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章 :

宁玉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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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忙中,白玉娴拿出小学课本研究,九月份开学,距今没有几天了。

    在其位谋其政,她穿越前虽然是位英语教师,但是现在的课本内容十分浅显,又只有语文和数学两门课程,她应该可以胜任。

    原身是语文老师,教导三年级,课本翻开第一页就是毛爷爷语录,第二页是目录,从目录可知,都是“毛爷爷语录”、“为人民献身最光荣”、“草原英雄小姐妹”、“贫下中农的贴心人”一类的内容,尤其是毛爷爷语录和歌颂毛爷爷的课文最多,占据了近乎一半内容。

    课文里的插图也都是“忆苦思甜”、“抢场”、“喝水不忘挖井人”等场面,黑色线条画得十分逼真,充满了时代风格,白玉娴看过一遍就明白应该怎么教导学生了。

    不料,就在快开学的时候,她的工作被郑建华顶替了。

    她本来想自己和余庆国结婚后,就不能继续在娘家这边教书了,每天来回奔波几十公里不太现实,所以打算教完这学期就辞职,没想到有人这么迫不及待地取而代之。

    不知道姜支书家走了什么门路,她被分配到家乡做的是代课教师,就是民办教师,以工分计工资,年底参与生产队的分红,平时没有任何收入,去年一共才得了二十五块钱,而郑建华却是正式教师,不仅有口粮,每个月还有十块钱工资。

    白母气极,白玉娴连忙拦住了她想去姜家问个究竟的打算,“妈,再过几个月我就结婚了,现在忙得很,过几日就该秋收,就当提前辞职了。”

    事情已成定局,找姜支书有什么用?

    而且,不管怎么说,姜支书都是白父的顶头上司,管理整个生产大队,要真是让他心里记恨了,说不定会影响父亲的地位,自己家好不容易才靠着父亲做生产队队长过上不挨饿的日子,万万不能让父亲丢了队长这个职务。

    如果白玉娴没记错的话,姜家有个亲戚是他们公社举足轻重的人物。

    “难道就这样算了?”白母不甘心,虽说现在工农为上,读书人的地位很低,学校也经常出事,但是教书的活计比较轻松,正适合女儿,免去了风吹日晒之苦。

    自然是算了,不然能怎样?

    白玉娴不愿意追究,白母咒骂几句不得不消停了,叮嘱白玉娴在家里做针线活,既然不用去当老师了,那就好好待嫁吧,终身大事更重要。

    不说已经快织好的毛衣毛裤,光九双回门鞋也够白玉娴忙活好几个月了。

    农家做棉鞋都是千层底,糊鞋靠子、剪鞋帮、纳鞋底、填棉花、滚边口十几道大工序数十道小工序全靠手工进行,还得搓麻绳、麻线,一双棉鞋需要费六七天的功夫才能完成。

    新媳妇儿是不是心灵手巧,全体现在针线活上面,衣服缝制得好不好看、鞋底纳得厚不厚实,左邻右舍亲朋好友都会看在眼里,巧媳妇人人夸赞,笨媳妇人人鄙视。白玉娴天性聪明,不愿意落下话柄,她继承了原身的手艺,私下又练习了几日,总算上手了。

    白玉娴把毛衣毛裤织好后,这日午后趁着天气好就动手糊鞋靠子。

    余庆国身高腿长、膀大腰圆,四斤半的羊绒线用比较省线的平针针法来织竟然险些不够用。白玉娴经常给长辈织围巾、织毛衣,会很多针法,平针最简单,但用羊绒线织毛衣最合适,所以她织毛衣毛裤的速度很快,织出来的毛衣毛裤十分平整,一针不漏。

    糊鞋靠子需要用的棉布白玉娴早就准备好了,是家人破得不能再破、打补丁觉得不划算的旧衣服拆开后挑选能用的碎布洗净晒干。

    家家户户都缺布料,没人会用新棉布糊鞋靠子,有的人家甚至用旧布做鞋面。

    白玉娴把自己家的大桌子挪出来,把碎布拼成一大块铺在桌面上,在上面刷一层熬好的糨糊,先在边角粘上一块碎布,接着再拿别的碎布和这块拼在一起,就像是拼七巧板一样,整个糨糊面上都铺了一层碎布,就再刷一层糨糊,在糨糊上继续铺碎布,循环往复。

    等厚度达到1.5到2毫米的时候,白玉娴停下手,拿着木板将之压平,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晒干后变成平整的硬布板就成了。

    刚忙完,白玉娴忽听门外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白玉娴听到叫自己的声音仿佛和余庆国的声音有点像,不由得暗暗奇怪,抬头掠过墙头看去,果然是余庆国站在门外。白家院墙矮,余庆国个头却很高,白玉娴一眼就看到他了,他穿着一件紧贴着黝黑皮肤的白汗衫,掩不住汗衫底下的雄健线条,看起来非常强壮。

    “庆国?”白玉娴开始当自己眼花了,走过去打开木门,门口的人确实是余庆国,脸上不由自主地浮现一丝诧异,她想问余庆国过来干什么,话到嘴边觉得这么问太生硬,随即改变了说话方式,道:“你来了,快进来,我爸妈出工都不在家。”

    余庆国露出一口白牙,“我过来找你的。”

    他推着自行车进院子,白玉娴这才发现他肩上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绣了红色“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军绿色帆布挎包,左边车把上挂着一个军绿色水壶,都是旧东西,挎包还打了一个补丁,右边车把上则挂着两只五色斑斓绑着腿的野鸡,正扑棱着翅膀。

    余庆国利落地停好自行车,伸手抓住两只野鸡的翅膀根部从车上取下来,转头问白玉娴道:“野鸡是活的,放在哪里?”

    “哪来的?”白玉娴没跟他客气,指了指西墙角根下柳条编的鸡笼。

    余庆国把野鸡塞进鸡笼,拿木板和土块压住入口,回答道:“入秋后野味肥美,城里的食品收购站最爱收这些,我前儿去山里,打了猎物不回家直接送到城里,果然卖了不少钱。今儿一大早我又去了一趟,这两只野鸡是留下来给你补身子的,明儿叫婶子宰了炖给你吃。原本我还给你留了两只特别肥的野兔子,谁知离开收购站的时候我碰到大姐的同学,他带的小孩子盯着野兔子流口水,我就送给他们了,下次再给你抓野兔子进补。”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解释道:“我大姐的那个同学在教育办上班,管着全县大小中学的事情,我想现在结个善缘,赶明儿咱们结婚了,好托他在咱家那边的小学给你安排个工作,不比郑建华的差,安排教公社的初中也可以,不过初中的孩子年纪大一些,特别淘气,前几年把校长老师打得面目全非,不如教导小学生轻松。所以你就别为被顶替这件事难过了。”

    白玉娴这才明白他是来安慰自己的,不禁嫣然一笑,眼波流转之间楚楚动人,闪烁着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淡淡喜悦和情愫,“虽然有点不甘心,但是没难过太久,反正再过几个月就是没人顶替我也会辞职了。怎么这件事都传到你的耳朵里去啦?”一边说,一边带他进屋,倒了水给他洗手,又从锁着的橱柜里拿出母亲宝贝的白糖,冲了一碗糖水端给他。

    “昨天晚上听人说的,要不然我早就来找你了。”总有人见不得他好,得知郑建华顶替白玉娴为教师,立刻幸灾乐祸地把这件事告诉他。

    余庆国从白玉娴的笑容里回过神,并没有将详细经过告诉白玉娴,而是端着糖水吹了吹,喝一口放下,从挎包里掏出一个陶罐,“深山里有几窝野蜂,酿的蜜香得很,我割了好几斤下来,卖一半留一半,你天天早上起来冲一碗喝,对身体好。”

    野蜂蜜?这可是稀罕东西啊,真正的纯天然无污染。

    白玉娴柔声婉拒道:“这样珍贵的好东西,你该留给奶奶和大爷大娘才对。”

    余庆国心里一暖,把陶罐塞到白玉娴手里,“我给奶奶和爸妈留了一斤多,够吃很久了,这一斤多是给你的,等吃完了我再去山里弄。”

    “都说你们那边的深山老林危险得很,常有猛兽出没,寻常人只敢在边缘游走,弄些枯枝烂叶当柴烧,你一个人出来进去的就不害怕?我看你还是小心点儿,虽说钱是好东西,但安全更重要,千万别本末倒置。”白玉娴关切地看着他,忍不住叮嘱道。

    她原本想劝余庆国少去打猎,话到嘴边却咽了下去,人各有志,她没有任何资格来评判余庆国的所作所为并加以劝阻,只能流露出自己的担心。

    “放心,我小心着呢。”余庆国嘿嘿一笑,憨厚的笑容中带着一点点的狡黠,“里头没有大家说的那么危险,而且我都在山林里挖陷阱、下套子,不正面对上山里头的猛兽,山鸡野兔这些小东西都没啥威胁。再说,我平常不大去,只有秋冬和刚开春的时候去几趟。”

    秋兔腊鸭春野鸡,乡下最常见的野味就这三样,她懂!

    “你等等!”白玉娴忽然想起一件东西,跟余庆国说了一声就跑进卧室,等她出来的时候,手里已多了一把匕首,“你拿着用。”

    “这是匕首?”余庆国惊讶地看着手里的匕首,黑色皮革制带着防滑槽的刀柄,刀鞘也是黑色牛皮制的,似乎是旧的,已经有些痕迹了,抽出来,刀锋闪着冷冷的寒光,一看就知道锋利非常,他退后几步挥了挥手,感觉匕首在手里如臂使指。

    白玉娴轻声道:“这是我无意中得到的,应该是外国制作的军用匕首,野外生存用的那种,可刺可割可肢解,用处很多。好几年了,我一直收着,也试过,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特别锋利,连我爸妈都不知道我藏着这件东西。你经常去山里狩猎,就拿着防身吧。只是你得答应我,不要让外人看到,也不要说是我给你的。”

    其实这是她的防身武器,也是野外生存必需品,堂兄从外国带回来的,不过是请专人仿制的,但是所用的材质以及功能和军刀一模一样,就是没有了印记。国家不允许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她就一直把这把常用的匕首放在空间里,和四沓大红钞票一起。

    “我知道该怎么做怎么说了。”没有男人不爱刀枪,余庆国爱不释手,郑重地答应过白玉娴,将匕首插回刀鞘中,抚摸片刻放进挎包,狠狠地道:“玉娴,我很喜欢!”

    不仅喜欢,而且高兴,因为被人放在心里关怀的滋味,比吃了蜂蜜还甜。

    傍晚回到家,他脸上还挂着笑容,直到看见停在爸妈院中的一辆凤凰牌自行车,笑容才收了回去,这辆自行车是他弟弟余庆安的,自行车在家里,必然是弟弟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