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犯的错,拿命抵

萌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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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杜!”黄志明望见杜正辉以枪顶着太阳穴,神色激动地往前一步,抬手力劝道:“不要做蠢事!”

    “黄sir!”阿杜却是面露惨笑,穿着军装,佩戴警衔,手中拿着的赫然是把警用点三八。

    这是他的配枪。

    “对不起,是我没做好事,让你难做,给了古惑仔们机会。”阿杜食指紧扣着扳机,再用几分力,死死将枪口摁进皮肤,大声道:“可是我没错!”

    “我是兵,他们是贼,警察干掉古惑仔,天经地义!”阿杜张开嗓子,嘶声裂肺,颤抖着身体,大声吼道。

    “阿杜,现在放下枪,我带你回警署,一切都还有机会。”黄志明却是猛的住脚,微微往后一退,表情惊颤的喊道。

    一干O记警员们“唰唰唰”,齐齐将枪口全部抬起,现在目标情绪如此激动,顶住脑袋的枪口, 随时有可能转向他们,常年面对罪犯的一线行动部队, 每一个行动都以自身安全为前提。

    而杜正辉面对二十个黑漆漆的枪口, 却表情癫狂, 如疯魔一般,大吼道:“放下枪?”

    “放下枪拿什么杀贼!”

    他抽了抽鼻子, 两行黄涕还是流下鼻孔,毒瘾上来根本打不住。

    “我只是干掉犯法的罪犯,一群烂仔!扑街!有乜错!”杜正辉大声质问道:“黄sir, 你说我有没有错,为什么要带我回警署,我可是O记督察,O记督察杜正辉!”

    黄志明眼神里忍不住泛起泪花,激动的喊道:“阿杜!”

    “你错了!”

    “你只是警察, 警察的任务是抓人, 不是杀人, 一个人有没有罪,法官说的算!”

    “你跟我回去, 你的事, 我来扛!”

    “黄sir!”

    “你说, 我有没有错!”杜正辉猛的更为激动起来, 颤抖着双手, 顶住太阳穴,瞳孔里都充斥着暴戾。

    黄志明坚持道:“你做了,阿杜, 人做错就要认,就像你抓的烂仔一样, 你也该认!”

    “你认下来, 我还认你这个兄弟, 走, 跟我回警署, 我保你!”

    黄志明眼神笃定,只要阿杜跟他回警署,他一定会救阿杜, 起码,可以向法官求情, 以公职人员为履行任务的理由,染上违禁品, 导致不良后果,法官肯定要酌情减刑,再打点一下关系,阿杜或许关不了几年。。

    这时,杜正辉骨子里仿佛有一群群蚂蚁在乱咬,他身体开始疯狂颤栗,脸颊一抽一抽,眼泪,鼻涕流得满脸都是,哭嚎的跪下双膝,依旧坚定的有枪指头,跪在地上,哭泣的喊道:“黄sir…”

    “黄sir……”

    “我有没有错,我有没有错……”

    黄志明眼神惊恐的张张嘴,旋即大喊道:“阿杜!”

    “你没错!”

    黄志明电光火石之间,再无任何顾忌,快步扑向前方的杜正辉,杜正辉嘴角却流露出一丝释怀的微笑,张嘴道:“sorry,sir。”

    “我错了。”

    “砰!”

    海湾边,一记枪响。

    杜正辉利用最后一丝清明,果断的扣下扳机,漆黑发亮的点三八,显然长年保养得当,一枚子弹脱膛而出,短促的声音后,瞬间洞穿脑骨。

    杜正辉没有任何一点停滞,身体便侧着向左倒去,翻到在大埔木屋前。

    一名名O记警员神色沉重,表情肃穆的放低枪口,海风徐徐吹过地面草叶,几只海鸟远远飞走,夕阳余晖洒落在海面,波涛声如歌,如乐。

    黄志明缓缓停下脚步,站定在杜正辉的尸体前,神色有点恍惚,捡起掉落芳草地的一把警枪,无力跪在草地上,侧手翻过枪身,上面是警枪编号:HP0728。

    1974年8月7号,一位警察学校毕业的年轻人,穿着制服踏入中环警署,O记长官亲手授此配枪。

    黄志明指尖轻轻摩挲过枪身上铭刻的编号,深深吸入空气,悠长吐气道:“阿杜,不管法官怎么说,你永远是我心里的好警察。”

    “黄sir,新街南警区的人到了。”这时一名警员收起武器,上前报告,海崖多出几辆警车,两队警员正在一位抽着香烟,穿着夹克的警官带领着上前,黄志明默默将枪收起,出声说道:“配合对方一起搜证吧,证据、尸体都带回总署。”

    “yes,sir!”在黄志明心里阿杜还是一名警察,可是在其余警员看来,阿杜毫无疑问是名极度危险的罪犯,按照流程该怎么处理,必须这么处理,黄志明作为总督察也无力改变什么。

    只不过,黄志明,新街警署的大批警员抵达,倒是令收到风声的烂仔们默默撤离,如果杜正辉有什么算幸运的话,唯一幸运的就是留下一具全尸。

    可是当新界组长,黄志明等人在木屋内搜索到大批枪械武器,白粉,这位新界总督察当着黄志明的面,还是忍不住丢掉烟头,暴躁着骂道:“靠,死扑街,吸的这么猛,简直是该死。”

    当他发现黄志明脸色不对以后,才找补着改口道:“呵呵,黄sir,这个罪犯玩的好大。”

    不可否认,杜正辉的行为严重违反警队条例,并且影响警队形象,绝大多数尽忠职守的警队成员,都绝不会对杜正辉有任何同情,可怜,反而会觉得咎由自取,死不足惜。

    ……

    一周后。

    新界,华人坟场。

    黄志明穿着棕色风衣,戴着同色圆桶帽,怀里揣着一束鲜花,抬手摘下帽子,弯腰将鲜花放在墓碑前。

    墓碑上,一个穿着绿色军装,表情严肃,刚正不阿的警察面孔,嘴角稍稍挂着点微笑,双目炯炯有神,直视前方。

    几支零散的鲜花,一堆烧过的黄纸,杂乱无葬,散落在墓内。

    黄志明朝墓碑,抬手敬礼,低声缅怀:“阿杜,我替你争取了一笔职务补偿,虽然没有争取下福利津,但是供你家细妹读完书无问题的,过几年你细妹大学毕业,可以替伯父伯父养老送终。”

    “你的夙愿,我会替你完成,壹战行动不结束,我永远都会盯死那群古惑仔。”

    不!

    就算壹战行动结束,还有贰战,叁战!

    黄志明心中对于黑社会的战斗,世界还有黑社会一天,就会持续下去一天。

    李勇力穿着军装,站在旁边,啪嗒,对墓碑上的照片立正敬礼,出声说道:“杜sir!”

    “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

    “呼……”陵前,山风扫过地面,几朵花瓣飞去,如同一种回应。

    江湖上,一众社团大底,强人们,则对五百万花红的鸡飞蛋打,懊恼,惋惜。

    光明相馆。

    黑柴一身白衫,手握龙头棍,坐在主位。

    元宝,马王,火龙,一干大底各就各位。

    张国宾坐在椅子上,西装革履,打着领带,伸手端起茶杯,饮下一口茶,翘起二郎腿,玩世不恭的放下茶盏,左手把玩着蝴蝶刀,审视着面前一众社团堂主。

    元宝左手捂着嘴,右手用竹签挑着牙,好似刚刚吃饱饭,吧唧着嘴道:“五百万花红洒出去,整个江湖没一个人拿得到,让那个扑街仔对着脑袋开枪,死的轻轻松松,简直是开玩笑嘛。”

    “不过,我是倒是未想到,杀手竟然是一个警察。”马王在旁边插话道。

    “我们义海有这么遭警察恨吗?”

    “这代表社团红。”张国宾摇晃着二郎腿,翻起一记白眼,漫不经心的讲道:“要是社团不够红,差佬点解打你黑枪,不打别个?”

    “大家应该要开心才对。”

    “呵呵。”地主在旁发出一记冷笑。

    “花红点办?”马王问道。

    江湖上,放出来的花红,很少有收回去。

    张国宾却咧嘴道:“差佬干活,送给差佬咯!”

    “不是吧,太子哥!”元宝满脸惊诧:“点解有社团给差佬赏红花的,边个差佬敢收?”

    “切!”

    “没脑子!”

    张国宾很是不爽的骂道:“你说花红他当然不敢收,你送捐给警队,为社会治安做贡献,差佬肯定就收了嘛……”

    “……”元宝一阵无语,哪儿有古惑仔抢着给差人送钱,妈的,那不是把子弹送给差佬,让差佬来爆你头吗?

    黑柴倒是表情淡定,沉吟着道:“送给差人,倒也并非不行。”

    “我们义海发出五百万花红,要是不送出去,别人会讲义海假大气,边个将来还惊义海?”

    “一个个都去请杀手来打黑枪!”

    “既然警队做了事,那么就送给警队,真金白银的五百万砸出去,往后谁敢再打黑枪,就得掂量掂量义海的银弹!”

    张国宾认同道:“没错嘛……咱们砸银弹,要的是个舆论效果,要是没人收到钱,过两年,边个会记住义海的霸道?”

    “咱们连警察都送,传出去惊倒一大片,起码五年之内,没人敢义海的银弹有多凶。”

    “啪!啪!啪!”张国宾双手鼓鼓掌,伸出手道:“元宝,马王,阿公,出钱啦!”

    元宝吧唧着嘴,有点不甘愿道:“等会转你银行户头。”

    这回得知飞麟仔人没死,马王,元宝倒都有点扣缩,好歹是一百万港纸,不过元宝开口答应,马王也不好拒绝,当即说道:“太子哥,等会转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