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九月鸢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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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这事……”迟晴美有些犹豫,话刚出口,就被宋老爷子打断了:“你中午到点带暮暮出去逛一逛。”

    迟晴美没出声,算是答应了。毕竟是悔婚,要是宋迟暮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多想,毕竟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宋迟暮这个孩子,别看在外人面前开朗活泼,可心里还是有点敏感的,还喜欢杞人忧天,优柔寡断,这点从她奶奶去世之后,宋迟暮每次经过奶奶房间就要思念好一会儿就表示的很明显。迟晴美自然是希望自家闺女一直都开开心心的,不想宋迟暮因为退婚这件小事情影响心情。

    宋迟暮迫不及待的跑到厨房,果然人还没到厨房,就闻到了浓浓的肉香味,一个身形挺拔的身影在厨房忙碌,正在钻板上切肉。

    “哥。”

    宋迟暮猛地从身后跳过去,果然吓到了哥哥宋奕晨。

    宋奕晨送给宋迟暮一个白眼:“多大了,还玩这种游戏?”

    宋奕晨比宋迟暮大两岁,不过比宋迟暮聪明多了,十九岁就已经毕业于城海大学金融系。小学连跳三级,高中跳了一级,这样一路跳上去,自然宋奕晨就成了个早早步入社会的有为青年,自宋奕晨接管宋家的客栈,生意自然也是越做越大。宋迟暮对她这个哥哥佩服的五体投地,长兄如父,宋迟暮从小自然是没少在哥哥这里撒娇吐槽的。包括白树的事情,宋奕晨也是知道的。

    “哥,你帮我想想办法啊,爷爷让我相亲啊,我不想啊。”

    宋迟暮一边无奈的说着,一边自发的拿起放在水池边没洗过的蔬菜清洗,宋奕晨像宋迟暮投去匪夷所思的目光:“你说苏景行,我觉得长的挺可以的,看起来挺斯文的。毕竟你这种脾性,还是找个会照顾你的比较好。”

    “你见过苏景行了?”

    “周阿姨三天两头就往爷爷这里跑,他的所有照片我都看过的,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真的,假的。”宋迟暮听到哥哥这么说,突然就没有那么难受了,毕竟他还是比较相信哥哥的眼光的。虽然从那张照片上,宋迟暮并没有看出来到底有哪里好。

    “呐。”宋奕晨放下手中的伙计,看了宋迟暮半响,宋迟暮转过去头去,看到的是宋奕晨在阳光下严肃又认真的眼眸:“暮暮,毕业之后要不要一起打理客栈?你在新晨一个家人也没有,妈妈挺不放心。”

    宋迟暮把手放进水里,低了头扬了扬嘴角:“我先一个人试一试吧,我还是比较期望自己能独立自主一点的。”

    宋迟暮当初要考新晨大学的原因,宋奕晨是知道的,看到宋迟暮那个样子,宋奕晨淡淡的开了口:“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做决定,总之苏景行挺不错的,晚上和人家吃饭的时候,淑女一点。”

    宋迟暮点了点头,从水池里捞出一颗小番茄塞到宋奕晨嘴巴里,裂开嘴呵呵的傻笑着,看到宋迟暮嘴角露出的两颗小虎牙,宋奕晨咬着番茄,皱了皱眉:

    “丑死了。”

    宋迟暮大大咧咧的笑着:“哼,你以为小虎牙是想留就留的么,羡慕我的小虎牙就直说。”

    宋奕晨回敬他一个大白眼,谁说迟晴美教育子女严厉,要不是迟晴美当初心慈手软,宋迟暮怎么可能留下这两颗非常有代表性的小虎牙,想起当初宋迟暮为了不拔牙,爬到院子里的树上说什么都不下来的样子,可急死迟晴美了,迟晴美站在树底下,手里拿着树枝:

    “宋迟暮,你到底下不下来,你以为我不敢爬树是不是?你要是不拔牙,以后长出老虎牙来,会丑死的,小心把你未婚夫吓跑。”

    “妈,你少吓唬我,我还不稀罕嫁人呢。”

    结果,那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到是在还没见到宋迟暮的时候,就被宋迟暮提前写了一封悔婚信拒绝了。

    ※※※

    午饭之后的宋迟暮本来准备好好的睡个午觉,谁知道迟晴美非得拉着她出门逛街,想想好多年都没有逛城海的市中心了,宋迟暮还是抵挡不住迟晴美请吃美食的诱惑上了迟晴美的车。

    而此时,一直留在屋内的宋家爷孙俩,终于迎来了那传说中的,宋迟暮的未婚夫,黎驰。

    会客室挺大的,建在南边的景观树后面,见惯了国外的山山水水,牧黎夜见到这样的园林设计,挺好奇,也挺喜欢的,早就知道宋家比较传统,没想到住的地方也是这种年代久远的院子。

    牧黎夜把从墨尔本带来的特产放到桌子上,随意的聊了一些,就把那封写好的悔婚书交到了宋老爷子手里。

    宋老爷子看了看手上的信封,也没拆开来看,只是随手放在旁边,看着面前的牧黎夜:

    “黎驰啊,你今年该有二十八岁了吧?”

    “是的。”

    黎驰是牧黎夜的曾用名,后来发生了些变故,就索性改了个名字,不过这种事情宋家的爷孙两显然是不关心的,以后也不见得有交际,因此牧黎夜也还是任由宋老爷子叫他黎驰。不过对于他的到访,宋老爷子似乎有点不高兴,毕竟是来送毁约书的,有点脾气也是应该的,宋家的人估计还不知道是宋迟暮首先给他寄了一封毁约书的。碍于对方是女孩子,男子汉本来就该承受的要多一点。牧黎夜就没在解释关于宋迟暮曾经寄过信件给他的事情。

    “听说你是遇到了喜欢的人才悔婚的?”

    牧黎夜听到宋老爷子这么说,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面不改色的说道:“是的。我遇到了我喜欢的人,并且,我相信宋小姐应该也不会喜欢我这一类的。”

    宋奕晨坐在爷爷旁边一直没说话,听到牧黎夜这么说的时候,宋奕晨抬头看了牧黎夜半响,他想起中午在厨房和宋迟暮说的话,他说苏景行好,现在看面前这个黎驰,名字是没有苏景行的好听,可好歹也长得一表人才,整个人坐在那里挺直了背脊,优雅又高贵,尤其是左眼角那颗泪痣,和宋迟暮太般配了,可惜了,人家也有了喜欢的人。

    为了保全妹妹的面子,宋奕晨抬起茶杯抿了一口:“是的,我妹妹其实也遇到了喜欢的人。”

    宋迟暮自己主动先寄的毁约书这件事情,宋奕晨是知道的,毕竟,那封信件还是宋奕晨亲自把关的。

    “那挺好的。”牧黎夜勾了勾唇角,今天来拜访没有见到传闻中的宋小姐,十有八/九是躲起来了,毕竟当初在信件里信誓旦旦的说有喜欢的人,而至今并没有结婚,肯定是爱情不顺,不好意思来见他,不过这样也好,毕竟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子,这样才能在心里留下一个虚幻的样子,要是对方长的实在不好看,也不至于在心里留下阴影,不过看哥哥长得挺帅气的,估计妹妹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听闻宋家是书香门第,在这样的世家长大,估计也是个窈窕淑女,他偏偏就对传统的窈窕淑女没有任何念想,想到这些,他心里就闪过了宋曦的影子。

    竟然莫名觉得眼前的宋奕晨竟然有点像宋曦。

    “现在都是自由婚姻,希望黎先生你和你女朋友早点喜结连理。”

    宋老爷子以这句话为终结,这才结束了关于悔婚这个话题,话题又绕到了远在国外的牧黎夜的父母身上。

    ※※※

    等到了市中心,宋迟暮才大呼上了迟晴美的当,迟晴美直接把宋迟暮带到了造型室,给宋迟暮做了个头发。

    “妈,你能不能别这样先斩后奏,我挺喜欢我的自然卷的。”

    “不动你的自然卷,吹个发型而已。”迟晴美看着宋迟暮一脸不情愿的表情,喋喋不休的说道:“多大的人了,还不知道打扮自己,晚上景行会到我们家吃晚饭,你们也可以提前见一下。家人都在,你们也不会尴尬嘛。”

    “妈,你真的要把你女儿卖了?我可是你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饲养长大的小白菜啊,你真的希望我那么早嫁人?”

    “小白菜?就你那样还小白菜?”迟晴美呵呵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镜子:“你看看你,脸上缺水,死皮一堆,一看就知道早上起床没用护肤品,别以为你长了一张娃娃脸就可以肆意消耗,小心以后入不敷出,老了会把你老公吓跑的。”

    “姐姐说的太对了。”

    旁边的理发店小哥听到迟晴美说这番话,竖起了大拇指:“姐姐要不要也做一个发型,转换一下心情。”

    迟晴美被这声姐姐叫的三魂丢了七魄,当即就和宋迟暮一起加入了做头发大队。

    做头发,美容,挑选衣服。等到全部弄完,已经五点半了,离家也差不多了,最后,迟晴美看着宋迟暮身上的白色连衣裙,满意的连连点头,稍加打扮,好歹是她的女儿,漂亮基因都给了儿子宋奕晨,可好歹女儿还是长得水灵灵的。等一会儿去买点水果,这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城海之形的目的终于达到了,牧黎夜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漫无目的的在街上瞎逛,六月的城海并不算太热,伴晚正是夕阳蔓延的美丽时候,从面前的石板路上走过去,牧黎夜突然停住了脚步,看着站在不远处的身影……

    夏天灿烂的火烧云蔓延天际,大片大片连绵不绝的橘色云朵在天空浮游,沿着牧黎夜的视线,一直落到宋迟暮背后的远山上,女生站在一家水果店门口,脚下一双细高跟的鱼嘴鞋,轻纱质地的连衣裙好像染上了夕阳的颜色,在落日下显得暖洋洋的,她伸出脚踢着脚下的小石子,百无聊赖的样子。

    “你这么踢下去,鞋子可是会疼的。”

    宋迟暮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抬起头去,这才看到站在她面前的牧黎夜,那人还是穿着早上的那一身正装,手腕上放着叠好的衣服,衬衣领口打理的笔挺整齐,不愧是二十八岁的成熟男人,仅仅只是站在哪里,已经能够让宋迟暮感受得到他的优雅与高傲:

    “牧老师,好巧啊。”

    是挺巧的,不过是随便选了陌生的路,却还是可以遇到她。

    不过是在一个陌生的国家一面之缘,却还是可以遇到她,不过隔了五年,却还是见到了她,也是这样的遇见,被宋迟暮用一句,挺巧的,就这样概括了。

    “那么晚了,你还不回家么?”

    低沉的嗓音带了些关心,宋迟暮抬手理了理耳边的头发,把手背在身后,又踢了踢石板路上小石子,笑着说道:

    “马上就回家了,牧老师呢?”

    “不是说好了要叫黎夜的么,这么快就忘记了,嗯?”牧黎夜伸手在宋迟暮头发上揉了一下,像是对待一只毛茸茸的小猫:“你这头发,吹得太蓬松了。”

    “啊——”宋迟暮脚下闲不住,又踢了一块小石子,这一次,不是鞋子疼,是脚趾疼。宋迟暮低叫了一声,忍不住腹诽,牧老师你是乌鸦嘴啊。

    “自作自受。”

    宋迟暮还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错了,可她抬起头来,分明看到牧黎夜眼里闪过些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抿抿嘴,蹲下身去,把宋迟暮的脚抬起来。宋迟暮难为情的想要动一动,这一动,牧黎夜抓的更紧了:

    “我看看。”牧黎夜话音落下,已经把宋迟暮鞋子脱掉,就这么垫着他自己的腿,细细打量着宋迟暮的脚,大拇指红了一块,有点脱皮的迹象,但不是很严重。

    “所以说,有因有果。下次还敢这么踢么?”

    这样磁性低沉的嗓音和带了些严肃语气的训话,就像是不经意间闯进心里的柔软羽毛,软绵绵的,把宋迟暮的心也击落了。被一个男人在大街上,握住了脚?宋迟暮一想到这里,耳朵上就莫名爬上一抹燥热,羞愧啊,但是她不敢动啊。

    半天没听到宋迟暮的回话,牧黎夜抬起头去,就看到宋迟暮在夕阳里渐渐红起来的脸,像是一棵熟透的樱桃。牧黎夜不动声色的帮宋迟暮穿起鞋子,站起身去,压低了声音:

    “回家去擦点药水,听到了?”

    宋迟暮伸出手不好意思的轻咳一声,心里已经打起了小九九,她现在只想赶紧马上飞快的滚远点。

    “谢谢,牧老师。”

    “嗯?”牧黎夜看着她的眼睛,勾了勾唇角:“刚刚说的话又忘记了?”

    宋迟暮迟疑了一会儿,改口:“黎夜。”

    “你对我很拘谨?”

    “没有。”宋迟暮看着在夕阳的余晖里依然闪亮清澈的眼睛,突然觉得那双眼睛好看又漂亮,尤其是他眼角的那颗泪痣,莫名其妙的让她觉得,他们之间的缘分还蛮深的:

    “那以后就不要叫我牧老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