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出墙红杏

歌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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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五,一品搂照常开张营业,一串鞭炮鸣响,昭示着新的一年的开始。

    这门刚打开,那厢安王的管家就上门了,说是安王近日风寒加重,缠绵病榻。

    病中的他,只想吃一品楼天下第一舞娘做的糕点以及那几道他最爱的小菜。

    颜初夏很想冲到安王床上质问一句,有这样乱放风的吗,以后让她怎么嫁人,

    而安王的回答很简单,本王因你而病,你就应该勇敢坚强地负起责任来,

    原本气势汹汹的颜初夏瞬间泄了气。

    比狠比自私,安王永远都比颜初夏略胜一筹!

    这年的雪下得特别晚,却也特别大,差点形成雪灾,春节前后这一个多月,积雪从未褪到过膝盖以下,总是下下停停,似乎没有放晴的意思。

    而的确,一些年久失修的老宅子,出现了垮塌损毁。刚整顿完官办慈善机构的东方少昰又操心起民生来。天子脚下无冻死骨,这是大瞾历代皇帝的古训。

    这古训当然也不是无中生有的。据说大瞾开国始祖皇帝,还是一介贫民时,曾经在雪地救过一个乞丐,当时乞丐全身紫黑,几呈僵死,每天用热水擦身,将自家过冬的碳全部给他取暖,他硬是凭借自己的善心和毅力,将乞丐救回。而某一天,乞丐不辞而别,当晚他便梦到天帝化身真龙对他显灵,说东方家将因他的善举统治这方大地,只要帝都不现冻死骨,大瞾将绵延百代。

    作为储君,作为未来大瞾主宰,东方少昰必须为自己的江山稳固做点贡献。

    所以,在安王想着如何折腾颜初夏逼她就犯时,未来天子,却在积雪中指挥御林军修葺灾民的房屋。

    颜初夏不得不哀叹:安王凭什么想要争夺皇位呢?以他的性子,还不成为第一个破坏大瞾国运的亡国之君?

    而当下颜初夏要应付的是安王给他带来的麻烦:这消息传出没多久,数辆马车便停靠过来,从上走下来的有闺阁不出的大家闺秀,也有大家小妾,她们的一致目的是,想要跟颜初夏拜师学艺。

    原因很简单,一个毫无背景的厨娘能用美食将王室贵胄哄得非卿做的不吃。这对女人来说,是多么崇高伟大兼顾成就感的事情呀!

    颜初夏不胜惶恐,其他闲杂人等姑且不看,但看看这一日像是约好的一堆名帖:吏部尚书千金、户部尚书小妾、兵部尚书……,颜初夏一眼望去,马车下来的男男女女足有十来个,这兵部也太多了点,难道是为边关输送火头工?

    正好,李沫今日休假,在店里打杂,将站得整整齐齐的人打量了一翻,用他那清冷的嗓子说道:“昨日皇上宴饮,说哪个大臣能学到一品楼的手艺,赏金一百。”

    颜初夏突然觉得,这个皇帝也不靠谱,你说你把你儿子扔到大雪中折腾,自个跟群臣玩这些无聊游戏,实在是……有损天威呀!

    最后,李沫再加了一句:“养济院和安济坊以及士兵们,都在抱怨伙食不好!”

    尤其是养济院和安济坊那些家伙,因为吃过好的,即便东方少昰改善得再好,肚子里总是会有馋虫的吧?

    李根山很是时机地站出来,又替徒弟挡了一刀:“林夏的厨艺都是我教的。李家祖上有规矩,李家的厨艺不外传!听明白了吧?”

    李沫耳根默默地艳红着。颜初夏早听惯了这种说辞,所以压根就没多想,只道,还是这师父厉害,办事果断干净利落。

    三位尚书送来的“徒弟”显然不可能就这么被忽悠回去,于是李根山继续拿腔捏调:“当今圣上赐给一品堂这块牌子,就是为我们小店挡灾挡难的!”

    这意思就明显了吧。众人面面相觑,还真的就有人离开了。唯独……

    吏部尚书千金赵媛冲李根山微微一福,声音柔和似春水,“方才李师傅说李家的厨艺传内不传外!既然如此,赵媛依然愿意拜师门下!”

    啊!

    多少声惊呼在心里口里响起,连那些已经向外走的人也转回脚步,看看到底是谁愿意为了一点厨艺把自己搭给李家的。

    而赵媛完全无视众人视线,在大堂之内站得亭亭玉立。

    李沫惊讶地看着这名少女,气质高雅,素颜脂粉未施,眉如远山含黛,颊如秋水含春,窈窕身姿更似扶风之柳,偏偏她杏眼坚定,樱唇微抿,透出那一点不多不少的倔强来……

    颜初夏也看得心脏漏跳一拍。

    方才赵媛隐于众人之中,只是隐隐看着一张可人脸,而人一散开,就仿佛是打开了放置明珠的匣子,整个光芒就完全发散出来了。

    众人看着她都愣神了片刻,仔细将她那话咀嚼了若干遍,一再探寻她话里是否有其它意思。

    但是,思来想去,字里字外都是要做李家的“自家人”。于是乎,所有目光又齐刷刷地转到李家人头上,尤其是被殃及的颜初夏。

    李根山刚刚才说了“不外传”,充分表明他对颜初夏“非外人”这个事实的立场,突然就冒出一个尚书千金要做“自家人”。李家就这么一个儿子,还是一个状元郎,翰林修撰。如果尚书千金真成了自家人,那这两位到底谁做大谁做小呀?

    当然论势力背景,怎么也得赵媛为正房。

    可是,李沫是谁呀?

    殿试直接拒绝大瞾皇帝御配公主的傲娇状元爷,尚书千金在他眼里根本不足分量!

    可这尚书千金也不简单,今年年纪十六,据说豆蔻之年时在京中一诗会还胜过了本届榜眼颜太傅长子颜研,从此才名远播,这几年尚书府的门槛都被媒婆踏烂了,硬是没一个入得了她法眼。人人都说她心性极高,非状元郎不嫁,所以在李沫进士及第之时,尚书府第一次主动递出了庚帖。

    但是,事情就这么巧,李沫被皇上废除状元位,甚至贬入等同进士位,尚书府又立即取回了庚帖。

    出尔反尔,这即便是寻常百姓也做不来的事,也是要顾忌脸面的。而今日,这位传说中的才女,竟然亲自登门“求婚”……

    难怪今年的雪都下得这么奇怪?

    ……

    所有人没敢啃声,心中却念头纷纷倒转。从两个女子的家世背景,到身材样貌,都做了一翻对比,果然是很难取舍。

    明珠丫头已经一把抓住方十娘的手臂,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咱们这状元郎不会想要抛弃我家小姐吧?”

    方十娘狠狠敲了明珠一记,“你认为尚书千金这削葱小手能揉面团?”

    “呃,说的也是……”

    李根山却捋捋胡须,看向自己的儿子,这事,他还真不操心,他相信李沫能够自己处理,所以,他连话也没多说一句。

    结果,李沫走到赵媛两米之外,拱手一揖,这才委婉说道:“多谢赵小姐厚爱,李沫已有意中人。”

    赵媛抬眸看他,眸中毫无杂色。若是别家姑娘被人当众拒绝,定要红脸哭鼻子,而她淡静得就如一株碧树,风雨不动,处之泰然。

    “李公子可还记得一首诗?”

    众人皆是一喜,今日的戏似乎不简单,遂将李沫多看了两眼。而李沫等人却看着赵媛。

    赵媛脸不红心不跳,缓缓启口吟诵道:“永夜不可寐,结伴游翠微。同赋凌云志,心忧天下危。”

    懂点文墨的,一听便能将首字组合出来,“永结同心”!

    此诗一出,李沫瞬间愣住,不由得又将赵媛打量了一翻。

    而赵媛却低眸一副,“明日,媛再来拜会!”

    转身走得潇洒干净。

    李根山和方十娘几乎是立马将李沫拖进小黑屋,拷问儿子“红杏出墙”的始末。

    李沫第一次脸色发白,这应该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当时他们一帮学子以文会友,游翠微湖。碰到一蒙面女子也以文会友,反正就怎么两帮人会了那么一下。

    而期间有个以成语作诗的环节,两人各出一词,女子优先,而她就出了“永结同心”,李沫就对了那么一首诗。

    而轮到李沫时,女子主动送了他一首《金榜题名》。

    这四个字本没什么,可那四句诗……

    金银财帛希,傍花奉佳期。

    题诗翠烟隙,铭留千古意。

    纯粹就是情诗!

    通常,吟诗作对,情诗的确很多,这本不足为怪。尤其是闺中少女,谁人不怀春,做出情诗也是情理之中。

    但显然,今天的情势分明不同。

    既然一个已经金榜题名,另一个是不是应该捧花而来永结同心呢?

    这下完了!

    方十娘几乎带着哭音喊道:“你怎么能跟人对什么情诗呀!她是吏部尚书的千金呀……”方十娘叫了半晌,最后也只得无奈地叹气,“好吧,反正你连皇帝的女儿都拒绝了,何况一个吏部尚书……”

    这分明已经有破罐子破摔的意思了。

    颜初夏站在门口,不知道该进该退,而李沫却第一时间用视线锁住她,更让她不知所措,不知道应该找什么话来安慰或者劝解。结果,李沫却站起来,走到她身边。

    李家夫妻俩一见这阵势,立马退了出去。

    “你知道的,我没那个意思。”李沫说道,依然淡淡雅雅,眼神却十分认真。

    “沫哥哥……”

    “我没有要逼你的意思。我会等你。等你慢慢长大,等你慢慢接受我!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来。”

    李沫无论何时都让颜初夏如此安心,安心得可以不用担心任何背叛和猜忌,彼此间的绝对信任比什么都重要!这或许就是他们一起长大的好处。

    而不出众人所料,第二日,赵媛竟然真的“傍花”而来,这花还是几支腊梅,一品楼瞬间香气袭人。

    经过昨天一事,今天一品楼早早就有人等候在此,准备看看这三角才子佳人的情话该如何演绎。

    虽然李沫从未在人前表明过自己的心上人是林夏,但是,从李家几乎将一品楼当成自家的就看得出来,林家与李家根本就是一家人。而李根山那句“不传外人”,再次在众人面前应证了这个猜测。

    这天下第一舞娘本就是属意于状元郎的。

    这样一来事情就复杂化了。

    那安王呢?

    坊间瞬间多出一个狗血版本,状元郎与第一舞娘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却情途坎坷。前有昭阳公主,骄横安王,后有尚书千金,纨绔子弟,个个围追堵截……

    在两位当事人感情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热心的京城百姓,已经为他们脑补了一个神圣而庄严的为爱抗争的神曲。

    或许大瞾皇帝的圣意好拒绝,而这位赵媛姑娘的诚意却让人无法轻易拒绝,因为,人家拿着你李沫的情诗把柄:夜游相伴的人,同赋凌云志的人,可以有多重理解,在赵媛将诗念出来时,已经有很多人自动理解为,这两人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早已视对方为知己。

    即便此刻李沫站出来说,他诗里说的人是同窗好友,谁半夜三更跟一个姑娘家谈凌云志?脑抽吗?

    但这只会越描越黑!

    哪条大瞾律令说两个性别不同的知己不能夜半同游翠微湖了?

    所以,你只会从道德上遭到别人的谴责!

    当然,这都是聪明的赵媛故意忽视的一点小细节而已,她一个姑娘家都说到这地步了,你李家总得为她付起点责任吧。

    三人成虎,李家现在是骑虎难下。

    于是赵媛帮他们搭了一个台阶:“李师傅,赵媛只是想学门手艺,孝敬公婆而已。”

    噗——

    有人口中茶水直接喷了出来。

    这话太有歧义了,你可以理解为她要孝敬李根山和方十娘,也可以理解为,学门手艺孝敬未来的公婆。

    你可以把前者当成是正解,也可以当成是自己想多了。

    “或许,李师傅觉得我不合适,但总是要试试的。我对自己很有信心!”

    到底试什么?

    试厨艺还是试试你当儿媳妇?

    哇,这女子的说法让所有人都不敢轻易接话。

    一品楼的主人们和客人们将注意力全部奉献给了她。赵媛这种委婉的强势,反而让人没办法说出拒绝的话。

    颜初夏甚至已经在想,这个赵小姐跟她的沫哥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是相似,看似温温和和,但认定的东西,十头牛也拉不会来,她就是这么一颗温柔的软钉子,刺不痛你,却能深深地扎进你的心里去,连皮带肉跟你粘一块儿,拔不得!

    正在颜初夏想要建议留住赵媛时,门口停下一辆熟悉的马车,那个貌不惊人死不休的混蛋安王摇着潇洒的步伐走了进来。狐裘披风荡过一路雅致熏香。

    “王爷。”识得得纷纷行礼。

    安王长臂一挥,扫了一眼颜初夏,视线回落在赵媛身上,这才勾起嘴角笑道:“听说今日赵小姐正式拜师,本王特地来凑凑热闹。”

    赵媛只是轻轻一福身,算是感谢。

    安王的兴致那叫一个好,压根不像是从病榻上跳下来的人。甚至将赵媛仔仔细细地夸赞了一翻,无非是想说明,这么优秀的一个女子,你们李家要知足惜福。

    “如果你们是担心她娇生惯养,不能胜任厨房事务,试试总是可以的吧。”

    言下之意,不是用强,只是试试,如果不行,赵媛知难而退,如果行,你们也得收了这个徒弟,成为“一家人”。

    安王绝对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他之所以兴冲冲地从病榻上跳下来,不外乎就是想趁机添柴助火。

    果然由他一说,李家人原本就站在台阶边沿挣扎的脚,还是顺利地跨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