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五章 哭了

知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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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栋走出那间屋子,看向站在外边的士兵们,然后深深的吸了口气。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此时便是属于他的时刻。

    虽然说这个时刻也没那么荣耀,可对他这样身份的人来说,这不就是一飞冲天吗?

    安抚军心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毕竟韩飞豹在军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威望。

    就连韩飞豹现在的亲兵营,对韩飞豹也说不上有多少忠诚。

    最初那批对他忠心耿耿且战力近乎无双的亲兵营,早就已经在上次和唐匹敌的交锋中,被老唐的队伍打的尸骨无存。

    后来的亲兵营,也不过是从新兵里选拔出来的而已。

    韩飞豹这个人又太狠厉,动不动就杀人,与其说士兵们是敬他,倒不如说是怕他。

    当杨栋召集全军,说是有几位将军谋反,杀死了韩飞豹后,队伍里甚至有人在低声叫好,就是差一点就欢呼出来的那种叫好,如果勇气再大一些,就已经欢呼雀跃了。

    别说韩飞豹狠厉不狠厉,就算韩飞豹是个普通人,他带着这支队伍狼狈逃窜了这么久,士兵们对他也早有怨恨。

    算算看吧,从雍州到蜀州,从蜀州到西北纳兰草原,再到冀州东北,再到此时的青州云莱岛。

    这一大圈绕下来,走了至少上万里。

    如果说走了这上万里甚至可能达到两万里的路程,带着他们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也就罢了。

    偏偏是跑了这么远也只是龟缩在一座海岛上,并且以此沾沾自喜。

    所以杨栋控制局面的速度很快,士兵们解散回去的时候,不少人都是有说有笑。

    如果韩飞豹此时还有一口气看到这一幕的话,可能会觉得,人生之最大失败,莫过于此。

    安抚好了军心,杨栋回到了那座木楼里,而此时元桢还坐在韩飞豹的尸体旁边,他在发呆。

    “先生?”

    杨栋轻轻叫了一声。

    元桢像是才回过神来,然后连忙起身,朝着杨栋抱拳行礼道:“拜见主公。”

    杨栋紧走两步扶着元桢的胳膊,笑着说道:“先生是我恩人,可不能行此大礼,以后这队伍里,我与先生平起平坐。”

    元桢谦让了几句后,便说起如何处置韩飞豹的尸体。

    按照杨栋的想法,随随便便扔进海里喂鱼也就算了,反正并不是什么太值得在意的事。

    韩飞豹这样的人,把尸体喂鱼,都算是对他的仁慈了。

    可是元桢却不愿如此,他说让杨栋亲自出面,厚葬韩飞豹。

    杨栋也明白这是为他好,随即答应下来。

    第二天,韩飞豹的葬礼就仓促的办完,杨栋亲自为韩飞豹抬棺,这也让原本和韩飞豹比较亲近的那些人,心里稍稍踏实了些。

    然后杨栋重新把队伍整合了一下,将不到三万人的队伍改成了三军,帮他杀韩飞豹的那三个将军,各领一军。

    除此之外,他提拔不少军中有能力的年轻人为中下级军官,迅速的提振了士气。

    他又当众宣布,因为是元桢元先生在剿灭叛贼的时候,出力最大,为韩飞豹报了仇,所以他在军中有与杨栋一样的地位。

    在接下来,就是商量着什么时候离开这海岛的事了。

    其实下边的将领们,大部分人还都是觉得留下来比较好,虽然韩飞豹死了,但他死不死和走不走没关系啊。

    可是元桢在议事的时候,很严肃的告诉所有人,不出一年时间,宁王李叱收拾好了蜀州局面之后,宁军的大队人马必会来此地。

    想想看吧,一个唐匹敌,率军数万人,就把韩飞豹的十几二十万大军追的狼狈不堪,甚至被打的几乎全军覆没。

    等到宁军集结了大量兵力,又征集到了大型的战船之后,这座看起来犹如世外桃源一般的海岛,还能庇佑他们吗?

    元桢这样一说,这群将领们也就

    很快便改了主意,纷纷表示此地不宜久留。

    倒也不是怕了什么宁王李叱,不是怕了什么唐匹敌,单纯是觉得此地不宜久留。

    “必须尽快派人往兖州去。”

    元桢看向杨栋道:“人数无需太多,挑选三五百精锐悍勇之士,乘船沿海岸北上,大概月余可到兖州,进兖州之后,详细打探敌情,务必要在四到五个月内返回,因为时间拖的久了,也许我们还没有出发,宁王李叱的大军就到了。”

    杨栋点头道:“皆由先生安排即可,先生的决定,便是我的决定,先生的安排,便是我的安排。”

    元桢随即决定,举行一场全军大比武,一是为去兖州挑选人才,二是提拔新人。

    三天后,从优秀者中挑出来了三百余人,让他们分批往兖州进发。

    如今天下十三州,九成九已归宁王所有。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这云莱岛上的几万人,就是这中原之内最大的一支叛军了。

    有时候想想也会觉得奇怪,在大楚乱起来的时候,各地叛军横行,可谓为所欲为。

    别说几万人的大队伍,就算只有几百人的叛军,也敢袭击县城冲击县衙。

    现在这明明是正规军队的三万人,却只敢藏身在这海岛。

    与此同时,蜀州。

    又是半年多时间过去,对眉山大营的围困,已经足足有一年半之久。

    这是宁军征战天下一来,耗时最久的一场战争。

    回想一下过往宁军打过的仗,最快的是拿越州,将军柳戈带着十万人的队伍,就是走了一个过场。

    对于收服越州的宁军来说,最累的就是两件事,其一是赶路,其二是到了地方去插旗。

    前前后后,比蜀州还要大三分之一的越州,拿下来只用了不到半年时间。

    其次是青州,当初沈珊瑚和罗境南北夹击,打下来青州也只用了七八个月而已。

    这蜀州,已经算是最能扛的。

    其实之所以打了这么久,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李叱不愿意再有大量伤亡的事发生。

    攻打眉山大营这样的地方,硬攻真的攻不下来吗?

    当然不是,只是损失必然惨重。

    用李叱的话说,耗时一年半,消耗的钱粮物资之巨,足以抵得上数州疆域全年的收成。

    可是一兵未损,这就是更大的收获。

    此时站在眉山大营远处的高坡上,李叱举着千里眼看向对面的敌营,嘴角已经微微上扬。

    一年半了,根据李叱的推测,敌人的粮草最多可以坚持这么久,再过一个月上去的话,可能都看不到一具比较新鲜的尸体了。

    没错,这样打确实消耗巨大,普天之下,只要不是李叱的队伍,其他任何人打这一仗,都不可能如此选择。

    但看着手下人没有死伤的那种成就感,让李叱觉得很爽,没有什么是比这更爽的事了。

    如果有,那就是娶高希宁。

    可这不是娶不到呢吗,爽不爽的,一时半会儿的倒也无法体会。

    虽然两个人偶尔偷摸摸的有些亲密举动,那也只能算是小爽。

    李叱此时当然还不明白一个道理,小爽怡人,大爽伤身......

    “可以再派人去找裴经纶谈谈了。”

    李叱微笑着说道:“如果他还有力气谈的话。”

    夏侯琢大笑起来,然后道:“交给我去吧,我去最合适。”

    余九龄不服气道:“我觉得这事我也能干,何须夏侯大将军亲自出马。”

    夏侯琢摇头道:“你不行,只能是我。”

    余九龄更不服气:“为何?”

    夏侯琢道:“你看看我这外形,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典型的正面人物,而且具备一定的气势,如果咱们宁军要选出来一个形象代表的话,那都必须是我才行

    ,至于九妹你......”

    他叹了口气:“若你去谈判的话,非但会让敌人怀疑我们的日子是不是过的真的好,敌人看到你,还会觉得他们那边才是正义的,可能反而会激起他们的斗志。”

    余九龄:“我能有这么丑?”

    夏侯琢道:“若光是丑一些,倒也无妨,有些人虽然相貌不英俊,可是气质不俗,你想想程无节,也说不上有多帅气吧,但是一看那外形,最不济也是个将军,你吧......丑倒是其次,主要是猥琐。”

    他拍了拍余九龄的肩膀:“我刚才说的不是玩笑话,你想想看,谈判的时候他们一看到你,突然就不想投降了,觉得自己投降比死还难受,莫名其妙的就有了拼死一搏的信念......咱们现在确实是占据优势,打不打都在咱们一念之间,可是,派你上去......这不是逼人太甚吗。”

    他停顿了一下,然后吟诗一句:“你上去的话,怎么说呢,那些蜀州军士兵大概是......垂死病中惊坐起。”

    余九龄:“我要是打的过你,现在我已经拔刀了。”

    余九龄看向李叱:“当家的,夏侯过分了啊。”

    李叱点了点头:“夏侯说的话,确实有些过分了,也就是逼人太甚那一句还比较实事求是。”

    余九龄:“......”

    余九龄道:“你们两个果然是穿一条裤子的。”

    李叱摇头:“他的裤子我可穿不下。”

    夏侯琢撇嘴道:“我比你要胖一些,身高差不多,你会穿不得?”

    李叱认真说道:“裆窄。”

    夏侯琢:“我凑?”

    余九龄噗嗤一声就笑了。

    夏侯琢道:“你笑个屁,他若穿我的裤子觉得勒得慌,要是穿你的裤子,岂不要勒爆了。”

    余九龄:“这个就更过分了啊。”

    李叱笑道:“明日一早,夏侯就派人去见见裴经纶,告诉他们,若要投降这是最后机会,只要他们肯放下兵器下来,我会分发给他们粮草......若是他们依然不肯投降的话,那我就只好在给他们收尸的时候,再有仁念。”

    夏侯琢应了一声:“交给我就是了。”

    一年半了啊,对于眉山大营里的蜀州军来说,前一年可能是难熬,后三个月就是煎熬,再后三个月就死熬。

    他们的粮草其实在半个多月之前就已经用完了,现在士兵们真的是在吃土。

    土里能刨出来的草根都被吃的干干净净,山上为数不多的树,树皮树枝都被吃的精光。

    而在这之前,他们已经把皮甲皮靴之类的东西,都切割了煮着吃。

    此时此刻的大营里,没有一个士兵身上还有皮甲的。

    这一刻,他们甚至盼着宁军攻上来,一人给他们一刀,也算是给他们一个痛快。

    之所以裴经纶还硬撑着没有派人下来主动投降,是因为那该死的骄傲。

    都是领兵的人,哪个不骄傲?

    可是看到手下人如此惨像,这骄傲也是折磨他的东西之一。

    有些时候,裴经纶甚至想着,士兵们应该哗变了吧。

    他们围上来,一刀把自己捅死,那样他解脱了,士兵们也就都解脱了。

    可是他盼不到哗变,于是他想过自杀。

    然而,阻止他自杀的不是骄傲,而是怕死之心。

    所以他很痛苦,因为他知道,自己的那骄傲,是多么的不值一提,又是多么的虚伪,偏偏还放不下。

    第二天,天刚亮不久,趴在壕沟里的蜀州军士兵们,看到了一队衣甲鲜明的宁军过来。

    在这一刻,他们没有拿起武器,甚至有人哭了。

    ......

    ......

    【本来在垂死病中惊坐起后边,我还写了一句此逼丑的没天理,觉得不雅,便删掉了......】