去,等我宽衣之后,就去寻獾郎。”李中易索性手头无事,自然不可能推翻承诺。

    叶晓礼物兰赶忙蹲身行礼,异常欢喜的说:“爷,那奴家这就下去沐浴更衣,准备晚膳了。”

    一旁的韩湘兰,被叶晓兰的矫揉造作,恶心的不行。准备晚膳,那是叶晓兰应尽的义务,干嘛非要把沐浴更衣加进去呢?

    韩湘兰面上无事,可是,李中易却偏偏从她狠狠揪手帕子的小动作上,看出了她的烦躁和窝火。

    李中易回转到李七娘那里,他的衣物啥的,都搁在李七娘这里,而且,晚上只要不招女人侍寝,他都会歇在李七娘的房中。

    没办法,人家李七娘的嫡亲祖父李琼,不仅是先帝托孤的八相之一,更手握着天武卫的潜在实力。

    说句心里话,以李七娘显赫的家世及绝代的才貌,完全有资格成为亲王的正妃。可是,李七娘却偏偏鬼迷了心窍,居然心甘情愿的给李中易作妾,这是何等的美人恩深?

    “爷,奴的三兄来了。奴知道您一直忙于公务,就没使人去吵扰。”李七娘就是这么的通情达理,处处替李中易打算的体贴入微,实在是令人无法不感动。

    李中易更衣,从来都是李七娘亲手打理的,今天也不例外。李中易见四周无人,索性将李七娘强行抱进怀中,在她的粉颊上,狠狠的啄了一大口。

    “瞧你那副急色鬼的样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奴家勾野男人来着。”李七娘软在李中易的怀中吃吃的笑,那妖媚入骨的风韵,不是故意诱惑男人犯错误,又是什么?

    李中易死死的揽紧李七娘的魔鬼细腰,亲腻的蛊惑她:“小乖乖,要不咱们俩现在就把生米煮成熟饭吧?我有些等不及了。”

    李七娘皱着琼鼻,嘟囔道:“贼汉子,你就忍心让奴家挺着个大肚子,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不成?”

    怀里的小妖精故意扭来扭去的,李中易确实憋得很难受,他索性不更衣了,将小妖精捉到榻上,就是一通狂热的蜜吻。

    如今的李七娘,除了尚是处子之身外,妇女该懂的或是不该懂的羞羞事,在贼汉子李中易熏陶和教育之下,她几乎全懂了。

    眼看着李七娘瘫软成了泥,已经完全不设防的任君采摘,最终还是李中易惦记着,不能让李七娘将来出大丑颜面尽失,及时恢复了理智。

    男人主动放弃温柔乡,跑去冲冷水澡,李七娘心里甜丝丝的,不知道有甜,反正比蜂蜜更胜百倍。

    等李中易更衣完毕,李七娘也收拾妥当了,两人手牵着手,并肩出现在了李安国的眼前。

    “哈哈,舅兄,别来无恙啊?岳祖他老人家的身子骨可还康健?”

    刚一见面,李中易一连串的问话,仿佛连珠炮似的,顿时把李安国给震懵了!

    舅兄?嗯,七娘嫁给了李中易,李安国又是七娘的嫡亲兄长,似乎可以这么叫,但又颇有些疑问。

    如果,李七娘是嫁给李中易作正妻,李安国那一定是毫不迟疑的回敬李中易一句,“我的好妹夫吔!”

    然并卵,柴家的玉娘,才是李中易名正言顺的正室,只是尚未过门成亲罢了。

    按照大周的宫廷规矩,李七娘哪怕是李中易娶的平妻,在柴家公主玉娘的面前,也只有跪下敬茶,喊大姊的份。

    李安国那可是城里有名的小霸王,大纨绔,老混混,他自然心里有数,所谓舅兄这个说法,也是开封城中独有的称呼。

    一般情况下,外乡称呼妻子的兄长,大多为“妻兄”或是“内兄”。但是,口头上,开封城中的居民们,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小民百姓,大多喜欢叫舅兄或是舅弟。

    当然了,口语上基本都比较随意,也没一定之规。只是叫多了,大家一起跟风,也就约定俗成罢了。

    严格意义上说,李安国根本就不能算是李中易的正经亲戚,只是,李中易和李琼紧密的结了盟,李七娘又是李中易的心头肉,也就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了,各随心意的乱叫吧。

    可问题是,李安国一时没转过弯来,要知道,他以前最怕的两个人,排第一位的便是李中易,其次是左子光那条毒死人不偿命的毒蛇。

    李七娘不乐意亲兄当面受窘,便摇动着李中易的手臂,嗔道:“吾兄远道而来,不仅没盏茶喝,连个座都不让,贼汉子,你也太欺负人了吧?”

    李中易晓得李安国不好意思乱叫,毕竟,李安国以前总是叔父,叔父的喊,突然一下子变成了李中易的内兄,他还真就一时难以适应。

    “正青,大家都是一家人,别不好意思,以后就唤我妹婿好了。”李中易受不住李七娘不断抛来的眼刀,直接搬来梯子,方便李安国下来。

    李七娘见男人如此的给面子,不由芳心一甜,又有些舍不得让贼汉子吃亏了,她很干脆的说:“三兄,既是一家人,你便以兄长相称,正好合适。”

    李安国在李中易的面前,一向很拘束,哪怕李七娘给了明话,他依然不敢乱叫,两眼直勾勾的盯在李中易的身上,等着他发话。

    “既然你这么的知礼,我又痴长你几岁,以后你便唤我咎兄吧。”李中易的话刚出口,李七娘便瞪圆了一双凤眸,死死的盯在李中易的脸上,满是诧异的反问,“这……这不妥当吧?”

    李中易摆了摆手,说:“有何不妥?你唤我咎郎,正青唤我咎兄,正好合适。”

    咎兄,这显然是迄今为止,独一无二的称谓。

    李中易对李安国的格外青睐,令李七娘太过欢喜。她一时忘了形,竟然当着李安国的面前,就踮起脚尖,重重的吻上了贼汉子的左颊。

    李安国赶忙低下头,心说,我的乖乖,七娘竟然如此的受宠?

    将来李中易成了真龙天子,那他李安国不就是响当当的国舅爷了么,在开封城里,完全可以横着走路啊!

    李中易爱乌及屋的给足了李安国面子,可谓是两面光的美事,既讨得了枕边美人儿的欢心,又让滑阳郡王府彻彻底底的看到了,他李某人真诚合作的结盟决心,正可谓是一举两得!

    “正青,开封城中的局势,怎样了?”李中易拉着李安国的手,两人并肩坐下,又命人上了茶,这才切入到了正题。

    李中易心里非常清楚,如果不是开封城中出了大事,李安国绝不可能冒险前来登州见他。

    “咎兄,京城之中确实出了大事,杜太贵妃和曹王熙让,借故去城外的三清上香,突然就的双双不见了踪影,为此,整个京畿地区的禁军,全都动了起来,原有的军事部署,也已经被彻底打乱……”李安国的一席话,令人格外的惊悚。

    杜太贵妃,依然年轻,并依然是倾国之姿,但她的身份虽高,毕竟只是个无权无势的女流之辈,从大局上说,无足轻重。

    然而,曹王熙让就大不相同了,他是先帝名正言顺的亲儿子。如果不是魏王府符家手握重兵,在朝中的党羽众多,或许杜太贵妃亦有替亲儿子争一争大位的可能性?

    今上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假以时日,今上突然驾崩且无子,从血统上的正当性而言,曹王柴熙让,未尝没有登上帝位的可能性。

    不过,上述这些理由,都是正常状态下的合理推论。藏在李安国心里,想说又不敢的说出口的想法,其实更加的可怕!

    说白了,如果没有李中易悍然崛起,曹王熙让母子二人,哪怕是逃到了天涯海角,也总有一天会被符太后捉住,并重新捏进手心里。

    然而,一旦曹王熙让落入了李中易的手里,那可是比天塌了,更要可怕何止万倍的九天惊雷啊!

    李安国每每想到这里,就觉得他的脑水完全不够用了,李中易,他的妹婿,不可能妖孽到了这等程度吧?

    那也不太不可思议了!

    “咎郎,奴有个可怕的直觉,一定是你让左子光暗中干的,对不对?”李七娘长期待在李中易的身边,几乎日日相伴,女人敏锐的第六感觉告诉她,一定是李中易干的好事!

    “唉,七娘呀,为夫在你的心目中,竟然是这么的坏?”李中易重重的叹了口气,慢条斯理的说了一席话,立时将李七娘兄妹差点惊掉了下巴。

    “咣当!”

    李安国于慌乱之中,不小心碰翻了小茶几上的茶盏,盏体立即摔得粉碎。巧合的是,盏盖滴溜溜的转了一圈,居然又绕回到了他的脚边。

    这可真是一石激起千重浪,滚滚惊雷震天响!

    杨玄饱一顿饥一顿的熬着,李中易还真把他当作是空气了,一连五天,连半点风声都没传来。

    和孟遥的惜命和惜身不同,杨玄早就想明白了一件事:既然李中易敢于公然扣押传诏的天使,他就笃定不怕朝廷发大军来讨伐!

    孟遥是位高权重的内侍省都知,他杨玄不过是个没被切了命根子的贱阉而已,与其将来注定被孟遥推出去充当替罪羊,还不如索性提前投了李中易。

    将来,若有那么一天,李中易真的夺取了天下。他杨玄只要把主子伺候好了,反正他已经没了卵蛋,天生适合在宫里伺候贵妇们,说不准也可以捞个内侍省都知,摆一摆谱?

    只是,形势比人强,杨玄的幻想再美妙,李中易压就没拿他当根葱,连肚子都填不饱,何谈得势掌权?

    “小玄子,开饭喽!”

    就在杨玄饿得前心贴后背,痛不欲生之时,铁窗外忽然传来开饭的吆喝声。

    刹那间,杨玄反复脱弦的利箭一般,完全顾不得肚响如雷的尴尬,三步并作两步的奔到了窗前。

    当杨玄看清楚,窗台上又是老三样的吃食,一碗清水似的稀粥,一双竹筷,一个只有拳头四分之一大小的蒸饼,就像是被戳破了气球一般,立时萎靡了下去。

    “吃不吃?不想吃,老子端走了,多的是想吃还吃不着呢。”看守见了杨玄的怂样儿,气就不打一处来,数落道,“老子当年跟着灵帅狠揍党项人,几天几夜的工夫,就越过了百里瀚海大漠。路上迷了路,没找着水源地,老子连尿都舍不得一口喝光。就你下子这号软骨头,来多少老子砍多少颗脑袋领赏。”

    杨玄饿得直不起腰来,哪里还敢有骨气可言,他见看守端起碗筷就要拿走,赶忙哀求道:”太尉,太尉,行行好吧,就当可怜可怜小人,千万别拿走了呀,我吃,我吃还不行么?”

    看守背对着杨玄,差点笑出了声,当年跟着灵帅马踏党项贼巢的人,只要稍微有点小机灵,读得进去书,现在最差也是个队正了,怎么可能来这里当看守呢?

    杨玄见看守停下了离开的脚步,本以为他的饭食会被重新端来,谁曾想,那看守竟然假腥腥的装摔,顿时碗破粥淌,那只小得令人发指的蒸饼,滚了两圈竟然落入了臭水坑里。

    “你,你,你……”杨玄气得浑身直发抖,也许是气极了,反而不能破口大骂,只能干瞪眼,干着急,却无可奈何。

    “阉竖,天意如此,不能怪我哈。三日后,你爷爷我,再来送下顿饭。”看守既没打杨玄,也没骂他,区区一席话,立时把杨玄吓瘫了。

    杨玄现在已经快饿昏了,三日后,那就直接饿成了干尸。

    “我的亲爷,我的活祖宗,您就饶了小人这一遭吧,小的再不敢嘴巴欠打,胡说八道一气了……”杨玄前些日子还端起的架子,早就被饥饿给折腾得烟消云散。

    “阉竖,你等着啊,你祖宗我去厨下看看,还有没得吃食啊。”看守一通胡诌之后,拔腿就走,再也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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